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0章 出獄後受監視 (1)(1 / 2)

不過,雷震“欣賞坐牢”的態度並非一開始時就有,初到看守所時,因憤懣於蔣氏父子對他的“政治構陷”,曾三天未吃東西,連一口水也未喝,打算絕食而死,以示抗爭。可後來想到:“事情尚未搞明白就絕食而死,蔣氏父子可能誣我‘畏罪自殺’,那就太不值得了。”《自勵詩》就是他本人在心態上及時自我調整的最好明證。1970年9月4日雷震出獄前,曾自寫春聯貼在牢門前:“十年歲月等閑度,一生事業盡銷磨”,橫聯是“所幸健存”。但其中也有幾件讓雷震一生痛心不已的事情。第一件:下獄數年後,老友高玉樹以無黨派身份高票當選台北市市長,當雷震聽到無數人在痛罵國民黨為“狗民黨”時,心中不免戚戚焉,確實“難過之至”。雷震雖被開除國民黨黨籍,但他從二十歲起就加入了國民黨,前後三十七年,仍有一種“恨鐵不成鋼”的矛盾心情。

“這一晚上,聽到離我囚室不遠的斜坡上,人聲鼎沸,我遂出來看看,見到許許多多充當‘外役’的囚人,一堆一堆的群集在那裏,拍手狂歡,狀若得到了‘愛國獎券’頭彩似的,其欣喜若狂的樣子,好像發了瘋一樣。我為好奇心所驅使,就跑過去問問他們今晚為什麼這樣高興?是不是有人得了‘愛國獎券’的頭彩?他們爭先恐後地對我說道:高玉樹當選了台北市長,‘狗民黨’的周百煉落選了!我們高興之至,因為‘狗民黨’已失去了台灣的民心。’” 雷震感慨萬千:“不料成天自吹自擂的國民黨在老百姓的心目中,竟是一個畜類東西……今日這個局麵,真是古人所說:‘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也。”第二件:一部四百萬字的《回憶錄》出獄前兩月被強行沒收。對於雷震來說,撰寫這部回憶錄是獄中十年最重要的一件事,無論是抗日初期國民參政會的成立;或抗戰勝利之後,從“國共和談”到“政治協商會議”,再及至“製憲國大”,雷震均為其中重要的親曆者和參與者。

這部四百萬字的《回憶錄》對這一段潮起潮落的曆史真貌,有著極高的史學價值和政治價值。當時獄方奉命將雷震的囚室搜索一空,連一張紙片也未留下。幾十年後,台灣政治大學研究員洪茂雄針對“前東德國安部機密文件展覽”一事,在《自由時報》上撰文說:“……反觀台灣,在國民黨白色恐怖統治時代,有不少懸案迄今仍不明不白,如一團迷霧。諸如: 雷震和《自由中國》半月刊事件,……當雷震準備離開黑牢前夕,他憑其堅定不屈的意誌在獄中夜以繼日所完成的回憶錄卻不翼而飛,無故沒收,甚至予以銷毀。雷氏出獄後,還相當長一段時間遭監視,形同軟禁。試問,雷震的冤獄始末,誰該負起責任,還其清白?” 第三件:雷震刑滿即將出獄時,當局無理提出要有雙重保人,並須簽署一份“誓書”,即保證出獄後“絕不發生任何不利於政府之言論與行動,並不與不利於政府之人員往來”。

這一附加條件,讓雷震黯然傷神,甚至不願出獄。他說:“要我在出獄前立下‘誓書’,始能於十年刑期終了時開釋,否則不得出獄。我因為‘於法無據’,一再拒絕。我說‘監獄行刑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執行期滿者應於刑期終了之次日午前釋放之’,並未附有任何條件。因而,我不肯做‘違法’的‘法外’之事。……於是軍監又通知我妻,要她來監勸我接受這件‘法外’的規定。迨我的妻女來監勸我時,我還是拒絕,她們不僅落淚,甚至下跪懇求,我總是無動於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