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 初入翰林 智慧投機(4)(1 / 3)

紀家管事的說:“李東家也太小瞧紀家了,牲口啃了莊稼,哪能隨便來個人說說就完,你們李家牲口不懂事,難道人也不懂事嗎?回去告訴你們東家,鼓樂吹打,花紅彩禮地前來謝罪,就可以放回牲口,不然休想。”李戴一聽,這個條件提的太苛刻了,真叫人下不來台,你紀家的牲口,啃吃我的莊稼也不知多少次,我李戴何曾計較過一回,紀家仆人太過分了,不能答應這個條件。

幾番來往,過了一個多月的時間,雙方都不肯讓步,李紀兩家的事就這樣僵持下來。

李戴見紀家無禮苛求,不肯放回騾駒,知道這事不驚動官府,是不會善罷甘休的,遂寫好狀紙,到縣衙告狀。紀家管事的聽說李戴去縣城告狀,連忙到崔爾莊來報信,並說李戴蠻橫無理,牲口吃了莊稼,不但不道歉承認不對,反而到縣衙告狀。紀家總管家一聽,真是豈有此理,欺侮別人家可以,欺侮紀家不行。管家添油加醋要東家出麵,給縣官傳個話,打贏這場官司,給李戴一點顏色看看。

紀曉嵐聽了管家的稟告,沉思起來。他位居高官顯位,閱盡了宦海風波,對官場上人和人的關係,了解得非常透徹,官場往來,無非是爾虞我詐。有些人在官運亨通時,人人出來捧場,自己也逞一時之欲,圖一時之快,為所欲為,出盡風頭,耍盡威風,成為叱吒風雲的人物。不過最後終因樹敵太多,招致妒忌,被人暗中中傷,引起皇上猜疑,到後來身敗名裂。康熙時的鼇拜,就是前車之鑒。他在位時手眼通天,皇上也讓他三分,而且他是功高位顯的滿族大臣,到後來都未能免得身首異處,全家抄斬。何況自己是一個漢官,更要為官謙慎,恭儉忍讓,在對人對事上力求寬恕,得饒人處且饒人,不肯結下冤家對頭,他雖在交友會客時戲謔無常,但事後常道歉解疑,讓人們覺得隻是玩笑而已,並無惡意,在情誼上一如既往。

對眼前這事,他告訴管家盡量別去衙門,免得傷了兩家體麵,找人調解一下算了,不必把事弄大,也不必爭個誰是誰非。

紀曉嵐回到縣城,拜會家鄉父母宮,縣官見他是當朝重臣,這次又陪王伴駕微服私訪,心中無限敬仰,便也百般趨奉,就把李戴的訟狀傳拿給紀曉嵐看。紀曉嵐淡然一笑,好像沒有這回事一樣,說聲“知道了”,隨即請縣官當個中間人調停一下這場糾紛,不要把這事張揚出去。縣官見他這樣看中自已,受寵若驚,夜不能寐,百般揣度著如何了結此事。

紀曉嵐回到北京後,縣官將李戴傳來。出乎李戴意料,這次不是在公堂上審案,而是在擺上酒席,熱情款待,心中便明白紀家不願堂上相見,而要調解私了。

縣官本想,用紀曉嵐的名義擺上酒席,坐下來哈哈一笑了事,也算給了李戴麵了,誰知縣官把調解的意思一露,李戴竟然不允。

李戴見紀家不想打官司,心想不打官司也行,但是應該紀家做出點表示來,好讓人們知道我李戴不是好欺負的,將來這事傳出來,別人會說連紀家也敬我三分,那我將會身價倍增。

李戴如此想來,便又提出了條件,要紀家用紅彩禮,鼓樂吹打著把騾駒子送回,再不然,有紀曉嵐道歉的一封信也行。

這當然是強人所難。縣官辦不到,也不願意去辦,更覺得有傷自己體麵,縣官心中很為惱火,隻好讓李、紀兩家公堂相見。

李戴以往常代人訴訟,兼又熟悉清律,在公堂上往往勝訴,人稱“唇如利劍、舌似鋼刀”,成為遠近聞名的“土刀筆”。何況這次理由充足,更是得理不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