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縱使相遇應不識[三](1 / 1)

一個夜晚又過去,十三想她需要找一份工作,再這樣下去,遲早餓死街頭,她必須活下去。隻要活下去,就沒有什麼是沒希望的。

十三想到剛剛被父母拋棄的時候,媽媽很溫柔的帶她走過了好多好多條街,媽媽的手掌溫暖柔軟,牽著她買了好多東西。

“寶貝,你在這等媽媽一下好不好,媽媽去給你買你最愛的巧克力。”媽媽那雙漂亮的眼睛閃著明媚的光,像是三月春風的溫暖。

“好,我就在這裏乖乖等媽媽,媽媽要快點回來哦。”她那時是多麼乖巧,很聽話的點點頭,有些不舍的鬆開媽媽的手。

那一次,是十三最後一次見到媽媽,她沒有再回來,她騙了十三,她沒有再回來了,她不要十三了。

可憐的十三就傻傻的在街頭等,她以為她媽媽會回來,她以為媽媽隻是忘記路了而已,她以為媽媽是不會不要她的。

結果呢,結果十三等到了什麼?她被一個人販子所賣,賣到了一戶生不出小孩的家裏,一開始還好,他們對十三有寵愛有溺愛給她一個小孩子應有的一切。

幸福總是不會在十三身上停留太久的,上輩子所有的溫暖加起來也才這麼點點吧。

後來男主人開始嫌棄女主人生不出孩子,找小三,夜不歸宿,女主人受盡委屈卻找不到一個發泄口,她自然成了最好的發泄工具。

十三的日子開始有了天翻地覆的改變,在成天的打罵中度過,她以為她的人生可能就在這樣的濫罵淩辱中結束,有一天受不了了就解脫了。

可是她遇到了一個人,他是十三的主子,他對她說,隻要她能忍受三個月這樣的日子,他就帶她走,他就讓她今後想讓誰死讓誰死,所有人都得看她的臉色!

那一年,十三七歲,可她已經長大。

她不識字,但她以懂人生。

可能是男主人對女主人的不理不睬,女主人開始愈發的折磨十三,不給吃不給穿,在寒冬裏讓她洗衣服,雙手被泡得痛紅刺骨,故意將燒開的油倒在她身上,起了一個一個的泡。

每次她都覺得她撐不住了,麵對一個心理已經完全變態的人,她真的撐不住了,這時她會想到主子跟她說過的話,隻要她撐得過,隻要她撐過了,她的明天,她的未來,就一定會好的!!

她是奄奄一息被主子從家裏救出來,他看著她骨瘦如柴,弱不經風的身子,明燦燦地笑了下:“我還真沒看錯人。”

後來十三問他“你就不怕我中途死掉嗎?”

“如果你死得掉,我還要你幹嗎”他輕描淡寫的一句話,讓十三知道,不是所有人都拿命當命的,除非你有能力讓你的命值錢。

十三被他圈起來養了三個月,可以走路了就被他甩進了訓練室。

周圍全是和她一般大的孩子,不是你死就是我亡,她的血生活從那一刻就開始了。

十三十歲那年,成為了最出色的殺手,因為她無情無欲,沒有弱點,沒有人可以抓得住她的把柄。

所以,在業內,十三被稱為神一般的存在。

嗬嗬,你試試被你父母拋棄隻是為了另一個孩子的出生,你試試隻是成為出氣筒的工具,情阿愛的都不可靠,可以依靠的隻有自己而已。

十三隻相信她自己,除了主子的命令,她隻信她自己。

十歲那年,十三被主人認定可以出師,他讓十三去做她想做的三件事慶祝生日。

那一天,她殺了她的父母和她從未見麵的弟弟,她讓養父成了太監,養母在油中活活燒死。

有些人,得讓他生不如死,而有些人,得讓他死不安穩。

不能手軟,不能怕,不會痛,不會哭,因為她是十三!

這一世,她居然又落個這樣的身份,沒有雙親沒有好家室,現在連一個睡的地方都沒有,活下去都是問題,而且好像隻是個賤奴而已,嗬嗬,賤奴,就讓你們看看,十三她會不會是賤奴!

對比她這麼兩室的落迫窘狀,可能這都是上天對十三的報應,是她前幾世都活得太幸福了是嗎?老天果然是不舍得讓人幸福的。

夠了,她該先去找份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