正文 第五章:試管嬰兒不是萬能的(1 / 2)

許多女性不孕症患者,自以為經濟條件比較寬裕,特別是一些年齡比較大的女性,常常首選試管嬰兒,認為這是最好的方法。其實這是一個誤區。雖然試管嬰兒是目前不孕症患者藥物治療等其他手段失敗之後的惟一的選擇,但是該技術並非專門為大齡女性設計,也並非無所不能。如果有懷孕的能力,當然還是自然懷孕、適齡生育最好。

據有關資料顯示,目前要求進行試管嬰兒輔助技術的女性幾乎都是大齡女性。患者年齡在32-38歲,最大的達到40多歲。其實,人們完全沒有必要首先選擇試管嬰兒。對於一些有疾病的女性來說,隻要認真治療,就可以恢複生育能力,就可以達到自然生育的目的。一般的情況下,試管嬰兒即使做得好,其成功率也隻有30%左右,女性如果到了40歲以上,成功率隻有10%左右。

由於高齡患者的試管嬰兒成功率低,所以往往要做幾次,才有可能受孕。國內一例患者最多做了12次,而國外最多的做了27次。有的女性事業有成,隻是缺少一個孩子,可因為年齡緣故,做了六七個周期也不成功,患者很痛苦。實際上,女性超過45歲為時已晚,這時女性常常停止排卵,更沒有可能做試管嬰兒了。

試管嬰兒並非萬能,患者應首選自然懷孕

專家指出,試管嬰兒作為一種輔助生育技術,其最主要的用途是用於女性輸卵管不通或者男性精液量少或質量差等原因導致的不孕症,也用於查不出原因的不孕症,是目前不孕症的最後解決手段,但它並不是專門為高齡婦女設計的。女性完全沒有必要一上來就去做試管嬰兒,因為不孕症有一定的適應症。有的女性不孕僅僅是不排卵的話,進行促排卵藥物治療就可以了,不需要如此破費。

科技挑戰倫理觀念,輔助生育技術存爭議

如果女性超過了45歲,仍未生育,但又錯過了做試管嬰兒的年齡,怎麼辦呢?據了解,目前還有幾個方法可以幫助這些女性實現做母親的願望。首先,可以通過捐卵的方式來實現。具體地說,就是用某個年輕女性捐助的卵細胞,與待孕女性的丈夫的精子混合,然後將受精的卵移入待孕女性的子宮內,發育長大。雖然這個嬰兒在遺傳學上,繼承了其丈夫和捐獻者的特征,但是在法律上,這個孩子屬於高齡女性和其丈夫。其次,是核移植技術。即抽取年輕捐卵者的卵細胞核,注射到待孕女性的卵細胞內,而後者卵細胞的核已經取出。因為後者細胞漿中也有遺傳物質,將和前者的細胞核一起,共同決定將來嬰兒的遺傳性狀,所以這種方式在倫理學上存在極大爭議。以上兩種方法不同於嚴格意義上的生育活動,所以仍然存在爭議。尤其是後者,為我國衛生部有關法規所不允許。還有一種新技術,就是單精子胞漿注射技術,此技術適合男性少精症、無精症造成的不孕。

懷孕難,試管嬰兒是首選嗎?

到目前為止,我國約有10%的不孕夫婦借助試管嬰兒技術助孕。然而值得注意的是,一部分原本可以通過吃促排卵藥、調整內分泌或施行手術等方式解決問題的不孕症患者,也要求做試管嬰兒,成了試管嬰兒的爸爸媽媽,甚至有些可以自然懷孕的,也要求做試管嬰兒。

“試管嬰兒”即體外受精——胚胎移植技術,是一種與人工授精不同的難度很大的生殖技術。

當前,我國有10%-15%的人患有不孕症。試管嬰兒作為一種嶄新的生殖技術,使不少不孕者“柳暗花明”,我國目前已有試管嬰兒技術的醫院達80多家。但是,隨著試管嬰兒的增多,越來越多的不孕者把試管嬰兒作為助孕首選,在治療不孕症時,首先想到的是做試管嬰兒而不是其他簡易的治療方法。還有一部分人甚至盲目期望通過試管助孕技術來實現多胞胎夢想,或是生個智力超常兒。據資料顯示,在我國做試管嬰兒的不孕者中,有1/3的人是不需要做試管嬰兒的,可以通過吃促排卵藥、調節內分泌、做手術或人工授精等方式解決不孕問題。

試管嬰兒不是惟一的助孕手段

導致不孕的病因是非常複雜的,很多不孕症是不需通過試管嬰兒來助孕的,在不孕症的人群中,絕大部分的人可以通過吃促排卵藥、調節內分泌、做手術或人工授精等方式解決不孕問題,其中,可以通過調節內分泌治療不孕症的占不孕人群的40%-50%,隻有少部分人需要做試管嬰兒。試管嬰兒適用於輸卵管不通、患有子宮內膜異位症、男性少精/弱精、女性嚴重的排卵障礙、免疫性不孕、不明原因的不孕等情況。但這並不是說,患有這種不孕症就做試管嬰兒,或選擇做試管嬰兒才是最佳的。這幾種情況的不孕,都可通過藥物先進行治療。輸卵管不通比較輕微時,可通過做手術治療;不明原因的不孕可做人工授精;在連續數次失敗後才可考慮做試管嬰兒。也就是說,人們應當盡量采取最接近自然懷孕的懷孕方式。因此,不孕者應當先進行藥物或別的治療方式,在別的治療方式達不到治療效果後,再考慮做試管嬰兒。阮博士說:“很多患者對試管嬰兒是不了解的,醫院有義務先給患者做細致的檢查,能用別的治療方法則用別的治療方法,隻有在其確實需要做試管嬰兒時再做試管嬰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