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章 廢後易儲名君登位(1)(1 / 3)

漢武帝劉徹,原名彘(zhì治),是景帝劉啟的第九個兒子,文帝劉恒的孫子,高帝劉邦的曾孫。生於景帝初元年(公元前156年),《漢武故事》說他七月七日晨生於猗蘭殿。後三年(公元前141年)正月景帝劉啟死,甲子日,劉徹即皇帝位,時年十六。景帝朝,屬於史家羨稱的“文景之治”時期。劉徹少年時就生活在這一時期,可謂身當“中外乂安,公私富溢”的盛世。

漢初六七十年包括“文景之治”,實行的是以黃老思想為指導的無為政治。

這要追溯到秦始皇時代。秦始皇確立皇權至上,獨攬天下一切權利,控製政治、經濟、軍事、學術、思想、文化等所有領域,“專任刑罰”,並製定“二世三世至於萬世,傳之無窮”的世襲係統。秦始皇死,二世繼位,仍以輔助始皇的李斯為丞相。李斯與韓非是同門師兄弟,代表他的法家思想的著作是《上二世皇帝行督責書》。《行督責書》實在是一篇君主獨裁論,一篇刑政論。它明白地鼓吹“明申、韓之術,而修商君之法”,實行“明君獨斷”、“獨製於天下而無所製”、“獨操主術”、“獨擅天下之利”的“帝道”,實施輕罪重罰的刑政。而秦二世也就以《行督責書》來指導秦政,繼續“繁刑嚴誅,吏治刻深”,弄得國為獄市,天下人人自危。

秦的這種皇權專製統治,在範圍上是全麵專製,程度上是絕對專製,手段上是暴虐專製,時間上是持久專製。這是極典型的完全型的暴君暴政。暴君暴政耗盡了天下財力民力,結果海內愁怨,天下潰叛。如果說秦朝的政治是法家理論在全國範圍內的一次全麵實踐,那麼這是一次失敗的實踐。它所留給後人的,是深刻教訓。

殷鑒不遠,自高帝劉邦起,漢初高後、惠、文、景,幾代人都認真總結與記取秦朝短命的教訓,引以為戒,“撥亂世反諸正”。

漢初君臣,起自草莽,大多曾受秦政之害,他們在感情上厭惡和排斥秦政,才鋌而走險,取而代之。不過他們的經曆也都比較複雜,其中不少是秦王朝的中下層官吏,劉邦是亭長,蕭何是縣主吏,曹參是縣掾,張蒼禦史,叔孫通博士,周昌卒史,任敖獄吏,除了秦法的受害者一麵,又有秦法的執行者一麵,耳濡目染,腦子裏自然很多秦的東西。這複雜的經曆決定漢初君臣複雜而又矛盾的政治性格。他們舉了反秦義旗呼嘯而起,一進關中,占了長安,就接受了秦的國家機器,安堵如故。後來叔孫通損益秦製,製訂漢官朝儀典禮,劉邦也欣然付諸實施。他們也實在提不出一套新的國家政權架構。

漢朝建立伊始,麵對的是殘破不堪的社會,稀稀落落的民戶,以及“天下苦秦久矣”的強大社會心理。漢初,秦末動亂給社會經濟造成的創傷十分嚴重,民無蓋藏,民失作業,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過半,還有不少流亡山澤。田地荒蕪,經濟凋殘,國家窮得連“富有四海”的天子也配備不起四匹一色的馬,將相隻能乘牛車。浩劫餘生的百姓對秦政的嚴酷也記憶猶新,他們切齒痛恨和排斥秦法。封建社會的農民沒有文化,沒有理論,他們根本想不出可以有一個沒有皇帝的國家製度,他們隻有盼望新朝廷改變政策。至於對新朝廷能否實行與秦政不同的新政策,他們也在觀望。一部分人在漢朝建立後還躲亡在山澤,恐怕就存有這種心理。

入關之初,劉邦君臣,就順民心,約法三章,餘悉除去秦法。天下平定後,稍有反複,但嚴酷的社會經濟形勢和民眾疾秦心理,迫使他們冷靜下來,係統地總結曆史經驗。陸賈奉命著《新語》十二篇,總結秦亡漢興及古代國家的成敗。每奏一篇,劉邦無不稱善。《新語》指出秦就失之於“暴眾”。它所提出的統治模式就是無為而治。於是很快繼續“蠲削煩苛”,“約法省禁”。就此奠定了漢初無為而治的理論和政策基礎,延續到文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