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巳,參知政事孟庾言:“準敕差提領措置財用,今乞以總製司為名,專察內外官司隱漏違欠,行移如三省體式。應本司措置事件,依例進呈。”詔關申尚書省,仍鑄印以賜。諸路係省錢出入舊經製司,每千收頭子錢二十三,其十上供,其十三州縣及漕計支用。庾請增十錢;又請收耆戶長雇錢,抵當四分息錢,轉運司移用錢,勘合朱墨錢,常平司七分錢,茶鹽司袋息等錢。又收人戶合零就整二稅錢、免役一分寬剩錢,又收官戶不減半、民戶增三分役錢,又收常平司五文頭子錢,並令諸州通判、諸路提刑司拘催。其後東南諸路,歲收總製錢七百八十餘萬緡,而四川不預焉。大凡東南諸路經、總二司錢,歲收一(十)〔千〕四百四十餘萬緡,四川歲收五百四十餘萬緡。
是日,經筵開講。自帝視師,輟講讀,至是複之。
壬申,詔右承奉郎徐度,令中書舍人試策一道。左迪功郎胡理,左朝散郎、主管江州太平觀錢,新授太常博士張宦,並召試館職;左朝奉郎、新提舉浙東常平茶鹽公事汪愷,左承議郎、新通判潭州王棠,並與升擢差遣。度,處仁子;宦,守兄也。士以十科薦用者自此始。
三月,甲戌朔,建武軍承宣使、提舉江州太平觀王,降授濠州團練使。
己卯,淮西宣撫使劉光世兼太平州宣撫使,淮東宣撫使韓世忠兼鎮江府宣撫使。
辛巳,以戶部尚書章誼兼權工部尚書。
癸未,詔:“殿前馬步軍司,各據見管兵數,權行排置指揮。”
初,禁衛諸軍遇赦轉員,其法甚備。自中原俶擾,軍營紛亂,排轉不行。時諸將所總歲歲奏功,而宿衛親兵久無升遷之望。左仆射趙鼎,請據三衙見管人數,仿佛舊例,立為轉員之法。乃詔:“諸班直將校、親從親事官,各依條排轉一資,三司將校亦與轉行。”時殿前司有兵九百餘人,馬步司各六百餘人而已。
甲申,淮東宣撫使韓世忠以大軍發鎮江。
世忠將行,帝賜手劄曰:“昨因敵退,議者以經理淮甸為言,人多憚行,卿獨請以身任其責,朕甚嘉之。”翼日,趙鼎曰:“世忠已過淮南,乞遣中使撫問。”帝賜世忠銀合〔茶〕藥,且以手劄勞之曰:“今聞全師渡江,威聲遐暢。卿妻子同行否?乍到,醫藥飲食或恐未備,有所須,一一奏來也。”
時山陽殘弊之餘,世忠披荊棘,立軍府,與士同力役。其夫人梁氏,親織薄為屋。將士有臨敵怯懦者,世忠遺以巾幗,設樂,大燕會,俾為婦人妝以恥之。軍壘既成,世忠乃撫集流散,通商惠工,遂為重鎮。
乙酉,侍禦史張致遠權尚書戶部侍郎。
辛卯,起複秘閣修撰、淮東宣撫使司參謀官陳桷言:“瀕淮之地,久經兵火,官私廢田,一目千裏,連年既失耕耨,草莽覆養,往地皆肥饒,臣願敕分屯諸帥,占射無主荒田,度輕重之力,斟酌多寡,給所部官兵趁時布種,或仿陝西弓箭手法,從長區處,因地土所宜,種麻、粟、稻、麥,一切聽之,無問稅租。力耕之人,添破糧米,朝廷逐旋應副耕牛之費。諸帥計置種子,將來盡還其價。不特入糧可以足辦,如飼馬芻秣之用,亦皆霈然矣。仍乞委自都督府選官兼總其事,令親到逐(師)〔司〕與主帥熟議,俟上下情通,然後行之。每軍就令統製、統領官管認監督,近上謀議官領之。收成受納之日,同認所得之數並隨時價直,具申都督府籍記,支還價錢,以金銀、見錢品搭(級)〔給〕降。將逐司所得,除一歲合支數外,餘就令封樁為儲積之計。”詔關都督行府。
