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1928年(2 / 3)

第二次北伐的第一集團軍賀耀組第三軍團於5月1日進駐濟南。在日本首相田中義一導演下,5月3日發生濟南慘案,用割鼻、削耳、挖眼等殘無人道的獸行,殘殺我國外交人員蔡公時等16人,駭人聽聞。

事件的肇端是這樣的:當天早晨,有國民革命軍第四十軍(軍長賀耀組)所屬士兵1人生病,經戰友送往中華民國外交部山東交涉署對麵的基督教醫院(在城外商埠區)治療,日本兵阻止通行,由於語言不通而發生爭執。雖然就隻是這麼一點小事,可是對於正在等待著挑釁機會的日軍來說,就是很好的藉口。他們不問情由、不待理論便突然開槍,當場有革命軍士兵及役佚各1人中彈斃命,其餘的人僥幸逃入醫院;日軍則將醫院包圍,用機關槍亂射,一經點燃戰火,便在全市展開槍擊。

根據日本方麵資料記載,陸軍省於5月13日發表的《濟南事件概要》,則是這樣的說法:“3月上午9時半左右,日本人吉房長平在麟洋門外的滿洲日報代銷所中,有中國兵二三十人闖入,日本領事館巡查岡田繁一立即前往該處,反而被中國兵毆打,是故乃由條川好春中尉率領自天津調來濟南的一部分日軍趕到現場,中國兵則進入附近兵營,兵營崗哨首先向日軍開槍,日軍不得已而還擊。以此為開端,中國兵乃在各處同時開始攻擊。”

慘案發生當時,蔣介石便同日軍司令官福田彥助聯係交涉,以免事態擴大。要求日軍趕緊派人到我軍總司令部來,日方不幹,最後決定由雙方派代表在中間地點――津浦鐵路辦事處進行交涉。

國民革命軍方麵的代表是熊式輝,日方代表則為參謀長黑田周一。

熊式輝是日本陸軍大學的學生出身,他同福田司令部的參謀長(黑田),和許多參謀都是同學,他又懂日本話。

可是交涉時,日方橫蠻侮辱中方代表,其情形難以用言語形容!

日軍所提出的停戰條件是:(一)凡濟南商埠(在城外)街道,不許中國官兵通過。(二)膠濟路(青島―濟南)、津浦路(天津―濟南―浦口)不許中國運兵。(三)中國軍隊一律退離濟南20裏之外。

熊式輝表示:“這是重大問題,須向總司令請示,我不能簽字。”避開立即答複;黑田周一等人則強橫地說:“你不是代表蔣介石來的嗎?應該可以馬上簽字的。”

就在這交涉的時間內,日軍的挑釁行為越發加強,甚至用大炮射擊過來,每兩分鍾發射一炮,把革命軍的無線電台、交通機關統統破壞。

“這種炮轟,就是他想威嚇我們會議代表和一般官兵,壓迫我們軍隊向南撤退,以達到他們阻礙我們革命軍不能越過黃河北進的目的,使革命軍不能攻占北京,完成北伐,而使北洋軍閥仍能割據河北,在日軍保護下坐大。――這樣就可使華北永遠置於日軍操縱之下。”〔蔣介石《誓雪五?三國恥》(1929年5月)〕

熊式輝拒絕簽字堅持到底。等到他把日軍方麵的三個要求帶回司令部時,已經是淩晨5時。

熊式輝的報告是這樣的:“照現在的情形看,日本一定要與我們開戰。我們隻有兩條路,一條是決心和他決裂,對抗應戰;一條是忍辱一時,避免衝突,避免犧牲,將來再作計較。”熊的後一條路顯然與蔣相一致。

“5月9日”

如有一毫人心,其能忘此恥辱乎!何以雪之,在自強而已。

有雪恥之誌,而不能暫時容忍,是匹夫之勇也,必不能達成雪恥之任務;餘今日暫忍為人所不能忍者耳!

