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佛大學的心理學家羅伯·懷特在《進步的生活:性格自然成長的研究》一書中,提到目前一種流行的觀念,那就是:“人必須調適好自己,以適應周圍環境的各種壓力。”懷特還說:“這種觀點,使人們誤以為:理想的人,都能成功地調整自己去適應狹隘的生活模式,單調的例行公事、強製性規定以及完成角色任務的種種在墳力,能為一切行動和努力讓步。這樣的結果反而使人失去了目標,放棄了開發自己寶貴的創造能力……總之,僅僅為了適應外界的壓力,而失去了自我特有的創造性與發展自我的能力。”
我們秀少會有人勇氣十足地獨樹一幟,或清楚明了自己擁護什麼主張。我們的行動往往會受社會和平共處經濟群體的影響。比如,我們的衣、食、住、行或思考的方式,往往與周圍的人十分接近。而一旦我們的個性或思考的方式,往往與周圍的人十分接近。而一旦我們的個性跟周圍環境顯得格格不入,我們便常常變得神經過敏或不快樂,會感到失落和茫然,甚至會發展到討厭自己。
過度的自我挑剔是不喜歡自己的人最常見的表現之一。當然,適度的自我批評是健康的,也是有建設性的,對改善自我十分必需,但是,當它成為一種強製性的觀念時,就會使我們的思想癱瘓,會阻礙我們積極、正麵的行動。
導致一篇演說、一個人或一件藝術品失敗的往往不是它本身存在的什麼缺點。莎士比亞的劇作裏,曆史或地理的錯誤隨處可見,鍬更斯的小說更充滿了過分感傷、煽情的段落。但是,又有誰會在乎這種缺陷?這些偉大藝術家的作品依舊流芳千古,長盛不衰;它們的優點蓋過了缺點,使得缺點變得微不足道。而我們結交朋友也是如此,我們喜愛朋友是因為他們的優點,對於缺點一般隻會一笑置之,不會在乎。
要想有所進步和實現自我,就要集中精力發揮自己的長處,展示最好的一麵,把缺點拋在腦後。我們必須糾正自己的錯誤,並迅速忘掉它們。
負罪感和自卑感是最要不得的心態。一旦我們陷入其中,我們便不可能尊重或喜歡自己,更不會欣賞別人擁有這種心態。如果我們真不幸陷入其中,我們所應做的隻能是把過去埋葬,以便重新開始。
為了學會喜歡自己,我們必須培養出容納自己缺點和肚量。但這並不意味關餐們應該降低標準,變得懶惰、糊塗或不再盡心盡力。我們都明白沒有人能永遠達到最好,包括我們自己。強求別人完美是不公平的,而要求自己完美根本就是愚蠢。
有位女士是十足的完美主義者。她對所做的每一件事都要求毫無瑕疵,但咖哩人看來,她的工作大多卻是失敗的。比如,一個簡單的報告,她都得細細推敲好幾個小時才肯提交;發表演講,她更是把題目反複解釋,實際上卻搞得聽眾很不耐煩;她家裏從來不歡迎冒然探訪的客人,舉行宴會時,她連最小的細節都事先一一安排好。這位女士費盡了苦心,也的確做到了一種近乎機械式、冷酷的完美,但付出的代價卻是失去歡樂、自在和溫情。這樣的完美,實在讓人感到無聊透頂。
不斷要求自己完美的人是一種無情的自虐。由無無法忍受自己隻不過跟別人一樣好而已苛求完美的人要超越別人,光芒四射,成為眾人矚目的明星。這樣的人的注意力不是放在努力發揮自我,盡力把事情做好,而是擺在如何勝過別人,把自己高高放在人傲視他人的完美位置上。
當然,完美主義者也會像其他的人一樣經常遭受失敗,但他無法容忍或超越自己的失敗,結果隻能變成痛恨自己,不喜歡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