甲午,趙鼎奏:“近久雨,恐傷苗稼,欲下臨安府祈請。”孟庾、沈與求曰:“多雨,天氣久寒,蠶損甚眾。”帝曰:“朕見令禁中養蠶,庶使知稼穡艱難。祖宗時於延春閣兩壁畫農家養蠶、織絹甚詳,元符間因改山水。”
丁酉,複移浙西安撫司於臨安府,以駐蹕之地理宜增重事權故也。徽猷閣直學士、知臨安府梁汝嘉兼兩浙西路安撫使,徽猷閣待製、知鎮江府沈晦兼沿江安撫使。試尚書吏部侍郎兼侍讀鄭滋與權戶部侍郎張致遠兩易。
癸卯,移鎮江府(權貸)〔榷貨〕務都茶場於真州。
夏,四月,丙午,檢校少保、武泰軍節度使、知明州兼沿海製置使郭仲荀來朝。
丁未,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洪州觀察使、金、均、房州鎮撫使、川陝宣撫司參議王彥知荊南府,充歸、(陝)〔峽〕州、荊門、公安軍安撫使。
先是彥聞帝親赴軍前,乞提兵入援,不許。會張浚以都督視師湖南,乃召彥赴府議事。至是令彥留所部三千人戍金、房,餘悉與俱,乃歸荊南舊治,其合用錢糧,令行府於湖南、江西那移應副。
召荊南鎮撫使解潛赴行在。
靖康中,潛為河東製置副使,辟趙鼎幹當公事,故鼎薦用之,於是諸鎮撫使盡罷矣。
戊申,尚書祠部員外郎兼權太常少卿張銖奉太廟神主自溫州至行在。
戊午,奉安太廟神主,參知政事孟庾為禮儀使,每室用特羊、八籩豆,蓋權禮也。
詔:“福建、廣東帥臣措置團結瀕海居民為社,擒捕海賊。”
時寶文閣直學士連南夫論海寇之患,謂:“國家每歲市舶之入數百萬,今風信已順而舶船不來,聞有乘黃屋而稱侯王者,臣恐未易招也。願令委州縣措置團結瀕海居民,五百人結為一社,不及三百人以下附近社,推材勇物力人為社首,其次為副,社首備坐聖旨給帖差捕。蓋濱海之民,熟知海賊所向,今聽其會合,如擒獲近上首領,許保奏,優與補官,其誰不樂為用?”乃下張守、曾開相度,如所請。
己未,詔:“鄉村五保為一大保,通選保正,於免役令中去長字。”始改紹聖法也。
先是言者以為:“役法行之歲久,積至大弊,鄉村鄉保正長,最為重役,不專取物力薄厚,而兼用人丁多寡,不通輪一鄉點差,而但取逐甲人戶。官吏貪濁,差募之際,富者以賄賂幸免,貧者以誅求受害,被役一次,輒至破產。民巧為規避,遂有父亡、母嫁,兄弟析產,求免役次,非惟重困民力以虛邦本,亦將有傷民教以壞風俗。乞下有司稍革舊法,專用物力及通輪一鄉差募保正長,凡官吏因役事受財者,重示懲誡。”又,進士上書:“竊觀方今害民之法,無如保甲之弊。願更去保甲法,複申元祐之製,行戶長之法。”故有是旨:仍許今後差物力高(下)單丁每都不得過一人;即應充而居它鄉別縣或城郭及僧道,並許募人充役,官司毋得追正身,餘如見行條法。時祠部員外郎林季仲,亦奏乞總一鄉物力,次第選差,其單丁,許募人充役,於是頗采其說焉。
庚申,詔:“韓世忠紀律嚴明,嶽飛治軍有法,並令學士院降詔獎諭。”
時世忠移屯淮甸,軍行整肅,秋毫無犯。飛移軍潭州,所過不擾,鄉民私遺士卒酒食,即時償直。帝聞之,故有是詔。
丙寅,金主聞昏德公以甲子日薨,遣使致祭及賻贈。
