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七章(1 / 2)

小心翼翼的看著他,我動都不敢動,突然看見他的肩上有朵銅製的菊花,一步一步的挪過去,悄悄地拾起這花,仔細端詳它。這花的花瓣很叫人驚豔,細長精致,彎曲自然流暢,煞是飄逸,可以想象一片花瓣有多難做,但這並不影響這花的花瓣的數量,多一片則多,少一片則少。花蕊與花瓣的比例堪稱完美,連花粉都粒粒閃光。一般來說,精致的東西都很脆弱,這花卻異於常態,我翻來覆去看了半天也是毫發無損。

鬱悶的回到"花朵島",沈德和沈經乖乖的坐在城牆上。沈道放下東西,到我們要住的樓裏看了一眼,以三個八度的高音將沈德和沈經叫了下來,並質問他們為什麼不在他離開這段時間將屋子打掃幹淨。我想告訴他其實是他沒讓他的弟弟們打掃,還沒說出口,就被沈經搶了先,然後便是沈道對他慘無人道的唾罵。沈經被嚇得一時忘了還嘴,隻是張著嘴呆呆的看著沈道,居然不怕沈道的唾沫星子濺進他的嘴裏。

等沈道發泄完,大家都鬆了口氣。沈德看見我手裏的銅菊花,眼睛像閃光燈一樣突然一亮,然後就搶走了我的菊花,拿在手裏看個不停,興奮不已,囉嗦成堆:"我真是太幸運了,我一定會發財的,到時候我就可以買個官當,小於一品的老子不要,也不用忍受沈道這兔崽子的摧殘。"

"喂,他是你哥,怎麼會是兔崽子。"我說。

他將菊花揣在懷裏,看著我們,說:"老子才不管。"

在他跟我們說話間隙,沈經趁他轉移了注意力,衝過去從他懷裏搶走了菊花。沈德像發了瘋般,邊追沈經邊喊:"還給我,是我先得到的。"

沈經說:"但我認識喜歡收藏他的標記的人,你賣不了一個好價錢的。"

沈德又說:"你一點都不了解他,我對他了如指掌,憑這些一定能找到個好買家,不用你擔心。"

沈經又說:"誰說我不了解他,'光影劫俠',被他的'粉絲'稱為人類有史以來最厲害的劫匪,被劫之人隻能看見他快速移動的影子,根本看不清他的樣子、性別及衣服的顏色等等等,可謂來有影去無蹤。他的標記是他精心製作的菊花,會根據劫財數量將菊花的大小選擇好放在被劫者身上,這朵花不小,看來沈道的錢全沒了。收藏他的標記的主要是他的'粉絲'們,如果賣得好,說不定比幾千年前帝王們的陪葬品中最值錢的都貴。因為他是有選擇的劫財,一,劫財多者;二,劫得財易者。"

沈道氣得要命,大叫道:"既然他的東西那麼值錢,他還搶什麼槍,做那個來賣不就行了。以為搞一些規矩再去幹肮髒的勾當就很酷,蠢貨,還好意思稱'俠'。"

在那兩人繼續搶得起勁時,沈道倒了一小瓶煤油,然後拿著燈,讓我跟他去藏書閣找瞎老頭說的那本魔法書。

他的步伐快得像趕著去投胎,還催我。在去藏書閣的走廊裏,他邊走邊說:"我一定要把這該死的強盜消滅掉,然後一定要使東極重生,將來要做她的國民。過我自己的理想生活,讓世界的環保意識差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