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 昊(1003~1048),西夏地方割據政權開國皇帝。又名李元昊、趙元昊,小字嵬理。後改姓嵬名,更名曩霄。1038~1048年在位。李德明的兒子,母親為衛慕氏。
元昊,胸有大誌,具有開創精神,而又詭計多端。熟習漢、蕃儒、釋書籍,通法律,能文能武,智勇雙全。但為人狠毒,好戰,嗜殺,貪色。他25歲被立為太子,29歲承襲父位,被宋廷授予特進、檢校太師兼侍中,定難軍節度,夏、銀、綏、宥、靜等州觀察處置押蕃落使,西平王。同時也被契丹封為夏國公。
元昊少年時,就很有誌向,時常勸說父親不要對宋朝稱臣。他認為“以所得的俸賜招養蕃族,習練弓矢,小則四行征討,大則侵奪封疆,上下豐盈,於計為得”,但不是長久計。而父親告訴他說:“吾族二十年衣錦綺,此宋恩也,不可負。”元昊則憤憤的對父親說:“衣皮毛,事畜牧,蕃性所便,英雄之生,當王霸耳,何錦綺為?”所以,當他自己繼承夏王位之後,就立即展開建國稱帝的一係列準備工作。
第一,廢除唐、宋兩朝所賜李、趙姓氏,改姓“嵬名”,自稱吾祖(黨項語音譯,也譯為兀卒、烏珠),意為“青天子”,表示要與中原漢人皇帝自稱的“黃天子”平起平坐,以示抗衡。
第二,在夏國境內不使用宋朝年號,而改用自已所頒定的年號。他在宋明道二年(1033 年),以宋朝年號中有“明”字,與他父親的名字“德明”中的“明”字相同,犯了他的父諱,便將“明道”改為“顯道”。此後,元昊一發不可收,而多次擅自改定年號,先後有:開運(1034 年)、廣運(1035~1036 年)、大慶(1036~1038年)等。
第三,變服飾,改禮樂,創文字,一切皆從蕃俗。元昊下令在全國統一著蕃服,自己則穿白色窄袖衫,頭戴紅裏白色氈帽,後垂紅色綬結,以表示與中原皇帝身著寬袖長袍相區別。同時,還在境內頒布“禿發令”,從自己開始,人人都剃光頭,並要男女全部雙耳戴上大型圓耳環,“三日不從令,許眾殺之”。另外,在禮樂方麵,也反對一切遵宋製的做法。他對大臣野利仁榮說:“王者製禮作樂,道在宜民。蕃俗以忠實為先,戰鬥為務,若唐宋之縟節繁音,吾無取焉。”於是在一切祭祀等活動中,改九拜為三拜,改音樂的五音為一音,並令今後“國中悉用胡禮”。更為有氣魄的是,元昊令野利仁榮製蕃書,就是今天人們所稱的“西夏文”。他命令,在境內凡紀事、行文等都必須使用蕃書。元昊大慶元年(1036年),再頒令尊“蕃書”為“國字”。“國中藝文誥牒,盡易蕃書”。對外交往公文,實行蕃、漢並列。如果是與其他蕃國交往,則使用蕃、蕃、漢並例,用以突出夏國的獨立地位。
第四,按照夏境地情和本民族的習慣,並參照宋朝的政治製度,徹底改革夏國的官製。官員分為文武兩班,分別稱為中書、樞密、三司、禦史台、開封府、翊衛司、官計司、受納司、農田司、群牧司、飛龍院、磨勘司、文思院、蕃學、漢學。自中書令、宰相、樞使、大夫、侍中、太尉以下,都分別任命蕃、漢各1人擔任。對於地方行政區域的管理,也仿照中原王朝曆代的形式,劃分為府、州、縣三級,並改興州為興慶府,定為國都。
第五,對外用兵,擴展疆域,消除立國的後顧之憂。元昊大慶元年(1036年),首先攻取回鶻人控製的瓜、沙、肅 3 州(今甘肅安西、敦煌、酒泉),完全占領河西地區。同年,又從吐蕃人手中搶奪了蘭州等地,使其勢力一直伸展到南部的馬銜山(今甘肅臨洮北)。這時,元昊“悉有夏、銀、綏、宥、靜、靈、鹽(今陝西定邊)、會(今甘肅靖遠)、勝(今內蒙古準格爾旗境)、甘、涼、瓜、沙、肅,而洪(今陝西靖邊南)、定(今寧夏平羅南)、威(今寧夏同心韋州鎮)、龍(今陝西誌丹北)皆即堡鎮號州”,疆域“東盡黃河,西界玉門,南接蕭關,北控大漠,地方萬餘裏”。最強盛的時候,夏國號稱是一個擁有30多個州的“萬裏之國”。夏國北阻黃河,西崎賀蘭山為固,地廣兵眾,全國的軍事防務分為左右兩廂、分立十二個監軍司,各設都統軍、副統軍、監軍使一員,都由貴戚豪右擔任主要將領。軍力布署為:以7萬人護衛興慶府,5萬人鎮守西平府,5萬人駐防賀蘭山。以左廂宥州路5萬人和河南5萬人防宋,以河北7萬人防契丹,又以右廂甘州路3萬人備回鶻、吐蕃。
第六,排除異已,整肅內部,確立自己的權威。元昊繼位之時,立生母衛慕氏為皇太後,又納娶舅父的女兒衛慕氏為皇妃。衛慕家族是實力雄厚的一個大部族,所以,後宮和朝政大權實際上被衛慕一姓所控製,這對元昊的權力構成了挑戰。元昊就找借口說衛慕家族的首領衛慕山喜,有謀殺他和奪權的陰謀,而把衛慕家族成員抓起來,全部沉入黃河淹死。又用藥酒毒死自己的生母,並殺了愛妃衛慕氏,把衛慕家族滅了門。後來,掌握著軍權,並很有謀略,又有威望的叔父嵬名山遇,也因權重、有才和得人心的原因,也被元昊尋機誅殺,並滅了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