時兵部侍郎司馬樸與通問副使、修武郎朱弁同在燕山,聞上皇崩,議舉哀製服。弁欲先請,樸曰:“吾儕為人臣子,聞君父喪,當致其哀,又何請?設不見許,可但已乎?”遂服衰,朝夕哭。金人義之而弗問。弁有《送大行文》,略雲:“節上之旄盡落,口中之舌徒存。歎馬角之未生,魂消雪窖;攀龍髯而莫逮,淚灑冰天。”洪晧在冷山,聞之,北向泣血,遣同使者沈珍往燕山,建道場於開泰寺,作《功德疏》雲:“故宮為禾黍,改館徒饋於秦牢;新廟遊衣冠,招魂漫歌於楚些。雖置河東之賦,莫止江南之哀。遺民失望而痛心,孤臣久縶而嘔血。”金人讀之,亦為墮涕,相傳誦焉。
是月,龍圖閣直學士、致仕楊時卒,年八十三。
起居郎兼侍講朱震言:“時學有本原,行無玷缺,進必以正,晚始見知。其撰述皆有益於學者。”詔有司取時所著《三經義辨》,賜其家銀帛二百匹兩,後諡曰文靖。
時尚書左仆射趙鼎,素尊程頤之學,一時習者皆聚於朝。然鼎不及見頤,故有偽稱伊川門人以求進者,亦蒙擢用。
丙子,直秘閣、知潯州範直方行尚書刑部侍郎。
五月,辛巳,忠訓郎、門祗候何蘚特遷修武郎,赴大金國軍前奉表通問二(使)〔聖〕,賜金帶一,裝錢千緡,官其家二人。蘚,灌子也。時右仆射張浚奏遣蘚至雲中見金帥,故有是命。
甲申,尚書禮部侍郎唐兼權兵部侍郎(唐)。
張浚至潭州。
初,浚自建(昌)〔康〕西上,而樞密副都承旨、沿江製置副使馬擴自武昌召歸,乃以為都督行府都統製。浚行至醴陵,獄囚數百人,盡楊太遣為間探者,安撫使席益(傅)〔傳〕致遠縣囚之。浚召問,盡釋其縛,給以文書,俾分示諸寨曰:“今既不得保田畝,秋冬必乏食,且餒死矣。不若早降,即赦爾死。”數百人歡呼而往。浚至長沙,賊首黃誠、周倫先請受約束,然誠等屢殺招安吏士,猶自疑不安。浚遣製置使嶽飛分兵屯鼎、澧、益陽,壓以兵勢,賊大驚,遂定出降之計。
詔:“中書舍人胡寅論使事,辭旨剴切詳明,深得論思之體,令學士院賜詔獎諭。”
金左副元帥宗輔行次媯州,薨,年四十。
宗輔魁偉尊嚴,人望而畏之。先是太祖征伐四方,諸子皆總戎旅,宗輔常在帷幄。及代宗望為副元帥,平河北,遂取東平及徐州,繼又定陝西五路,所向有功。後追封潞王,諡襄穆。
宗輔妃富察氏,其母即太祖之妹也。次妃李氏,生子褒,教之有義方,嚐密謂所親曰:“吾兒有奇相,貴不可言。”李氏性明敏,剛正有決,言不妄發。女直舊俗,婦女寡居,宗族接續之。至是宗輔薨,李氏乃祝發為比丘尼,歸遼陽,營建清安禪寺,別為尼院居之,號通慧圓明大師。
己醜,參知政事兼權樞密院事、提領措置財用孟庾進知樞密院事。
戊戌,左朝散郎、主管華州雲台觀王灌充川陝宣撫使司〔計〕(義)〔議〕軍事,用吳玠請也。
是日,嶽飛至鼎州城外,置寨列艦。
飛素有威望,而軍律甚嚴,乃遣潭州兵馬鈐轄楊華入賊營招降。賊黨黃佐曰:“嶽節使號令如山,如與之戰,萬無生理。”遂降。飛單騎按其部,拊佐背曰:“子知逆順者,果能立功,封侯豈足道!欲遣子至湖中,視可乘者擒之,可勸者招之。”佐感泣,誓以死報。時參政席益疑飛玩寇,欲以聞,張浚曰:“嶽侯,忠孝人也。兵有深機,何可易言!”益慚而止。時大旱,湖水涸如深冬,賊益懼。
