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小優,我喜歡你,請你跟我交往。”又是這句話又是下午的5點21分,這個名叫劉橙的大男孩,
屢屢追求我,而且是緊追不舍,他就像是一個被人唾棄了的口香糖,可他偏偏又粘上了我怎麼甩也甩不掉。
在我屢次拒絕他後,他又屢次重複著那句話:“我不會放棄的,我一定會讓你喜歡上我的。”這句看似堅定而自信的話,卻成了我人生的一個噩夢。
拉著我讓我不要走掉,陪著我說有我他就不孤單,摟著我說他喜歡我喜歡到不能自拔,要我不要離開他、給我打電話成成夜夜的不睡覺,從家裏偷偷跑出來在我家樓下隻為見我一麵……這些他為我做的事情,難道不足以讓我感動嗎?!除非我的心是鐵做的,於是我答應了和他交往,可是感動並不是心動,盡管我心裏裝著另一個人,隻因為我不想看到對我好的人傷心難過。
也許我的決定是一個錯誤,那就讓它繼續錯下去好了。
再跟他交往的日子裏,他時不時的扭過頭來跟我說話,那時我們做的前後座,我很反感他這樣做,因為我不喜歡他的容顏,他時不時的給我買早點,我很反感他這樣做,因為我不喜歡在別人麵前吃東西,他時不時的想牽我的手想摟我入懷,我很反感他這樣做,因為我不是隨便的人、他時不時的給我打電話,我很反感他這樣做,因為我不是很會聊天的人,並且打擾了我睡覺、他經常跑去我家樓下找我,我很討厭,因為我很討厭黑燈瞎火一男一女在一起的氣氛。
他問我是不是不在乎他,我隻是咬著嘴唇,默不作聲。而他卻甩袖而去留下了孤零零的我站在路燈下。
我這才知道我的決定,既傷害了他也傷害了自己,他走後,借著燈光,我低下了頭,看著自己的鞋麵,低低的說了一句:“對不起,我不喜歡你。”緊緊抿著的嘴唇被我咬破了,一股暖暖的血液流進了嘴裏,此刻我感覺血是甜甜的。
也許一開始就是個錯誤,如果沒有我當初的決定,就不會釀成後麵的結局,也不會發生我學生時代最最荒唐恐怖的一件事。此時此刻的我在痛恨自己的自私與衝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