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滿傳奇經曆的著名作家海明威,1899年7月21日出生於美國芝加哥市的橡園鎮。因為他是家裏的第一個男孩(第二個孩子),所以他出生後,全家上下喜氣洋洋。他的媽媽寫道:“知更鳥唱著最甜蜜的歌兒,喜迎這位小小的生客來到這個美麗的世界。”不到1歲,海明威就喜歡看一種名叫《自然界的鳥類》的圖片畫冊,每月畫冊一到,他就一個人捧著看。到他一歲半的時候,就能正確地辨認出73種鳥,讓媽媽等人大吃一驚。
一歲多時,他就開始顯露出用語言表達各種事物的天才。他把牛痘留在皮膚上的斑點說成是“壞了的花骨朵”。他在街道對麵的一棵樹上看見一隻貓頭鷹以後,就把自己腳趾上的一塊傷痕說成是“貓頭鷹的眼睛”。媽媽寫的歌曲“啊,月光下的瓦倫湖”,被他惡作劇地改成“啊,月光下的老狒狒。”海明威是個性格剛強的孩子,從小就顯得勇敢無畏,他的雄心壯誌,就是要人家把他當男子漢、大丈夫看待。
有一次,媽媽問他:“歐尼(海明威的昵稱),你最怕的是什麼呢?”海明威把一支舊式的步槍扛在肩上,雄赳赳、氣昂昂地在屋裏走來走去,興致勃勃地大聲喊道:“我什麼也不怕!”他極富想象力,常常把聽到的或者是看到的事情,整理一番,編成一個完整的、發生在自己身邊的故事,然後再講給家裏人聽。他5歲時,有一天回家後跑到外祖父跟前,煞有介事地說:“外公,今天在回家的路上,發生了一件事。”“什麼事呀?”“我看到一匹馬在路上亂跑,路上的人都躲開了,我衝上去對著那匹馬大吼了一聲,它就站住不動了。”“然後呢?”“然後我就牽著馬,去還給了馬主人……”他的外祖父聽了哈哈大笑。雖然這件事純粹出於海明威的想象,而外祖父卻從這個外孫身上看到了一些不同尋常的東西,他對孩子的母親說:“女兒,這孩子總有一天會出人頭地……”海明威4歲入幼兒園、6歲入小學、14歲進中學讀書。若論出身和智力,他完全可以上大學,但由於種種原因,這個本應順理成章的人生過程卻沒有實現,以至於他成了唯一沒進過大學的美國現代著名作家。
剛入中學時,海明威的個子矮小,可他卻能揚“短”避“長”,加入了學校田徑隊。在一年一度的越野賽跑中,有46人參賽,他跑了倒數第三,可他卻欣然地說:“我堅持跑完了全程,而且不是最後一個。”從那以後,每逢有遠足、野營活動,他必定報名,一年到頭忙個不停。終於,在他15歲時,他的身材就像春天的竹筍一樣,一個勁兒地往上長。
身高體健的海明威開始“出人頭地”了,他在田徑隊當上了隊長,在籃球隊做了主管,而且還是水球隊、射擊隊的主力。可他最喜愛的運動還是拳擊,並磨煉出了相當高的水平。
一次,海明威參加了一個拳擊訓練班,可是第一堂課就險些成為他的“最後一課”。這天,給他安排的鬥拳對手是個優秀的職業拳擊手,這位拳師為訓練新手開始時故意讓著他,但海明威勁頭十足,出手凶猛,大有初生牛犢不怕虎的氣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