是日,詔:“殿前司軍人與百姓相犯,並送大理寺根治。”
六月,甲辰,洞庭賊楊欽將所部三千人詣嶽飛降。
初,張浚至長沙,親臨湖以觀賊勢,疑未可攻。會召浚還朝謀防秋之計,飛至潭州,袖出小圖示浚,浚欲俟來年議之,飛曰:“已有定畫。都督能少留否?八日可破。”浚曰:“何言之易!”飛曰:“王四廂以王師攻水寇則難,飛以水寇攻水寇則易。水戰我短彼長,以所短攻所長,故難。若因敵勢,用敵兵,奪其手足之助,離其腹心之托,而後以王(帥)〔師〕乘之,八日之內,當俘諸賊。”浚許之。
先是湖南統製官任士安、王俊、郝晸等,領兵二萬餘,不稟王號令,遂至於敗。及飛始至,鞭士安以折其氣,使為賊餌,令曰:“三日不能平賊,皆斬!”先揚言“嶽太尉將二十萬兵至矣”!及是止見士安等軍,賊並力拒之。三日,飛乃以大兵四合,一戰,破賊眾殆盡,乘其舟以入水寨,欽等迎降。欽在賊中最悍,所至常先諸賊,楊太恃以為強,飛厚待之,賊愈喪氣。浚承製授欽武略大夫。
乙巳,名新曆曰《統元》。
辛亥,廢蘄州羅田、廣濟二縣並為鎮。
癸醜,詔曰:“聞諸路久愆雨澤,由朕不德,致使亢旱。雖恐懼修省,思所以答譴戒,弭天災,尚慮州縣違戾詔令,重擾吾民,致傷和氣。除稅租和預買及應副大軍之外,應幹科敷催驅等事,日下並罷。仍仰州縣具其所罷名件申尚書省。”
荊湖製置使嶽飛破湖賊夏誠。
飛既降楊欽,率統製官牛皋、傅選、王剛乘勝擊攻水寨。賊將陳瑫劫偽太子鍾子儀船,獲金龍交床與龍鳳簟等,詣飛降。楊太窮蹙赴水,牛皋擒斬之,餘黨劉衡等相繼皆降。飛入水寨,殺賊眾殆盡,惟夏誠寨三麵臨大江,背倚峻山,官軍陸攻則入湖,水攻則登岸。至是飛親往,測其淺處,乃擇善罵者二十人,夜往罵之,且悉眾運草木上流。賊聞罵聲,爭擲瓦石擊之,草木為瓦石所壓,一旦填滿,飛長驅入寨,遂執誠,果八日而湖寇悉平。浚歎曰:“嶽侯神筭也!”初,賊恃其險,曰:“犯我者除是飛來。”至是人以其言為讖。
甲寅,尚書左仆射趙鼎、知樞密院事孟庾、參知政事〔沈與求奏:“自五月丙子不雨,今越四旬,叨冒近司,輔政無狀,致此譴戒,乞賜黜責。”詔:“各安厥位,無得再請。”〕
丁巳,徽猷閣待製、提舉建隆觀兼史館修撰兼侍〔講〕、資善堂翊善範衝言:“伏見和靖處士尹焞,誠明之學,實有淵源,直方之行,動應規矩,舉以代臣,允慊公議。”詔川陝宣撫司以禮津遣赴行在。
焞避難長安,劉豫以玉帛招之,焞卻幣奔蜀,居於涪州。帝聞其賢,故召。
湖寇既平,得丁壯五六萬人,老弱不下十餘萬。張浚更易郡縣奸贓吏,宣布寬恩。命嶽飛進軍屯荊、襄以圖中原,浚率官屬泛洞庭而下。
時淮東宣撫使韓世忠、江東宣撫使張俊,皆已立功,而飛以列校拔起,世忠、俊不能平,飛皆屈己下之,數通書,俱不答。及飛破楊太,獻樓船各一,兵徒戰守之械畢備,世忠始大悅,而俊益忌之。
癸未,趙鼎奏甘澤應祈,乞禦常膳,帝曰:“朕累日寢食不安者,豈特為國無儲蓄而望歲之心甚切!兼恐歲饑民貧,起而為盜,朝廷不免遣兵討定,殘殺人命,亦天道之所宜憫也。”
是月,汴京地震。
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十六
