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裏,蔣經國清楚地透露了:當上海快要撤退的時候,就是1949年4月下旬,也就是蔣介石不在職後九十多天,他還能以非總統的“平民”身份,“派”蔣經國等“幾個人”到了上海,“勸中央銀行把庫存的黃金全部搬運到台灣來”!並且一搬再搬,連最後“一箱珠寶”都不放過!試問這是“引退之後,未嚐再行與聞”“金銀轉移”的行為嗎?說“引退之後,未嚐再行與聞”,誰相信呢?何況,在前國民黨“新聞局長”董顯光的《蔣總統傳》中,寫出的,就全是蔣介石“引退之後”的傑作。董顯光說:
2月間有一機會可從行將勝利的“共黨”手中奪回國家的重要資產。蔣總統深信大陸不免於淪陷,乃以國民黨總裁的地位,命令幹練而可靠之中央銀行總裁俞鴻鈞密將政府所存黃金運往台北,以免將來淪入敵手。這些存金到了台灣,於必要之時,將可支持政府抗共。俞鴻鈞立即遵命辦理,此項存金運輸遂於2月20日完成。李宗仁聞此消息,異常懊怒。蔣總統原來也恐此項存金留在李氏手上,難免不為勞而無功的和談,增加一件交易的標的。幸而蔣總統把這些存金在不動聲色之下迅速轉移地點,李氏遂未能先占一著。
照董顯光的說法,真使我們開了眼界!原來“中華民國”雖進入了“憲政”時代,居然還有一個黨的“蔣總裁”,以該黨“總裁的地位”,可以命令“密將政府所存黃金運往台北”!
在蔣經國的白紙黑字以外,從其他參與人的事跡裏,也可找到蛛絲馬跡。俞鴻鈞曾任上海市長,1944年繼孔祥熙為財政部長,1945年複兼中央銀行總裁。1948年內閣改組,專任中央銀行總裁。1949年蔣介石下台前兩天(1月19日),他離開中央銀行總裁職務,由副總裁劉駟業繼任。換句話說,他這時已非中央銀行總裁,但仍“毅然排除各方非難阻撓,密將全部庫存黃金,於數夕之間,以海關巡艦悉數運台”。(《新會俞先生鴻鈞事略》,《俞鴻鈞先生紀念集》)俞鴻鈞好像是在中央銀行總裁任內合法密運庫存黃金似的,其實這是瞞天過海,因為那時他已沒有公職。(見彥遠《俞鴻鈞先生的風範》,1960年6月2日《聯合報》)以沒有公職的一介平民,居然可以主持搬運國庫中的黃金,這不是奇事嗎?這又是什麼法治呢?又據於文華《慟失良師益友》(1960年6月2日《自立晚報》)一文訪問嚴家淦的記錄:
嚴氏說到來台灣的數年間,我們在財政上並沒有遭遇到多大困難的原因,都是俞先生對國家的貢獻。三十八年初,總統引退,國家的全部黃金數百萬兩,當時都存在上海,代總統李宗仁卻禁止搬運,俞氏乃破除一切困難,從上海的中央銀行把一箱一箱黃金運來台灣,妥藏在台灣銀行的保險庫裏。四十三年6月1日,他出掌行政院,組織“財經內閣”,以崇法務實的精神,深為國人敬仰。由於這位財政閣揆,才使國家最陰晦的時期,在財政上未遭遇困難。
更可反證當時密運黃金時,曾受到“代總統李宗仁”的“禁止搬運”,以總統之尊,竟不能阻止一沒有公職的私人搬運國庫中的黃金,可見這種私人已經橫行到什麼程度。如果沒有蔣介石幕後撐腰,私人敢嗎?能嗎?蔣介石給俞鴻鈞的考語是“崇法務實”,看了俞鴻鈞幹的事,“務實”或有之,“崇法”可就十萬八千裏了吧?再看王康《平凡中的偉大》(1960年6月2日《中央日報》)一文記錄:
三十八年初,總統引退,國家的全部黃金數百萬兩,當時都存在上海,代總統李宗仁卻禁止搬運,如上海一旦不守,而這批黃金落入共匪之手,則國家的損失將更慘重。俞氏不聲不響,與當時任台灣省主席的陳副總統函電密商,決定將黃金全部運台。在某一個深夜裏,海軍總司令桂永清密令軍艦一艘,停泊在上海黃浦灘央行附近的碼頭邊,央行附近的街道,臨時戒嚴,一箱一箱的黃金,悄悄運上軍艦,在天未破曉以前,該軍艦已駛出吳淞口,以最大的速率駛向基隆。兩天以後,陳主席打電報給俞氏,全部黃金已妥藏在台灣銀行的保險庫裏,坐在外灘央行總裁辦公室裏的俞氏,這時才感覺肩膀上的萬鈞重擔豁然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