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來自南方的消息(2 / 2)

林俊初始的患得患失,皆因他把投稿之事想的太過簡單了,原以為對方如果看中,自然會將稿費彙過來。這些都是日後那些個故事雜誌征文的正常程序,不過那種情況下是因為雜誌長期征稿,寫明了待遇,而且麵向的作品也都是些豆腐塊類的文字。

假如林俊寫的,是短篇或者中篇小說,自然會如此,可是動輒幾十上百萬的小說,光算稿費就是一筆不小的不小,斷不可能這麼兒戲。

雙方條件必須得說清楚,不然一旦鬧出什麼分歧,那時可就不好看了。

再說對方也要關注小說完成的進度,作者寫作的速度,是否跟得上連載的進度,別連載到一半,作者寫不出來了,那樂子可就大了。

“好了,這可算得上是件喜事,能衝淡一下最近家裏的晦氣,但是爸媽你們兩個必須得考慮出路問題了。現在我跟姐姐年紀還小,花錢的方麵也少,正式壓力最輕的時候。等以後年齡大了,花錢多了,到時候可就沒這麼悠閑了。

我建議你們,趁現在到城區各處看看,四處轉轉,做個調查,看看街上都有做什麼買賣的,人家是怎麼做的。先別急著決定,我呢就先不跟你們摻和了,先把信回了。”林俊擺擺手回了屋,留下父母二人大眼瞪小眼。

上輩子林俊一直覺得家裏窮神附體,幹什麼都出不了頭,現在冷靜下來,才知道當時萬般磨難,皆因做事太草率。不過有些事情,是教不來的,何況現在他一介兒童之身?

雖然他明知道自己的父母兩個人都不是做買賣的料,而且也做不來工廠裏的勾心鬥角,以至於日後半生坎坷,一事無成,卻也不能直接說破,隻能從旁點播。

別的人家,都是父母管教子女,而林俊,卻突發奇想,決定調教父母,趁著父母現在還年輕,多經曆一些,多感悟一些,也許能改變也說不定。

既然工廠裏麵也沒什麼活幹,去上班也隻是浪費大好的光陰,張愛華和林建國覺得與其坐等,不如聽兒子的出去轉轉,沒準能找到什麼賺錢的好門路也說不定。

林家主事的兩口子請了假,全家就剩下林苗一個得天天按時出門的人了,這個時候林俊還在家呆著,那就有些惹眼了。

出水痘現在已經好了,是不是該去上學了?

張愛華跟林俊說起這件事,林俊感到十分的抵觸,在心裏麵他已經是個成年人了,隻是身體沒長開而已,要他去學校裏陪一群小屁孩胡鬧,真是要命的待遇。

“反正我現在肯定不能去上學,媽,您兒子這樣的天才,跑到小學裏麵跟一群小屁孩在一塊兒,那是浪費時間、浪費生命。

我跟普通人家的孩子又不一樣,去了學校反而受了限製,不如在家幹點正事呢。”林俊大言不慚的自誇,咬死了不鬆口,就是不去上課。

“那你現在好的差不多了,不去學校也不是個事啊,叫人家說我們家窮的都供不起孩子上學了。你覺得小學的內容學的差不多了,不願意在哪兒浪費時間,要不我給你找找關係,看看能不能辦個跳級,直接上初中?”

張愛華總覺得兒子該上學的年齡,卻在家裏呆著會影響成長,於是冒出了這麼個異想天開的想法讓兒子跳級。

林俊翻白眼了,這主意更餿:“媽,你看我這小身板,扔到初中裏太顯眼了吧,您就不怕那些大孩子欺負您的寶貝兒子?”

“那你說怎麼辦?”張愛華不耐煩了,拿出家長的威風,訓到:“你這臭小子覺得自己個兒聰明,會寫小說了,又自學了點小學的課程,就真覺得自己了不得了是吧?告訴你,你就是能飛上天,也是我兒子,別以為我管不了你。”

硬話說出來,又輔以軟的,張愛華苦口婆心的勸到:“兒子啊,小孩接受義務教育,那是寫進法律的,你看你那些哥哥姐姐們,就是成績再差也得念下初中來才行。這是國家規定的,你不去上學,像眼睜睜看著法院的人把你爸媽帶走,按個虐待兒童,不讓孩子上學的罪名嗎?”

林俊大為吃驚,老媽如今連這種軟話都說得出來,實在是太意外了,說不得就得稱讚一句:“老媽你這招軟硬兼施,用的夠老練的啊,好手段。不過呀,您兒子我軟硬都不吃,說這些都沒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