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0章 萬事由天莫苦求 (10)(1 / 2)

出身官宦人家的妻子,顯然忍受不了這樣的情況。有些人認為,唐伯虎的第二任妻子是因為唐伯虎的解元身份才嫁給他,實際上根本不愛他。為此,說她是潑婦、悍婦,用各種詞彙貶低她。

然而,當我們站在女性立場上去看的時候,我們應該理解,為何一個女人寧可淨身出戶,也要與唐伯虎離婚(按當時法律規定,女子提離婚的話一分錢都沒有)。顯然,她和大部分深受儒家觀念影響的婦女一樣,難以忍受並更不會理解唐伯虎的行為。她和我們一樣,乃是俗人世界裏麵的一滴水而已。

離婚後,孤身一人、窮困潦倒的唐伯虎更有些破罐子破摔的意味,經常與青樓名妓沈九娘來往。顯然,對蘇州名人唐伯虎,沈九娘早有耳聞。沈九娘粗通文墨,對於有才學的人很是敬佩。而蘇州才子唐伯虎此時的境況已經大大好於兩年前。

人們對於科場弊案已經慢慢淡忘,往日的鄉情已重新再現。無論是對唐伯虎才學的肯定,還是為了蘇州人的尊嚴,同時由於唐伯虎的朋友們對他的高度肯定,相信唐伯虎被冤枉的人越來越多。

為了女人他不要兄弟和朋友

弘治十五年(1502年)唐伯虎千裏大遊玩歸來後便開始以專職賣畫為生,並遇到了人生中最愛的女人青樓名妓沈九娘。久而久之,他便有意與沈九娘成婚(唐伯虎的第三次婚姻)。而這一行為,顯然不符合儒家觀念特別是程朱理學。弟弟唐申大加反對,兄弟二人失和。

然而,事情並未了結。回蘇州後,唐伯虎經常青樓流連,他的朋友文徵明也對他有了很大的看法,便以書信的形式對唐伯虎進行了規勸。唐伯虎見狀,立刻回複了一封《答文徵明書》(請注意文中詞句語氣,後麵有簡單的現代文解釋,非逐字逐句)。

寅頓首徵明足下:

無恙幸甚!昔仆穿土擊革,纏雞握雉,參雜輿隸屠販之中,便投契足下,是猶酌嶢鸑以紅,采葛簟而鷟峻也。

取之側陋,施之廊廟,冠劍之次,人以為不類,仆竊謂足下知人。比來癡叔①未死,狂奴若故,遂致足下投杼,甚愧甚愧!且操奇邪之行,駕孟浪之說,當誅當放,載在禮典,寅固知之。然山鵲莫喧,林鶚夜眠。胡鷹聳翮於西風,越鳥附巢於南枝。性靈既異,趨從乃殊。是以天地不能通神功,聖人不能齊物。致農種粟,女造布,各致其長焉。故陳張以俠正,而從斷金之好;溫荊以偏淳,而暢伐木之義。蓋古人忘己齊物,等眾辯於嶒音;出門同人,戒伏戎之在莽也。寅束發從事。二十年矣,不能翦飾,用觸尊怒,然牛順羊逆,願勿相異也。謹覆。

我們先看看唐伯虎這篇文章的語義何在:徵明兄沒有什麼病這太好了。小時候我跟著父母一起做小生意,殺雞賣酒的時候就和您的關係非常好。別人都說我行為怪異,但我不管那些,因為我知道您對我是了解的。從前您的父親尚在世,我的臭脾氣一直沒變過,氣得您拿織布的梭子扔我,現在想來真是慚愧呀。

看到這裏,我們看到唐伯虎似乎有悔意,然而,他話鋒一轉,卻說:我也知道奇談怪語行為乖張的我不符合禮教,然而,山雀不叫、魚鷹夜眠,胡鷹在西風中展翅高飛向北方飛去,孔雀飛往南方。這是為什麼呀?它們之間靈氣不同,當然誌向不會一樣。

看到這裏,唐伯虎霸氣十足,擺出了一副絕交的架勢。之後,他又擺出了居高臨下的態勢:天地萬物沒有全都會的,連聖人都做不到,男人種地,女人織布都是用其所長,隻有這樣才能兄弟同心(斷金)。

最後,唐伯虎兩手一攤,對文徵明說道:寅束發(15歲左右束發)從事。20年都這樣過來了,希望您不要強行改變我!

文徵明實在是想不明白,為什麼短短5年的時間,唐伯虎就成了這樣的人。當年科場弊案出來後,他心情不好,出去散心的時候,還曾經留過書信,要自己好好照顧他的兄弟,怎麼剛剛過了4年,他就變成了如此模樣!想到此處,文徵明站起身找出了唐伯虎當年給他的書信,上麵的字仍然清晰:但吾弟弱不任門戶,傍無伯叔,衣食空絕,必為流莩。仆素論交者,皆負節義。幸捐狗馬餘食,使不絕唐氏之祀。則區區之懷,安矣樂矣,尚複何哉!唯吾卿察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