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費希平也發表對“雷震被捕事件”的書麵質詢,全文刊發在台灣《公論報》上,費希平說:“政府雖然再三聲明雷案與政治問題無關,可是天下人皆不相信……”9月6日,《公論報》又發表民社黨副秘書長楊毓滋的文章,認為“政府於此時逮捕《自由中國》半月刊發行人雷震,係政治問題,而不是法律問題”,其理由是:“國民黨發表‘白皮書’的小冊子(係陶希聖、曹聖芬、沈錡於四日晚上,記者招待會所發),指控雷震罪證的文章,大部分係在三年前發表的。這些文章,當時為什麼不依據出版法懲辦呢?又為什麼在此時,即新黨正式成立的前夕,加以逮捕?這不是政治問題是什麼?”中文《世界日報》之編者兼發行人李大明則透過香港《星島日報》致電蔣介石,稱“閣下之部屬所作不當之逮捕雷震,其愚昧已達於新的高潮。針對雷氏之虛捏的指控,此間視為無非一個借口,以除去他作為反對黨之領袖,並毀滅他之《自由中國》雜誌。此種赤裸裸的壓製出版自由,……閣下未予迅即幹預,並使雷震回複自由,將無疑是曆史上記載為閣下事業重大錯誤之一。”
雷夫人的呼籲
作為資深監察委員,在雷震被捕後,宋英女士開始了積極的營救活動。
宋英不願看到雷震受到軍事法庭的審判,於9月4日,向台北地方法院遞交了一份要求由司法機關來提審雷震的狀紙,並稱之所以這樣做,“是對國法充滿了信心”;台北地方法院隨即予以駁回,宋英不服。9月8日,又轉向台灣最高法院提出抗告狀。這一天下午五時,宋英在台北和平路二段十八巷一號《自由中國》社舉行中外記者招待會,通報雷先生被捕後的具體情況。在會上,雷夫人出示了雷震在看守所裏給她的第一封信,披露雷震在被捕後曾絕食三天以抗議對自己的政治構陷,宋英表示“這太可怕了”。
宋英還說,七日上午曾與胡適通了三分鍾的越洋電話,胡博士連說“知道了,知道了”,並囑其要保重身體,“胡先生叫我不要激動,但聽他的聲音,似乎也激動。”9月10日,宋英再次舉行記者會(這一次僅台灣本地媒體,作者注),指出:“雷震被捕之初,警備總部發言人王超凡說,雷震涉嫌叛亂罪的主要內容,係《自由中國》雜誌的言論越軌,但隔了一二天,突然又宣布雷震涉嫌匪諜案,使人弄不清這是怎麼一回事。”又說,“盡管警備總部說雷震涉嫌匪諜案,我相信有公道心和有正義感的人,是不會相信的。” 9月13日,宋英在《自由中國》社內又一次舉行中外記者招待會,以《營救我的丈夫雷震》為題發表書麵講話:
近十幾年來治安當局所謂的“匪諜”究竟是什麼,他們並沒有明白宣示出來。不過從他們給予一般人的印象而論,所謂“匪諜”,構成的條件是很寬泛模糊的。有時一個人隻要與那邊沾上一點點關係,或者哪怕是許許多多年前的舊賬,也要翻過來算,扣上一頂“匪諜”帽子。……我們要訂立什麼是“匪諜”的標準,並不怕嚴格,愈嚴格愈能防匪的作用,但怕失之太寬泛模糊。太寬泛模糊就難免牽扯太多,人人自危,造成恐怖,以致窒息社會的生機。……現在關於雷案,海內外議論紛紛,認為是一件顯然的“政治誣陷”。在秘密刑訊之下迅速構成的所謂“供認”和“自白書”實不足以昭信。……如果有人造謠,說孔子做小偷,這是不會有人相信的。關於雷震是否“掩護匪諜,知情不報”的問題,完全可作如是觀。今日在台灣做“掩護匪諜”的勾當,其利害如何,連小孩子都看得清楚,何況以雷震的經驗和閱曆?他三十多年的經曆足以解答這類問題,用不著我來多說了。……每一個真正的讀書人,對於一件足以震撼國家社會的大事,應該本著良心和理性,發揮應有的正義感,讓事件早日得以澄清,並且對於後一代留下一點示範的作用。這是我以萬分沉痛的心情,懇切向政府社會文化學術界所作的呼籲。
宋英在接受《公論報》記者專訪時說,9月4日雷震被捕後,自己“吃午飯時,麵對著幾碟青菜,還有那空著的位子,欲哭無淚。雷震是個忠誠愛國的人,對朋友很熱心坦白,做人處事絕不敷衍苟且,做錯了事也勇於認過。我與他在民國十五年相識,彼此甚為相契,後來我到日本(1929年宋英赴日本留學,主修政治與經濟,後因九一八事件而提前返國。作者注),他也隨之而來,民國二十年我們在北平結婚,結褵卅載,從未為任何問題爭論過,隻是時常勸他應當適應環境,別心裏想什麼就說出來,寫出來,國家是大家的,憑一個人的力量也救不了。他聽了我的這番話後,每每笑一笑說:如是大家都怕事,都抱著明哲保身的觀念,國家怎能強盛?他的個性很剛強,我知道一時是勸不醒他的這個以‘救國救世為己任’的夢!”《公論報》的記者在這篇專訪中,以一種極其舒緩而含蓄的筆墨描述了宋英女士當時在與當局抗爭之中的另一番心境,讀來讓人為之動容:
雷夫人站在窗前,望著庭院小徑,綠草蓬鬆,花枝疏漫,回首低說:“我很喜歡種花植草,得一份與世無爭寧靜生活,榮華富貴我毫不需要,然而這一點小小的意願得不到。”她望著留有雷先生片片履痕的石徑,默默輕吟:庭前遲行蹤,一夜生綠苔,苔深掃不盡,落葉秋風早。壁間一對紅壽聯,也為女主人的愁容感染得暗淡無光,那蒼勁的字跡描繪了一位孤臣孽子的心影:“天性是鍾以安國家為悅,眾心所共祝公壽考無量”……“目前我隻有循著法律的途徑,希望這個案件能交由司法審判。如果他能以無罪開釋,我將堅決地勸他再也不要參加政治了,彼此都已近雞皮鶴發之年,何不終老林泉,幽閑餘生。山間的明月清風,豈不比世上的是非寵辱更值得追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