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7章 台灣老兵·何知春(1 / 3)

何知春,上海人,68歲。

1948年從上海去台灣,時年17歲。

1989年第一次經澳門回祖國內地探親。

目前在台灣嘉義縣定居。

采訪時間:1999年8月10日。

采訪地點:上海其侄子家中。

與何知春先生相約采訪,費了不少周折。因為他退役前曾做到國民黨的上校參謀長,應該算作台灣的高級軍政人員。所以,在暢所欲言上他有一些顧慮,但是我完全能夠理解。

他的人生經曆充滿了傳奇色彩,回祖國內地尋親時又與親人們發生了許多情感上的衝突,這與他從小就是一個叛逆者有關,他的個性讓我實在不能放棄。

在采訪過程中,有時候出現一個充滿戲劇性的人生故事完全來自於鍥而不舍的執著。

為此,我一遍遍地用電話跟他聯係,每當他禮貌而淡漠地把我推得遠遠的時候,我就想,通上10遍電話,我們就成為老朋友了,隻要他不拒絕我的電話,我就是在一步步接近他。

果然,為此我在上海又耽擱了三天,遲遲不能奔向下一個采訪目標,就是因了這段比耐力比韌性的“攻堅戰”。

終於,在一天晚上我又撥通了何先生的電話時,他沉默了許多,他說,為我的執著感到吃驚,他想不出什麼理由拒絕我,他終於同意接受我的采訪,但要求我隱去他的真實姓名。

因為他在台灣軍內有一定的影響,他不想給自己製造麻煩,這同我前麵采訪的一些老兵有著截然不同的選擇。

盡管我的這次采訪,所有的被采訪者基本都是以真實的身份出現,可是我還是答應了他的要求,我想隻有這樣他才會真正地對我沒有保留。

事實上在采訪前我已經同他的侄子,上海某雜誌社的一個編輯談過多次,的確,這位老人的經曆與個性應該算作比較罕見,尤其是在去台的老兵當中。所以為此我的等待是很有價值的。

約好在他上海的侄子家中見麵,我如期而行。

早就聽他的侄子講過,老人每次回來都不到賓館訂好的房間去住,偏要與侄子一家擠在一個兩居的房子裏,為的是能與侄子徹夜聊天。

我在想,40年啊,他該有多少話想要跟家鄉的親人講。

見麵我對這位儀表堂堂的何先生產生一種似曾相識的感覺。這時他一改電話裏的謹慎和吞吞吐吐,他說這看來我們之間的確有緣。

我從小生在一個封建色彩特別濃厚的家庭。

那時,我們家在黃浦江邊擁有十幾條漁船,我爺爺跟我父親都是江邊出了名的漁霸,家裏也很有錢。

因為我前麵的兩個哥哥,出生後不久都夭折了,所以,我的出生給什麼都不缺,可就是缺香火的何家帶來了莫大的欣喜。

他們給我取小名叫“狗屎”,就是希望我是連狗都不稀罕的賤命,讓我不至於像前麵的兩個男孩那樣很快夭折。

我是在家裏爺爺和父母兩代人的極端嬌寵溺愛中長大的。讀了幾年私塾,因為過於調皮搗亂,讓先生送回家再也不收我。

9歲時家裏給我買了一個逃荒的女孩,可能是11歲吧,做童養媳,可是我不幹,與爺爺吵架,要攆那個小女孩走。爺爺氣得拿著剔魚的刀在碼頭上追我,要宰了我,我一頭紮進黃浦江才算逃掉這一切。

當時,因為我讀過書,所以,滿腦子的新鮮主張,要求男女平等,要求婚姻自主,更看不慣我們家裏男人吃飯,女人旁邊伺候,然後,大小錯都要在爺爺麵前被罰跪責打的封建禮教,我因為從小被慣壞了,所以,叛逆的性格就更加無法克製。

想來那時爺爺和父親對我的表現都特別地傷心,他們沒有想到從小捧著我長大,成人以後我卻這麼不懂事,處處反抗他們,跟他們對著幹。

那時,我後麵又陸續有了二弟、三弟和四弟,可不知為什麼,爺爺和父親就是疼我,就是嬌縱我,而對我的那幾個兄弟特別地不好,這也讓我覺得不平等。

我跟爺爺講理,說人生下來就是平等的,為什麼要講這些等級觀念,為什麼有好吃好穿的都給我,而弟弟們除了幹活就是吃剩飯。

那時,我母親整天鑽在廚房裏,從來不能到客廳裏去,尤其是有客人的時候,更不能出來見人,這讓我覺得爺爺的規矩太欺負人,我就要給他砸爛這些舊規矩。

所以,當時我在家裏人看來是個不可救藥的“爛仔”。爺爺跟父親都很失望。在家裏也從來不肯理我,搞得我很孤立。

16歲那年家裏要我與那個已經18歲的童養媳圓房,我百般推阻,家裏就是不肯放過我,無奈之中,我在家裏過了一夜就跑了出來。

為了謀生我先去一個碼頭做工,可是,那又苦又累的活兒對我這種嬌生慣養出來的人來說根本做不了,這時,我的一個把兄弟在國民黨部隊裏做事,他介紹我來到部隊當了一個打雜的勤務人員。

