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 萬事由天莫苦求 (5)(1 / 2)

會試的事情完了,唐伯虎的案子卻陷入了兩難境地。該如何辦?

徐經是有錢人,唐伯虎與主考官特別是程敏政、吳寬、王鏊等人關係很好,特別是後兩個人還是他的同鄉前輩,既有錢又有人。難怪令人懷疑他們徇私舞弊。

其後,工科給事中林廷玉上奏,提出了解決辦法。這在《明孝宗實錄》卷一四八中有所記錄。

工科都給事中林廷玉,以嚐為同考試官與知內簾事,曆陳敏政出題閱卷取人有可疑者六,且曰:“臣於敏政非無一日之雅,但朝廷公道所在,既知之不敢不言,且諫官得風聞言事。”曰,“昶言雖不當,不為身家計也。”今所劾之官晏然如故而身先就獄,後若有事誰複肯言之者。但茲事體大勢難兩全,就使究竟得實,於風化何補。莫若將言官、舉人釋而不問,敏政罷歸田裏。如此處之,似為包荒,但業已舉行又難中止。若曰朋比回護顛倒是非,則聖明之世理所必無也。

簡單地說,林廷玉開的方子就是:言官“風聞言事”是法律賦予的權力,不能因此治罪。如果治罪了,以後再有貪贓枉法的事情,誰還會舉報?要知道官員的壞事往往是從民間先傳來,其後官員才會重視。然而,既然是“風聞言事”就會有搞不清楚的地方。科場舞弊這件事情全天下的士子都知道了,而且都擔心官官相護把這件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為了維護皇帝您的尊嚴,為了維護考試的尊嚴,隻能犧牲程敏政和兩位舉人了。

林廷玉說完之後,給事中尚衡、監察禦史王綬等人,紛紛上書要求釋放華昶,逮捕程敏政。其後,徐經開始抗辯,說華昶“挾私誣指”。程敏政也上奏要求和所謂的證人對質。就在雙方爭辯的關口,風向立轉。徐經承認送了程敏政金幣,於是左都禦史閔圭等眾人,再次要求逮捕程敏政。弘治皇帝這時候,將奏折扣了十多天沒準奏。這一下,幾乎所有言官都齊刷刷地要求皇帝逮捕程敏政。

最終皇帝沒有辦法,拖了足足兩個月終下令將程敏政緝拿歸案。

到了六月份,華昶帶著他的證人與程敏政在午門對質。對質雙方為:程敏政、唐伯虎、徐經等人和華昶、無錫舉人方學等人。

最終經過多部門會審,由閔珪牽頭查證,徐經供認:

來京之時,慕敏政學問,以幣求從學。間講及三場題可出者,經因與唐寅擬作文字,致揚於外。會敏政主試,所出題有嚐言及者,故人疑其買題,而昶遂指其實。未嚐賄敏政,前懼拷治,故自誣服。

用現代文來說就是:徐經和唐伯虎來到京城後,二人敬慕程敏政的才學,向他求學並談及可能的考題會是什麼(那時,程敏政還不是考官,考官名錄未發)。因為明朝官員工資低,許多人都幹兼職,程敏政看中徐經的錢便教二人學問,做起了“猜題老師”。這個其實很常見,上過學的人都知道,每到中考、高考、自考,老師們總是根據曆屆考題猜題,程敏政也是如此。隻不過猜題太多,等後來真的成了考官之後,他也忘了自己猜過什麼題。

因為後來徐經與唐伯虎根據可能的考題進行了試卷模擬。而這些他們都沒有避諱,都對外進行過宣講,與好朋友談及過。前者之所以供認敏政賣考題,乃是受了拷打所致。

唐伯虎供認:自己確實給程敏政送過禮,但卻是為了請程敏政給自己的伯樂梁儲寫踐行文章,因為梁儲要“外放”做地方官。對於這個禮物是什麼,曆來說法不一,《二科誌》和《堯山堂外紀》都說是“持帛一端”;而王世貞卻說送了“一金幣”。

如此,案情大白,華昶“言事不察實”有過;“(徐)經(唐)寅等夤緣求進(溜須拍馬以求得官)之罪”。弘治皇帝命“輕罪重罰”,具體如何判處由閔珪等人擬定。最終結果出爐:程敏政退休;華昶調南京太仆寺任主簿;徐經、唐寅皆廢功名,交了罰款後去當吏役。皇帝準奏。如此,徐經、唐寅就將永世不得為官。

程敏政出獄後,憤懣不平發癰而卒。也有人說他被一些人羞辱,吐血而亡。

唐伯虎出獄後,被謫往浙江為小吏。正如他在《與文徵明書》中所說“士也可殺,不能再辱”。唐伯虎知道了這個任命後便掛冠而去。

徐經自此走上了8年上訪路,他屢次說“我是屈打成招的”,最終被平反,其後亡故,享年35歲。

程敏政和徐經冤不冤

對於這個案件,曆來就有爭論。有的人說唐伯虎很冤,徐經雖然可氣但也冤,乃是政治紛爭讓他們受了苦。當然,也有人認為他們不冤,原因很簡單,程敏政的名聲不好、徐經的才學一般,富人買題很正常,唐伯虎的才學嘛仁者見仁智者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