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1 / 3)

一、心理健康的含義

近十多年來,心理健康問題日益受到人們的關注,有關心理健康的研究、教材、讀物、專著隨處可見。然而,什麼是心理健康,人的心理怎樣才算健康,用什麼標準加以衡量,對這些問題目前還沒有一致的認識和統一的說法。

(一)世界衛生組織的心理健康觀

1948年世界衛生組織的憲章中規定,“健康是軀體、精神以及社會交往方麵的完美狀態,而不僅僅是沒有疾病或身體虛弱。”“健康是不管種族、宗教、政治信仰和經濟狀況如何,是人人賦有的基本權利。”1964年世界衛生組織把健康定義為如下十條:(1)精力充沛;(2)樂觀處事;(3)睡眠良好;(4)適應能力強;(5)能抵抗一般性疾病;(6)保持標準體重;(7)眼睛明亮;(8)牙齒完整;(9)頭發有光澤;(10)肌肉皮膚彈性好。這10條健康定義,至少有6條跟心理健康有關。

(二)心理學家的心理健康觀

心理學家從不同的研究視野提出了不同的心理健康觀。特別是20世紀60年代以來,許多心理學家開始從精神病患者那裏研究心理健康問題轉向從成熟的、正常的成人那裏研究心理健康,並提出了一些具有現實意義的心理健康觀。這裏主要介紹兩位心理學家的觀點。

1.人格心理學家奧爾波特(G.W.Allport)。奧爾波特認為,健康的人不被潛意識所控製和支配,健康的個體是在理性和有意識的水平上活動,指引這些活動的力量是完全能夠意識到的,也是可以控製的,健康的心理是擺脫了過去的壓抑,心理健康的人是被當前的以及指向未來的緊張和期望所指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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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愈是專注於自己的事業、工作、活動,他的心理就愈健康。承認自己的一切,包括優點和缺點,他既不孤芳自賞,也不妄自菲薄;麵對挫折他不會喪失心理健康的活動能力,不為憂慮、恐懼嚇倒。這些人是高度現實的人,有穩固的自我意向和自我同一,有自尊感;能夠坦率而無條件地表現愛,有安全感,以及有給生活提供意義和方向的目標和目的感。

2.美國人本主義心理學的主要代表馬斯洛(A.Maslow)。馬斯洛認為,極度健康的人(自我實現者)有更高級的需要:實現他們的潛能和認識並理解他們周圍的世界。他們不是力求補足缺失或努力減少緊張,他們的目的是擴大和豐富生活經驗,在現有的生活上增進快樂和欣喜。他們的理想是通過新的、挑戰性的各種各樣的經曆增加緊張。之所以如此,因為他們有成為具有完美人性,實現全部潛能的“超動機”。這個動機是“特性的成長,特性的表現、成熟和發展。總之一句話:是自我實現。”

綜合世界衛生組織和兩位心理學家的心理健康觀,我們可以將心理健康定義為:所謂心理健康並不是消極地維持正常狀態,治療、矯正和預防心理疾病或心理障礙,而是有意識控製自己,正確了解自己,立足於現在,朝向未來,渴望在生活中迎接挑戰和建立新的奮鬥目標,從而推動自我成長的最佳心理狀態。

二、心理健康的標準

關於心理健康與否的劃分,一般有以下三種判斷標準:

1.統計學標準。利用統計學的方法,找出正常行為和數值分布。如果一個人接近數值分布的平均狀態,就被認為是健康的。如果其行為偏離平均狀態,則被認為是不健康的。

2.社會學的標準。即以社會規範作為標準,行為符合公認的行為規範為健康、正常,反之明顯偏離社會行為規範則被視為異常。

3.醫學的標準。沒有心理疾病症狀者被認為是健康的,凡表現出心理疾病症狀者被視為心理不健康。

這些判斷標準都存在一些爭議,但它們均遵循一個原則--“眾數原則”。眾數原則是指,假定社會成員中絕大多數人的心理行為是正常的,偏離這一正常範圍的心理行為可視為異常。這一原則集中體現於常態分配標準。今日心理學用以鑒別心理健康的主要手段之一就是心理測驗,而心理測驗的編製,都是遵循常態分配原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