那是國民黨的一支雜牌軍,人員也很亂,幾乎願意幹就發給你一套軍服一支槍,我就那樣在裏麵混了起來。

那時候我偶爾回家,家裏的人都不敢跟我講話。因為爺爺早把我從這個家裏清除了,他說他從今以後再也不認我這個不孝之子,不許家裏任何人與我接近。

那時,隻有我母親偷著跟我講兩句話,塞給我點吃的,囑咐我在外麵要當心。

因為不喜歡家裏給我找的那個童養媳,我每次回家都躲著她。

在那種情況下,我回家的次數越來越少,基本上都跟部隊在碼頭上駐紮著。

1948年,國民黨有的部隊就開始往台灣撤,剛開始我以為這支雜牌軍不會撤得這麼早,可有一天早晨突然來了命令,讓我們的船開往台灣。

那時候好多人都沒有準備,稀裏糊塗地就看著船駛出了碼頭。

我在船上也急了。雖然,我的性格很叛逆,可骨子裏我還是特別孝順的人。

我想自己當時也純屬無奈,因為在家裏待不下去了。可真的這樣背井離鄉,說走就走,我無論如何也得跟爺爺和父母說一聲,我不能讓他們太傷心。

可船越開越快,眼看就要開出吳淞口,由於從小在漁船上長大,我有一身的好水性,我來到甲板上,把那身軍服一脫,槍也扔了,我就縱身跳進了黃浦江。

我想憑我的水性,在水中遊幾個小時沒什麼問題。

可是遊著遊著我就覺得沒力氣了,本來,早晨我根本沒有吃東西,前天晚上又喝酒到很晚,身體一直沒有從醉酒的狀態中恢複過來。

這樣我在江中幾次被浪頭卷到了水底,又幾次硬鑽了上來,可幾個回合以後,我就發現自己不行了,看來我隻有葬身江底喂魚了。

我昏昏沉沉地劃著水,覺得自己一點一點地沉下去,最後的一瞬間我突然想起了母親,我想我死了以後可能隻有她會為我流淚。

第二天我再次醒來的時候,是在一艘船的甲板上,幾個穿著國民黨正規軍軍服的人,在我旁邊走來走去。

我在最後沉下去之前,被救了上來。而救我的這艘船也是撤往台灣的,我沒有力氣再逃了,也許,遠離家鄉和親人,是我那時唯一的命運。

我18歲到了台灣,被編進了正規軍,接受了很多訓練,因為是小兵,所以吃了很多苦。

後來,我被分到了連隊,因為從小寫的一手毛筆字不錯,連長見我又有些文化,便留我在連裏幹了文書。

同許多從大陸去台灣的小兵一樣,我在那裏舉目無親,而且,因為年齡小總要被別人欺負,而且,國民黨軍隊裏的那種風氣更是讓人受不了。

一直沒有真正體會過什麼叫做受苦的我,在台灣真的嚐到了這種生不如死的滋味。

為了脫離苦海,我開始拚命用功讀書,我下決心要通過考軍校來改變自己的處境,為自己找一條活路。

後來,我真的考上了軍校,並且成績一直非常優秀,從軍校畢業我被派到金門駐守。

也許看到我的資質不錯,人又很勤奮上進,我陸續又被送進戰爭戰略學院,海陸空三軍學院深造,後來被提升為營長。

我在金門駐守的時候,認識一個女孩,那一年她18歲,我41歲。

本來她是在我們部隊營地門口開成衣店的。那時不斷有老兵退役。我這個人很重感情,也很講義氣。

雖說我那時已成為長官,可我總覺得這些老兵在台灣無親無故,退役以後自謀生路將來還有很難的一條路要自己走,我很想給他們一點精神上的鼓勵。

由於我毛筆字寫得好,老兵們退役時紛紛要我給他們寫條幅留念。

可我知道他們離開營地以後,會因為沒有固定居所而東搬西遷,寫好的條幅很容易就會給弄丟了。

我從心裏希望他們把我寫的激勵精神的東西好好收藏,困難的時候拿出來看看,鼓鼓勁兒。

這時我就想出來,把字寫好後,用金線繡在絲絨上,然後製成一麵麵小錦旗贈送給退役的老兵作為分別的禮物的辦法。

因為總要到那家成衣店去做錦旗,我就和那個聰明、清秀的女孩熟悉了起來。

看到我一次次地去給那些退役的老兵製作這些分手的禮物,並且都是自己掏腰包,那個女孩也挺感動,她對我說:“沒想到你這個長官對部下這麼有情有義,你這麼做他們都會好好記得你的。”

我說我倒不是為了讓他們記得我,我隻是想盡一點心意,別的我幫不了他們,給他們一點人生的鼓勵,讓他們振作一點,好好活下去,我想是我的責任。

從那以後,我們之間的來往便密切起來,那個女孩也從仰慕、崇拜我變得真正愛上我。

那時,我已經過了不惑之年,從來沒有品嚐過愛情的滋味的我,第一次覺得生活其實還可以有美好的時候。

並且,當時對我們這些人來說,大陸的家已經變得很遙遠,幾乎這一輩子都不可能再回家了,我當時對這一點感到特別地絕望。

我總想自己是個不孝的逆子,這次是真正地被家人所遺忘了。

在台灣已經孤單了20多年的我特別渴望有個家,有個自己喜歡的女人在家裏為我操持一切。

就這樣我到那個女孩的父母麵前開口求婚,卻遭到她父親的拒絕。

她們家是福建人,在台灣也是幾輩子了,所以,他們不同意女兒嫁給我這樣一個大陸到台灣的老兵,在他們的眼裏,我的所有努力一錢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