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章 第一現場
“謝謝你,李炫燁涉嫌謀殺了一個叫翁美琴的女人,我們在電視上報道過這條新聞。你看過這條新聞嗎?”
“對不起,我最近忙著搬家,沒有時間看電視。不過,不管你們問什麼。隻要是我知道的,我一定知無不言。”
“太好了。”歐陽平和安然、武再續、左向東低語了幾句,武再續和左向東走出房間,下樓去了。武再續是回刑偵大隊拿刑偵箱,歐陽平想對文女士的家進行一次認真仔細的勘查,客廳和書房裏麵堆放著一些東西,說明文女士還沒有來得及收拾屋子。如果這裏就是作案現場的話,那麼,也許會留下一些痕跡;左向東是回去拿李炫燁和翁美琴的畫像和照片。歐陽平想讓文女士確認一下。
“文女士,你們是什麼時候開始談轉讓事宜的呢?”
“是在七月二十三號吧!我是從溫州過來的,和丈夫剛離婚,我看到她在報紙上的廣告之後,就和她聯係了,我當時住在賓館,所以急於買一套房子安定下來。沒有想到,我們談的很順利,看得出,她也急於將房子出手,房間裏麵的家具都是她的,她隻要了兩萬塊錢。”
李炫燁好大方啊!不過,比起從翁美琴口袋裏麵弄到的錢,這些家具就不值一提了。
“李炫燁有沒有說——房子賣了以後去哪裏住呢?”
“她隻談轉讓的事情。多一句話都不講。”
“你來看過房子嗎?”
“看過,看過以後,我們就簽了一份協議。”
“她有沒有說什麼時候騰出房子?”
“她讓我等她的通知。”
“她是什麼時候通知你的呢?”
“七月三十一號的晚上,她打電話給我,讓我第二天搬進來。”
“那麼,轉讓費是轉賬還是付現金呢?”
“現金,我的錢本來是在賬上的,我本來想將錢轉到她的賬戶上,可她說急等錢用,要不讓,她不會這麼著急轉讓房子。我想也是,就將錢從銀行裏麵提了出來。”
“轉讓費是多少?”
“六十五萬。八月一號早晨,我將六十五萬交給了她。她就將鑰匙給了我。離開的時候,隻提了一個箱子,肩膀上背著一個包。”
李炫燁是非常狡猾的,如果將錢轉到賬戶上,就會暴露她的行蹤和去向。
“房產證上的名字是誰?”
“是——你們等一下。”文女士走出書房,進了一間臥室。
兩分鍾以後,文女士回來了,手上拿著一個筆跡本——應該是一個電話號碼簿,她打開號碼薄:“你們看,就是這個人。”
電話號碼簿上清清楚楚地寫著三個字:翁美琴。
李炫燁玩的是空手奪大刀和套白狼的把戲,這筆買賣,她是賺大了。
世界上竟然有這麼貪婪和殘忍的人。聯係李炫燁的人生軌跡,身體的革命和性的重新塑造沒能是她走向完美,反而使她人格扭曲,行為乖張。無論是個性還是思想上,李炫燁的犯罪行為是有基礎的。
“你見過這個叫翁美琴的人嗎?”
“我來看房子,臨離開的時候,遇見一個女人進門,三十歲左右,長得很漂亮,皮膚非常白。可能就是她。”
“對了,李小姐跟姓翁的說我是她的朋友。路過這裏,順道來看看。我當時就有點納悶,買房子的事情,李小姐好像瞞著姓翁的。”
“還有,進門的時候,我聽見翁美琴喊了一嗓子,她是這麼喊的:‘婷婷,我又買了兩對玉手鐲。你一對,我一對。’姓翁的看到我以後,就打住了。看她當時的情形,對李炫燁好像很親熱的樣子——嗲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