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 律(生卒年月不詳),明朝寧夏名士。字芸莊,寧夏衛(今寧夏銀川)人。家庭富裕,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加之本人刻苦,天資聰穎,是衛學中的一名佼佼者。正德十一年(1516年),中舉人,並名列鄉試“書經魁”。十六年(1521年)登進士,官至刑科給事中,後退休回到家鄉,專心從事教育,再沒有重返官場。
管律不喜歡官場的追逐,多年來從教於寧夏衛學,為培養家鄉子弟而辛勤的工作。嘉靖十七年(1538 年),新任寧夏巡撫吳鎧在鎮城(今寧夏銀川)草創“養正書院”,慕名聘請他為首任教授。由於他“博聞有辭,史發司馬,文效子美,鄉人皆以‘管子’稱之”,得到了官民的普遍敬仰,求文請教應接不暇。他的大量文章雖然大多已經失傳,但仍然可以在他主筆編修的《嘉靖寧夏新誌》所選刊的少數題記中,人們可以看出,選文皆非一般的官樣文章,而是處處反映出他既關心國家大事,又具有經世致用思想。如正德十六年(1521 年),他剛入選為新科進士,還沒有正式步入仕途時,就對西北邊疆茶馬互市提出改革建議,他認為官方定價一匹馬付十兩銀,這樣低的價銀是購不到“強壯膘肥”的好馬的,而用這樣的劣等馬匹武裝軍隊去征戰,“欲責其成功,不亦難哉!”所以他要求把每匹馬價增加到十八兩。嘉靖五年(1526年),他又對邊疆現行實施的鹽政提出意見,認為自弘治以來,朝廷不允許以“餘鹽補正課”,造成“餘鹽盛行,正鹽守支日久”的不正常現象。由於兩淮餘鹽大量銷往北邊各鎮,“以苛斂商財”,使“商灶俱困”,私鹽難禁,從而“鹽法大壞”。朝廷接受了他的意見,“乃複常股存積四六分之製,”糾正了“餘鹽”盛,“正鹽”滯的局麵,有利於邊地經濟的發展。
在政治上,他不計個人名位,從大局出發,冒死上諫,勇於直言。如嘉靖元年(1522 年),他剛任刑科給事中一職,就表現出初生牛犢不怕虎的精神,竟敢上奏要求罷免現任三邊總製李鉞的職務,並請起複早以免官,長期閑散在籍的有爭議的大臣楊一清接任。認為“楊一清久任三邊,威名素著,乞特起用。”而兵部則任人唯親,反對啟用楊一清,理由是“楊一清遠在江南,閑居日久,一時起用,未免辭奏稽延,而鉞聞改命,勢必灰心解體”而影響邊關軍務大事。但是管律堅持已見,與兵部僵持不下,最後雖然一直推延到嘉靖三年(1524 年),還是不得不任命楊一清為三邊提督(總督改稱提督)。另外,對於所謂“議大禮”這樣自成化、弘治、正德三朝以來,許多文臣武將為之罷官、殺頭的禁區,官場人人談“禮”色變,避之不及。而他卻是一上任就向“議大禮”開炮。他說,“比言事者,每借議禮之詞。或乞休,或引罪,或為人辨訴,於議禮本不相涉,而動必援引牽附,何哉?蓋小人欲中傷人,以非此不足激陛下怒;而欲自固其寵,又非此不足得陛下歡也。乞誡自今言事者,據事直陳,毋假借,以累聖聽。”嘉靖皇帝批準了他的奏言,從此,一個敗壞朝廷,堵塞言路,製造了大批怨假錯案,傷害許多正直良吏的政治毒瘤終被割除。又如嘉靖十年(1531年),兵部尚書兼右都禦史、三邊總製王瓊決定,將成化間由巡撫餘子俊、徐廷章先後修成的由寧夏橫城黃沙嘴至花馬池近四百裏長城(亦稱河東邊牆)廢棄,改於邊內重修所謂“深溝高壘”。管律在由他主修的《嘉靖寧夏新誌》中,對這一舉措提出疑義。他認為前撫臣餘子俊所修築的河東牆具有雙重意義:其一為設關扼塞,用以阻止敵騎入犯;其二是把草場、水原之地,“築之以內,使虜絕牧;沙磧之地,築之於外,使虜不廬”,從而達到逼敵遠遁的軍事目的。曆時四年,河東“深溝高壘”建成後,寧夏巡撫張文魁、兵部尚書兼三邊總製唐龍等,以邊防修成,為了節省草料費和喂養之勞,把戍守東邊的騎兵裁撤,改用步兵沿溝壘巡守,謂之“擺邊”。管律對這種改革提出猛烈評擊。他認為河東近四百裏邊防,處處皆為敵騎入犯之途,如果一步一兵,需布兵十二萬九千六百人,哪有這麼多兵去“擺”呢?即使有,敵騎聚至,烽勇衝擊,少數散布的步兵能當得住嗎?這時再從邊沿調兵,來得及嗎?所以他尖銳的指出:“今擺邊之謀,一舉而五弊存焉:無奇正、無應援,主將不一而運用參差,士卒分散而氣力單薄,悉難於節製矣。以五弊之謀,禦方張之虜,不資敵之利者幾希?”同時,出於對國家安危的考慮,他還強烈要求當局,應竟快重新修複棄守多年的寧夏平虜守禦千戶所最北端要塞鎮遠關。他告誡守土軍政官員:“鎮遠關自不能守,柳門等墩自不能嘹,平虜之勢遂至孤立,寧夏北境半為虜有”。“苟失平虜,則無寧夏;無寧夏,則無平、固;無平、固,則關中騷動,漸及於內地,患不可量矣!”他進而提出自己的對策方案是:“求久安之計,先須修打磑口,為複鎮遠關之漸;次修鎮遠關,為複黑山營之漸。不然,是垣戶不設,欲思堂寢之安,庸可得乎?垣戶一固,則沿河、沿山墩台易守而耳目自明、地方有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