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孤島上的父與子(5)(1 / 3)

《自由中國》被封閉之後,言論自由更無一點空間,怎麼又冒出一個轟動一時的“文星”事件呢?文星書店是1952年創辦的,《文星》雜誌是1957年創辦的。在《文星》雜誌創刊後的前四年裏,它隻是一個正派而普通的刊物,成績平平。真正的突破,在李敖進入《文星》以後,自此四年中雜誌變色、書店改觀。在李敖影響之下,《文星》主張中國走現代化的道路,它的自由、民主、開明、進步、戰鬥等鮮明色彩,表現在《文星》雜誌上、《文星叢刊》上、《文星集刊》上,以及其他大量的出版品上。《文星》為中國思想趨向求答案,在挖根上苦心焦思,在尋根上慎終追遠,在歸根上四海一家,定向方麵的成績,實在是思想冰河中的異數,文化沙漠中的奇跡。就這樣的,《文星》成為《自由中國》雜誌以後,官方眼中釘的遞補者。在封殺《文星》的手法裏,最耐人尋味的,除了照例扣紅帽子外,更利用一批“出身”共產黨或出身左派的人兒,去羅織《文星》罪狀。沒問題,硬挑出問題,叫做“羅”;羅出問題再予以串連成罪狀,叫做“織”。就在這種羅織作業下,文星的被迫隕落,也就指日可待了。

最有趣的是,當國民黨中常會上,小人們向蔣介石報告《文星》鬧事應該嚴辦的時候,蔣介石說:“把蕭孟能、李敖先給黨紀處分。”小人們再說:“但蕭孟能、李敖不是黨員。”蔣介石說:“蕭孟能的父親蕭同茲是啊!要蕭同茲負責!”蕭同茲在國民黨裏的老麵子,延緩了《文星》之被消滅,並不能使《文星》免於被消滅。大禍臨頭像一張禁網,它是慢慢扣下來的。先是開始查禁《文星》第九十期,那隻是一個動手的訊號,殺戒一開,自然就有好戲看。“殺身之禍”是1965年12月間籌印《文星》第九十九期時發生的。查禁命令,內容洋洋大觀,《文星》被停刊一年。但這隻是一個表麵上的處分,骨子裏,處分卻是更嚴重的,那就是蔣介石下手令:“該書店應即迅速設法予以封閉。”在這一手令下,文星被封,就在眼前。不過,《文星》的問題是李敖,如果李敖與《文星》脫鉤,《文星》仍然有救。在此一“希望”下,在蔣介石秘書長張群的“黨黨相護”下,蕭同茲向蔣介石上了報告,“為《文星》雜誌辦理不善,受有停刊處分,為免於被外界利用,致產生不妥傾向,擬即由同茲負責整理,謹報請鑒察”。蕭同茲的報告措辭謹唯,雖為《文星》上報告,卻處處站在蔣介石利益進言,所謂“為免於被外界利用致產生不妥傾向”、所謂“近聞海外有左傾分子托於言論自由之說,陰有支援《文星》,亦恐因此影響政府之威信”等,都是站在這種立場進言的。報告文字洗練,是出於李晉芳之手,再經黃少穀改正過的。這種文字,再經張群過目後,認為可以打動蔣介石,於是張群就附上相應的簽呈,張群的簽呈和蕭同茲的報告送到蔣介石麵前後,蔣介石在張群、蕭同茲、黃少穀、黃傑四個人的老麵子下,基於他自己的利益,終於網開一麵,批示“可如擬試辦”五個字。於是張群得令於1966年2月26日,以“極機密最速件”,寫信專送給蕭同茲,報告佳音。就這樣,《文星》由蕭同茲“老年人接青年人棒子”,目的隻有一個,就是由蕭同茲出麵來擋,使《文星》渡過險境。但是到了1967年,《文星》雜誌停刊一年處分已滿,依法原可以自動複刊的,但是2月23日,國民黨中四組以“五六宣50037”號密件致蕭同茲,說是“據有關方麵會商結果,認為在目前情況下,《文星》雜誌不宜複刊”。於是,就在黨的命令超過行政命令下,《文星》雜誌永不複起。這就好像先用行政命令把你打昏,然後再用黨的命令把你殺死。蔣介石縱使一時看老同誌的老麵子,放過文星,但蔣經國率領的一批政戰係、情治係、黨政係的人們,絕不放過文星。因此,蕭同茲雖“心力交瘁”地挽救,文星改組仍不會成功。拖到1968年,官方終於忍不住了,首先,官方開始在稅務問題上麵找文星的麻煩,希望能夠查出逃稅漏稅的證據,用作借口。不料,《文星》早防到這一著,稅務機關追查之下,竟發現《文星》連賣一張報紙,都會自動開發票!在這種簡直無懈可擊的情況下,官方除非走栽贓嫁禍的路,也就別無他法。於是,官方決定硬來了。

1968年1月25日的下午,“警總”糾合各路人馬,突擊搜查文星資料室。三天以後(1月28日),蕭同茲坐車開始被跟蹤;第四天(1月29日)起,文星書店門口有“計程車”兩部及便衣多人駐守不去。情勢發展至此,可見蔣經國他們的確不經過張群,“直接上報而要徑自執行”了。蕭同茲感到“與人刃我,寧我自刃”,就在2月5日寫信給張群,“惶悚待命”了。蕭同茲不愧是老於世故的,明明是你蔣介石兩麵做人、逼我關門,可是我絕口不提一個字,反倒字裏行間,哀哀請求你恩準我自我結束。張群收到信後,隻好轉呈蔣介石,蔣介石批了一個“閱”字,意思是說知道了,你就去停業吧。於是,苟延殘喘了兩年的文星,終於還是難逃一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