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7章 惡貫滿盈命喪巢鴨絞刑架(2 / 2)

而且在破壞和平的陰謀實施階段,土肥原已不是次要角色,而是帝國軍事參議院的成員,更是集團軍和方麵軍的司令官。土肥原因為參加準備、發動和進行侵略戰爭,因為破壞戰爭的法規和慣例,被國際軍事法庭判處絞刑。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宣判的25名戰犯中,土肥原和板垣是被判定犯罪條款最多的兩人,他們都犯有“破壞和平罪”。判決書中說:

滿洲事變前,土肥原在中國滯留達18年之久,在日本陸軍部內被視為中國問題專家。土肥原對於日本在滿洲進行的對華侵略戰爭,由開始到後來日本控製下的滿洲國的建立,一直有著密切的關係。

在中國其他地區,土肥原也以政治謀略、武力威脅、軍事幹涉等手段,在推動日本侵略步伐上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為了把東亞及東南亞置於日本控製之下,在軍部的其他領導者為此製訂方案,進行準備及具體實施之時,土肥原與這些人關係密切,積極為他們獻計獻策,與他們共同行動。

當不再需要他對中國的特殊知識以及他在華行使陰謀的能力時,土肥原被任命為野戰指揮官,直接到中國現地從事直接的侵略戰爭,為實現他自己參加製訂的侵略計劃而直接工作。該人不但參與了對中國的戰爭,而且參與了對蘇維埃社會主義聯盟以及1941年至1945年間日本對法蘭西共和國以外的所有國家的侵略戰爭。

在1938年和1939年對蘇聯進行的戰爭中,土肥原當時是配屬參謀本部的中將,該參謀本部為指揮哈桑湖戰役的最高權力機關。在諾門坎戰鬥中,土肥原指揮的陸軍部隊參加了戰鬥。

土肥原自1944年4月至1945年4月間,曾任第七方麵軍指揮官,他的指揮權限包括馬來西亞、蘇門答臘、爪哇、婆羅洲等地。對於被告在其指揮區內保護戰俘,使之免於遭受殺害、拷打等事項,被告方麵提供的舉證,多有矛盾之處。被告至少在對戰俘食物及醫療藥品的供應方麵不能推卸責任。在這方麵,有確鑿的證據表明,戰俘曾深受虐待。由於不給予充分食物,以致戰俘們食不果腹,營養不良,而導致疾病叢生,戰俘死亡率達到驚人的程度。

這種狀況隻是發生在戰俘方麵,而作為戰犯的日軍卻根本沒有這種情況發生。因此,辯護方麵提出的“該地區日軍戰局惡化,交通斷絕,故而對戰俘不能維持更好的供應”的說法不能成立。相反有證據表明,此項原本就有的供應是因土肥原決定的方針而被中斷的。

基於上述確鑿的事實,根據法庭憲章規定,土肥原所犯罪行應按甲等罪犯,即破壞和平罪審理。

1948年12月23日零時整,在東京的巢鴨監獄裏開始執行絞刑。30分鍾後,行刑結束。七名被判處絞刑的日本戰犯東條、廣田、土肥原、木村、鬆井、武藤、板垣,在同盟國對日委員會成員麵前被絞死。

土肥原的一生可謂給日本帝國主義立下了“赫赫戰功”,但多行不義必自斃,雖然在他看來,自己也許擁有“輝煌”的一生,但不知他的頭伸出絞刑架的一刹那,心中又作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