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宦海沉浮 幾番起落(1)(1 / 3)

行大善需先“做強”自己

在紀曉嵐的觀念中,積極入世,有補於世事顯然是最大的“善”,是人的社會價值的最高體現。也許我們認為這是很簡單的事,而事實上,作為一個才華橫溢的文人,能夠積極入世做官,確實不易。

在中國曆史上的帝國時代,官吏集團極為引人注目。這個社會集團壟斷了國家暴力,掌握著法律,控製了巨額的人力物力,它的所作所為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社會的命運。支配這個集團行為的東西,經常與他們宣稱遵循的那些原則相去甚遠。例如仁義道德、忠君愛民、清正廉明,等等。真正支配這個集團行為的東西,在更大的程度上是非常現實的利害計算。這種利害計算的結果和趨利避害的抉擇,它們的反複出現和長期穩定性,分明構成了一套潛在的規矩,形成了許多本集團內部和各集團之間在打交道的時候長期遵循的背後規則。這是一些未必成文卻很有約束力的規矩。

在封建官場上,不遵循這些背後的規則,很難生活下去,而遵循這些規則行事,又必定是一個貪官。

海瑞是一個不貪汙不受賄,也不接受任何“灰色收入”的清官。這位清官在浙江淳安當知縣的時候,窮得要靠自己種菜自給,當然更舍不得吃肉。

有一次海瑞的母親過生日,海瑞買了二斤肉,這條消息居然傳到了總督胡宗惠耳朵裏。第二天,總督發布新聞說:“昨天聽說海縣長給老母過生日,買了二斤肉!”

海瑞最後當到了吏部侍郎,這個官相當於管幹部的副部長。這位副部長去世之後,連喪葬費都湊不齊。監察部的部長助理王用汲去看,隻見布衣陋室,葛帷(用葛藤的皮織的布,比麻布差)還是破的,感動得直流眼淚,便湊錢為他下葬。當時有一個叫朱良的人去海瑞家看,回來寫了一首詩,其中有四句可以作為海瑞真窮的旁證:

蕭務棺外無餘物,冷落靈前有菜根。

說與旁人渾不信,山人親見淚如傾。

海瑞是明朝晚期嘉靖和萬曆年間的清官。比他再早一百年,在明朝中期的成化年間,有個叫紡的清官。紱為人剛毅,勇於除害,從來不為自己顧慮什麼。士大夫不管認識不認識,都稱其為偉人。正因為他清廉,堅持原則,分外之物一文不取,便鬧得妻子兒女“菜羹麥飯常不飽”,家裏人跟著他餓肚子。

成化十三年,絨巡撫山西,發現鎮國將軍奇澗有問題,便向皇帝揭發檢舉。奇澗的父親慶成王為兒子上奏辯護,同時誣陷鉉。皇帝當然更重視親王的意見,就將紡逮捕,下獄審查。結果什麼罪也沒審出來。宦官尚亨奉命去抄家,抄出來的隻有幾件破衣裳。宦官報告了皇帝,皇帝歎道:“他竟然能窮到這種地步?”於是下令放人。

無論哪朝哪代,人的一生必定要做平一個等式:一生總收入等於一生總開支。節餘的是遺產,虧損的為債務。官員們要努力把這個等式做平,最好還要做出節餘來恩澤子孫。而規定的工資注定了他們很難做平。孝敬上司和送往迎來是年年不斷的,外地官員上京朝覲是三年一次,考滿則需要九年的時間。即使按照最有利於開銷者的標準估計,九年花二十萬,這個大窟窿需要縣太爺全家十四五年不吃不喝不穿不用才能填平。還沒有計算養老和防病所必需的積蓄。

相差如此懸殊的人生不等式,怎能做得平?勉強去做,當然不能保證相對體麵的生活,不能讓老婆孩子不絮叨,不能留下像樣的遺產,弄不好還有頭朝下被領導吊起來的危險。另外,在開支方麵還有一個比較的問題。人總會留意自己的相對地位的,都有“不比別人差”的好勝心。而縣太爺每年的那些收入,並不比自耕農強出多少。手握重權的社會精英們,能心甘情願地與自耕農比肩麼?

由此看來,當官不易。

紀曉嵐講了這麼一個故事:有一個官兒穿著官服昂然而入閻王殿,自稱所到之處隻喝一杯水,現今無愧於鬼神。閻王譏笑說:“設置官員目的是治理百姓,即使是管理驛站、閘門的官吏,都有或利或弊的事情要處理。如果說不要錢就是好官,那麼樹立一個木偶在堂上,連水都不喝,不更強於你嗎?”

官兒又辯解說:“我雖然沒有功,也沒有罪。”

閻王說:“您一生處處隻求保全自己,某案某案為避嫌疑而不講,不是辜負了百姓嗎?某事某事怕煩難吃重而不辦理,不是辜負了國家嗎?三年一次考核官吏,是為了什麼?無功就是有罪了!”聽了閻王的訓斥,這官大為不安,鋒芒銳氣頓時消減。

紀曉嵐說此故事,琢磨的是怎麼樣既要把官當好,又要讓自己生命無憂,把握好這個尺度才能多辦事,辦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