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年間,在中國的南方,水網密布,其中在壽州境內有一條河,名叫洛河,發源於狼窩山南側,水麵靜謐如鏡,在中遊的地方,拐了一個大彎,繼而一路向北,彙入更為遼闊的淮河。
就在洛河大拐彎處的西岸,有一座小縣城,城內屋宇鱗比,住著許多人家。朝廷為了管好當地的人口錢糧,在這裏設立了一個縣衙,當然,也要管一些作奸犯科的案件,這座小城的名字,就叫做鳳台縣。
這一日,縣中心的大街上,人頭攢疊。宋時沒有宵禁,店鋪沿街而開,從早到晚,行人挨肩擦背,十分熱鬧。
在這其中,有一棟三層高的小樓,名叫得月樓,賣的是茶點以及其他各類吃食,三樓更是可以登高望遠。到了晚間,店內點起了蠟燭,三樓靠窗坐的兩個客人將桌上的綠茶和一些精致的小點一掃而空,起身就要下樓,店小二忙上前招呼:“二位爺這就走啦,一共是十五文錢,多謝你咧!”
兩人中有一個身穿青綢長袍、蘊籍儒雅之人聽小二這樣說,回頭看了同伴一眼,似乎有不解之色,又回過頭來:“我明明已經付過了,怎地,我隻吃了一次,你倒要我付兩次錢嗎?”
他說著,指著櫃台讓小二看。隻見櫃台上麵果然散放著十餘枚半舊不新的銅錢,還有一兩隻蒼蠅在上麵嗡嗡地飛著。
店小二揮手把蒼蠅趕走了,他不敢得罪客人,但是又不能這樣就放他們走,認真地回想了一下,臉上擠出笑容:“二位爺是不是記錯了?我好像記得,這錢是另外一桌吃紅茶的客人給的。”
他說的“吃紅茶的客人”一共有三位,聽小二說到自己,好像說的是櫃台上的銅錢究竟是誰付的,也起身聚攏了過來。
這三人穿的是普通的青布短衣,腳上是千層底的布鞋,有些地方已經被磨破了,七嘴八舌地說:“不錯,這錢明明是我們給的。”說話的聲音帶著外地口音。
那身穿青綢長袍之人還是覺得是自己付的錢,說出話來振振有詞:“我們已經吃完了,這才起身結帳,你們都還在吃,怎麼會變成是你們先給的,豈不可笑?”
那三個吃紅茶的客人把當時的情形說了一遍:“剛才我不小心將茶水倒了出來,就用手帕擦了一下,放回衣袖,招呼小二前來收拾,順便先將錢付了,這有什麼可笑?”
兩撥人爭執不下,越說越大聲,都說這錢是自己的,驚動了樓下的掌櫃,連忙上樓來,問店小二到底是誰付的賬。
那小二原來還記得,被他們一吵,也變得糊塗起來,看看這個,又看看那個,支支吾吾,說不出個所以然。
就在這時,從大街上快步跑來一個十一、二歲的少年,徑直登上了得月樓的三樓,四下一看,便立即走到一位身穿淺綠緞裙、腳下鵝黃色緞鞋的姑娘身邊,俯身悄悄地說了幾句話。
那姑娘看上去不過二十歲出頭的模樣,個頭不高,生得眉目如畫,聞言點了一下頭,囑咐了那少年幾句,拿出幾個錢來放在桌上,就下樓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