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自珍(1792~1841年)。原名鞏祚,號定庵,中國浙江仁和(今屬杭州)人。道光進士。官禮部主事。為漢學家段玉裁外孫。自幼受漢學訓練,但無誌於漢學考據,而“究心經世之務”。後從常州今文經學家劉逢祿學《公羊春秋》,探索經書的“微言大義”。主張“展布有次第,取舍有異同,則不必泥乎經史”(《對策》)。自謂好“天地東西南北之學”,以“後史氏”自命。與魏源同為當時提倡“通經致用”的代表人物,世稱“龔魏”。
政治上,龔自珍支持林則徐禁煙。主張修飭海防,加強戰備;移民西北,鞏固邊陲。認為當時封建社會已進入“將萎之華,慘於槁木”的“衰世”(《乙丙之際箸議第九》),抨擊官場吏治的種種弊端,稱“一祖之法無不敝”,強調“更法”,提出按宗授田,要求“不拘一格降人才”。哲學上,反對天人感應和五行災異之說。
龔自珍認為,社會生活起源於“農宗”——農業宗法組織。“天穀沒,地穀茁,始貴智貴力”。自然生長的穀物吃光了,人類不能靠天吃飯了,就要開辟地土來進行生產。生產自然要以宗族為單位來進行。宗族自然又要分為大宗(嫡長子宗)、小宗(次子宗)、群宗(庶子宗)、閑民(不屬於本族的人)。在龔自珍的“農宗”說裏,自然包含著地主與佃農。不過,龔自珍認為,佃民是“有力者”,“佃非仰食吾宗也,以為天下出穀”。天下之人的生活實際上都靠佃農,帝皇、鋪相大臣,在“農宗”之上,但原都隻是“農”。他們區別於“農”
的,就是“土廣而穀眾”。“然而有天下之主,受是宗之福矣!”
天子、公侯都受之“農宗”。
從天子到農宗的社會組織,有一套“力能製其下”的方法,“名之曰禮、曰樂、曰刑法。”所以,禮、樂、刑法這一套統治方法是由下而上產生出來的。儒者失其情,不究其本,乃曰天下之大分自上而下。吾則曰:“先有下,而派有上。下上以推之,而率神其說於天。”禮、樂、刑法都是從下產生的,推到最上,才神乎其神地說成“天命”。正因為如此,天子、侯王、禮、樂、刑法這一套出現了,農宗中人才自然接受下來,無所疑懼。
龔自珍以詩人的敏感意識到當時的社會已是枯木將凋的“衰世”,法製已敝,須作改革以挽危世。
依靠什麼力量改革?龔自珍提出了“自我”的概念。他反對傳統的天命觀,認為曆史是由人創造的。他還針對儒家的傳統說法明確地提出:“天地人所造,眾人自造,非聖人所造”
的觀點,而且認為“聖人也者與眾人對立”,強調“眾人”在創造曆史中的作用。
關於“眾人”和“自我”的關係,龔自珍說:“眾人之宰,非道非極,自名曰我。我光造日月,我力造山川,我變造毛羽肖翹,我理造文字言語,我氣造天地、我天地又造人,我分別造倫紀。”認為曆史的第一個原理不是道,不是太極,而是“我”。我光造日月,我力造山川等等,並不是說日月、山川、萬物、倫紀都是我創造的,而是說日月、山種、萬物、倫紀之“名”是眾人所造。“萬物不自名,名之而如其名。”“乃造名字,名字之始,名其人之聲,聲為天而天名立,聲為地而地名立,聲為人而人名立。”不過,在造日月、山川之“名”的“眾人”中,每個人都有一個“我”。我們不能把龔自珍的“我光造日月”簡單地說成是主觀唯心論,但他確實誇大了主觀精神(“心力”)的作用,引導到唯心論。他說:“人心者,世俗之本也,世俗者,王運之本也。人心壞,則世俗壞。世俗壞,則王運中易。王者欲自計,蓋為人心世俗計矣。”把改造“人心”看作是改造社會的根本,以為變法改製的關鍵在於提倡一種精神力量。
龔自珍是我國清末一位大詩人,學者,思想家。針對當時清王朝危亡的時局,大膽提倡改革,為後來者指明了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