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其實應該把我們的事寫下來。
要不然等我老了,忘了,那該有多可惜。
到時候我或許會有個妻子,有一雙兒女——雖然我現在也足夠當爹,不過還是覺得老當益壯,可以再等等。
嵐錦曾經數落我說合該被騙得一無所有。
我沒覺得我被騙,連結局都沒有出來,我怎麼甘心。
我小學時就認識周啟崇了,他三年級時轉學走,之前三年一直與我同桌。不過他與我不熟,那三年裏他爸媽在鬧離婚,連帶著無人管教他,豆芽菜般的小孩兒,跟著初中幾個大男生混跡大街小巷,其間還收過我兩次保護費。
但是我對他印象蠻深。
在我們那個被老師表揚坐得直都高興好幾天的單純年紀,偶爾上課從不交作業的“壞學生”周啟崇當真讓所有小孩子唾棄鄙夷並奇怪地羨慕著。
這隻是原因之一,原因之二是他的眼神。
小孩兒一般是不會看人臉色的,你隻要不罵出聲來、揮下手去,他該怎麼樣就怎麼樣,半點沒有惹惱人的自覺。
但我很怕周啟崇的眼神。
那時他已半學期沒來,老師把我叫去告知我改考勤的事,以後他都不來了。於是我就問了一句為什麼。
老師沒告訴我,隻讓我回去。
出門的時候,我聽見幾個老師在裏麵說話:
“這孩子…廢了……”
“…他媽也是…孩子那麼小,離什麼婚…”
他們以為我聽不見,或是聽不懂,但我其實聽得很明白:周啟崇的父母離婚了,他跟著母親搬走,要轉學了。
回到教室,一群同學圍著我嘰嘰喳喳問怎麼了,我說:“周啟崇要轉學了。”
他們又有人問:“為什麼轉學?”
眼裏露出新奇的目光。
女班長大聲說:“肯定是因為他爸媽離婚啦!”
同學們轟地一下炸開:“離婚!”
這是個新鮮詞兒。
“真的嗎?”同學們又轉過頭來向我求證。
我正要開口,忽然看到一個瘦瘦高高的黑小子站在門口。
他惡狠狠地瞪著我。
眼神不像個生氣的孩子,倒像一隻惡狼,似乎隻要我說出一個字,他就會撲上來把我撕成碎片。
我嚇到了。
當時的感覺讓我畢生難忘。
就好像你第一次知道,有些人,不能惹,有些事,不能說。
我僵立片刻,開口說話:“不是。”
我對上同學們好奇的目光:“他要搬家了。”
說完,我低著頭坐下來,脊背冰涼,腦海裏還殘留著他那種陰鷙的目光。
我在周啟崇離開前的一天,真正認識了這個人。
然後在心裏想,難怪他那麼能混。
原來那麼可怕。
小孩子還有個好處,就是忘性大。事實上,除了他瞪我那一眼,我幾乎不記得任何與他有關的相處情節。
哦,除了那兩次被他收保護費的事。
雖然被瞪過一眼,但他在我記憶裏,頂多是個“惡狠狠”的同桌,並沒有給我造成什麼心理陰影。之後三年,我們班少了一個人,我一個人坐一桌坐到畢業——他以前就不常來,我的生活也並沒有什麼太大的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