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區別於其他動物的最大的特點是能主動求知。人類在了解並適應居住環境,進而企圖改變並控製其外在的物質環境,從而獲得生存安全和舒適的過程中,將獲得的經驗上升為科學、技術知識;在認識自我、處理自我與周遭關係,化解困惑與衝突,豐富其內在精神世界,從而獲得生活的意義與價值的過程中發展了心理學科,甚至是不同流派的哲學、宗教。
1.學習的一般概念
學習的實質就是要回答什麼是學習(learning)。學習過程是複雜的,學習理論流派關於學習的定義內涵和外延界定眾說紛紜。
索普(Thorpe,1963):學習是通過由經驗產生的個體行為的適應性變化而表現出來的過程。
金布爾(Jimble,1961):學習是由強化練習引起的有關行為潛能的持久性變化。
加涅(Gagne,1965):學習是人的傾向或能力的變化,這種變化能夠保持而不能單純歸因於生長過程。
威特羅克(Wittrock,1977):學習是描述那種與經驗變化過程有關的一種術語。它是在理解、態度、知識、信息、能力以及經驗技能方麵學到相對恒定變化的一種過程。
溫菲爾德(Winfield,1979):學習是由練習或經驗引起的行為或知識的較持久的變化。
鮑爾和希爾加德(Bower,Hilgard,1981):學習是指一個主體在某種規定情境下的重複經驗引起的、對那個情境的行為或行為潛能的變化。
潘菽(1980):學習是人及動物在生活過程中獲得個體的行為經驗的過程。
張春興(1994):學習是因經驗而使個體行為或行為潛勢產生改變且維持良久的曆程。
陳琦(1997):學習是由於經驗所引起的行為或思維的比較持久的變化。
皮連生(1997):學習是機體通過與其環境相互作用導致能力或傾向相對穩定變化的過程。
學習者因經驗而引起的行為、能力和心理傾向的比較持久的變化。這些變化不是因成熟、疾病或藥物引起的,而且也不一定表現出外顯的行為。
有機體在生活過程中,憑借經驗而產生的行為或行為潛能的相對持久變化。
從以上關於學習的概念界定中,我們可以發現學習有四個特點:
首先,學習必須使個體自身產生在行為或心理方麵的某種變化,並且是指引起這種變化的活動過程,而不是指變化所獲得的結果。兒童從不會叫媽媽到學會叫媽媽是學習,以後重複叫媽媽就沒有學習。又如,兩組中學生學習數學,A組進行“題海”式的反複訓練,B組進行解題方法的訓練,即使經過測驗A組成績顯著高於B組,從學習的定義來看,A組有訓練無學習,B組的訓練產生了學習。
其次,這種變化是由於經驗引起,而不是個體由於發育成熟、本能表現、疲勞、藥物等所導致的,這種經驗即是由個體通過參與實踐活動而得來的,反映客觀現實,體現出個體與環境的交互作用。學校中學生通過有目的、有計劃的訓練或練習而獲得知識的過程是學習,生活情境中從偶發事件中得到的經驗也是學習,因此,讓中學生多參與社會實踐、研究性學習等活動是非常有必要的。
第三,這種變化不是暫時的,而是相對持久地保持著的。學習導致的行為變化的速度相對較快,雖然習得的知識會發生遺忘,但相對個體的其他變化,如適應環境、因藥物或疲勞等引起的暫時性變化,它們的保持時間還是比較持久的。而很多技能,如打球、騎車、遊泳、彈琴等,一旦學會幾乎終身不忘。
第四,這種變化可以是外顯的,表現為行為上的變化,但也可以是內隱的,表現為心理上的變化,即認知性變化和情感性變化,如認知結構上的變化、能力上的變化或好惡傾向上的變化等。
2.學習的種類
(1)接受和發現學習、意義和機械學習
依據學習主體所得經驗的來源不同,可以將學習分為接受學習和發現學習;依據所得經驗的不同,可以將學習分為意義學習和機械學習。奧蘇貝爾是該分類的代表人物。
接受學習是指將所學習的內容以確定的方式傳授給學生。學生隻需要把呈現出來的材料加以內化或主動建構,以便在將來的某個時期可以利用它或把它再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