在濟南城撤退的時候,仍有李延年團一團步兵及蘇宗轍旅之一部分(計3000人)留在城內。

本來,對於中國領土的濟南,當然不能輕易予以放棄;而且如果在濟南城內沒有中國軍隊,那麼日軍就一定會以“濟南沒有軍隊維持秩序,所以不得不派兵擔負維持秩序的任務”為藉口,而曲解其派兵是正當的。

不過,在被日本大軍包圍的城內,留下少數兵力,當然是非常危險的事。可是為了保護本國國民與土地,是必須要付出不得已的犧牲的。像這樣,日軍如果正式發動攻擊來奪取濟南,那麼,他野蠻橫暴的侵略行為就會暴露於全世界。

“我告訴李團長,你至少要固守兩天以上,並且一定要等到日軍真正向我城內來強行進攻之後,你才可自動的與蘇部向泰安方麵撤退。我留一架無線電報機給你,隨時與我直接通電,聽候命令。”〔蔣介石《誓雪五三國恥》(1929年5月)〕

果然,到了6日夜間,日軍就對濟南城發動了總攻擊。

“我在離城30裏(約17公裏)的黨家莊,日軍槍炮的聲音,都聽得很清楚。想到我們的人民和軍隊有很多犧牲,十分痛心。”(同上)

當日軍開始攻城之際,蔣介石便電令李延年自濟南城內撤退,可是他們在敵軍重重包圍之下,退不出來。

李延年的部隊打得很好,一次又一次地將逼近城垣的日軍擊退,不允許攻入城內。而且,隻不過是4個營兵力,便阻遏住了日軍一個師的攻勢。

戰鬥持續到5月9日,日軍終於放棄進攻,派人到李延年處要求停戰。革命軍也為避免再事流血,乃讓出濟南城。不料到了這個時候,日軍卻又表現出極其卑劣的背信行為。

“日軍言明讓東關給我軍,保證向黨家莊方麵安全撤退,李團長才於9日晚與蘇部由東門出城。可是不到城外3裏路的處所,就被日軍的機關槍伏兵在兩側亂射,我軍到最後隻剩得500餘人回來,其餘的人統統死在這次撤退的路上。”〔蔣介石《誓雪五三國恥》〕

日本兵更極盡其暴虐之能事,住在濟南醫院的革命軍二十六軍傷兵200餘人被全體用機關槍射殺,連賣糖的孩童及短發的少女都被刺死。

李延年等留駐濟南的部隊,到了11日早晨全部撤離城內,雙方正麵決戰的情勢大致告一結束。

“5月10日”

吾躬逢其慘,不能不為我部屬痛耳!

餘自定日課――以後每日6時起床,必作國恥紀念一次,勿間斷,以至國恥洗雪淨後為止。

事後,據調查濟南慘案代表團於6月7日在南京所發表的調查報告,在慘案中死亡之中國人達3254人(其中男性2100人、女性66人、不明者1088人),負傷者1450人。

另據日本外務省後來在同年12月向日本國會第五十六次議會提出報告:日本僑民在濟南事件中被殺害者15人(包括失蹤1人在內),負傷者15人。

“5月12日”

據報何成浚晤見福田,福田態度仍甚強硬,不可理喻,有必欲解散我第二、第三、第四各軍團及對我三總指揮必欲處以嚴刑之要求雲。是可忍,孰不可忍?攻破我之濟南,在彼以為得意,不知中日兩國之怨仇因此深結於人民心中而不可拔,東亞和平之基礎亦從此動搖。是日本軍閥之禍國殃民,乃更甚於中國之軍閥矣!毒蛇猛獸豢養不除,必至反噬其主人,惜乎日本民眾猶未能醒悟耳!大為中日兩國民眾之前途長太息也!

在李延年等部隊業已自濟南城撤退完畢,戰火大致停熄的5月11日上午11時,蔣介石改派總參議何成浚為代表,再度進行交涉。此時向日方提出的答複是:四十軍軍長賀耀組業予免職,濟南周圍及膠濟鐵路20華裏(約11公裏)以內暫不駐兵,反日宣傳並已禁止等項。

同時,對於日本方麵處分其責任者的要求也未提出,表示最大的忍讓。然而,福田彥助卻以何成浚沒有帶委任狀為藉口,不承認其為代表,拒與交涉。

情況如此,已不可能寄望於由兩軍在當地解決問題,因此,蔣介石乃向國民政府主席譚延?報告,請循外交途徑交涉,並決心繼續北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