宋紀一百十六起旃蒙單閼(乙卯)七月,盡柔兆執徐(丙辰)五月,凡十一月。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
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
紹興五年金天會十三年(乙卯,1135)七月,丙子,武功大夫、忠州團練使兼門宣讚舍人、都督府提舉親兵柴斌知金州,兼金、房、均三州安撫使,用行府奏也。仍命斌隸屬襄陽帥府,其探報事宜及邊防措置,則申川陝宣撫副使吳玠。
都督行府請移鼎州龍陽縣於黃誠寨地,仍升為軍,以持服人黃與權起複左奉議郎、充龍陽軍使兼知縣事,又言:“潭、鼎諸縣因水賊侵擾,多有移治去處,並令移歸舊治。如係選人知縣,俟任滿與改(令)〔合〕入官;京官與轉一官。應水寨出首之人,製置司量事體輕重,擬定合補官資申行府,願歸及充水軍者聽。”又請免澧州上供錢三年,皆從之。既而製置使嶽飛言水寨願歸業者二萬七千餘家,詔州郡存恤之,無得騷擾。然黃誠寨地低而迫湖,土人不以為便,仍令如舊焉。
丁醜,孟秋薦享太廟。自是歲五饗,如常禮。
己卯,知樞密院事、提領措置材用孟庾充觀文殿學士、知紹興府。庾以行府關三省、密院事,積不平,因稱疾求去。
甲申,帝親酌獻祖宗神禦於行宮齋殿,文武官少卿已上陪位如儀。
乙酉,降光州褒信縣為鎮。
乙未,神武中軍統製楊沂中兼權主管殿前司公事,代劉錫也。詔:“製造禦前軍器所依舊例不隸台察。”
丙(午)〔申〕,徽猷閣直學士趙子晝試尚書兵部侍郎。
承節郎趙珪遷承忠郎、門祗候。
初,帝以趙普佐命元勳,視漢蕭何,而子孫淪落,命所在訪求,量才錄用。珪,普五世孫也,避地鬱林州,以普繪像及《諫伐幽燕疏》來獻,故有是命。
免湖南上供米三年,用本路漕臣請也。
廢鄧州順陽、淅川、襄陽府鄧城、中廬縣並為鎮。
辛醜,廢隨州唐城縣。
是月,偽齊劉豫廢明堂,得金龍之金四萬兩,大銅錢三百萬。暴風連日,屋瓦皆震。
八月,壬寅朔,錄故相範質七世孫()〔楰〕為將仕郎。
罷荊南營田司,令安撫司措置官兵耕種,毋得循舊擾民,又以歸州還利〔隸〕(州)安撫使王彥,皆用都督行府請也。
初,彥自渠州以所部之鎮至荊南,而鎮撫使解潛已去,食廩皆竭。彥懼不可留,即引兵追潛至鄂州。會張浚平湖賊還,與之遇,複勸彥還自枝江,徙居舊治。時軍儲不繼,彥乃仿川錢引法造交子,行於荊南管內,漸措置屯田,為出戰入耕之計。仍擇荒田,分將士為莊,莊耕千畝。治石唐、瓦窯二廢堰,計工六萬有奇,不浹旬告成,公私利之。
甲辰,詔增館職為十八員。
時言者論:“〔唐〕太宗當兵戈搶攘之際,置文學館學士凡十有八人,其後皆為名臣。祖宗辟三館以儲養人才,蓋本(如)〔於〕此。今國步艱難,時方右武,故館職猶多闕員。然臨事每有乏才之歎,則儲養之方,亦不可以兵戈而遽已也。一館職之奉入,僅比一小使臣,小使臣動萬數,何獨於館職較此微祿哉!乞依祖宗故事,通以十八人為額。”故有是命。既而本省再請,乃命秘書郎及著作各除二員,校書郎、正字通除十二員,而少、丞不與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