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8章 不容青史盡成灰 (1)(1 / 2)

“雷震案”平反運動

雷震於1979年3月7日在台北榮民總醫院病逝,終年83歲。

他出獄後,一直病魔纏身。1976年2月,發現患有前列腺癌。這一年十月,他在給《自由中國》社同仁黃中的一封信中說:“由於在獄中患了前列腺,……我出獄後不久即割治,係用新法,未割幹淨。一九七五年五月二十七日小便流血,又住院割一次。此次係小手術,是年十月因解小便困難,又動大手術,挖出三十個肉粒。……不料一九七六年一月九日小便又出血,經過四周,於二月八日又出血,於是入院檢查,用核子照相,發現為前列腺癌。……我今年已八一初度,現在隻是苟延殘喘耳。” 1978年11月7日,雷震又患腦瘤入院,至此再未出院,其間大部分時間昏迷不醒,拖了有四個月之久。去世前一天,突然回光返照,不能講話,頭腦卻很清醒。宋英及所有兒女都守在台北榮民總醫院的病榻前,宋英將自己的手指放入雷震口中,俯耳說,現在兒女們都來看你了,你如果知道的話,就咬一口。雷震有氣無力地咬了一口,總算對親人有了一個最後的交待。第二天,雷震與世長辭,走完了自己大起大伏的一生。

雷震在兩年前立下遺囑,寥寥數語,平靜坦蕩,超然物外,榮辱皆拋:“死時除解剖需用部分割去外,餘則送至火葬場火化後下葬,不進殯儀館、不發訃文、不開吊、不穿長袍馬褂,葬事完畢後,在報上登一啟事,說某人已走了……”雷夫人宋英及如夫人向筠等人遵從其遺囑辦理,沒有發喪,隻是由於宋英身為監察院委員,僅由監察院對外發布一則消息。雷震生前好友陶百川等人組成了一個治喪委員會,假榮民總醫院禮堂進行小範圍的悼唁活動,以尊重雷震生前“不進殯儀館”的遺願。盡管如此,“……死後榮哀,恐怕不是他自身謙隱可以免除的,在他的喪禮上,各界知交好友、或是仰慕他言行人格的人都到場致哀,黃菊花布滿了靈堂” 。

雷震生前已為自己料理好後事。1972年,在木柵家的不遠處,即在深坑與南港之間的南港墓園買下一座小山。1976年11月開始平山建造墓地,由他本人親自督工。除雷震本人與宋英的二座墓穴外,另有三座,為安葬亡兒德成、移葬早逝的老友羅鴻詔和殷海光而建。雷震的墓碑為自己親題,寫於1977年4月,為:自由中國半月刊發行人/中國民主黨籌備委員/雷震先生之墓/生於一八九七年六月十五日/歿於一九七九年三月七日。殷海光的墓碑亦為先生親筆所題。殷海光的夫人夏君璐女士曾從美國致函雷震,特別囑咐殷海光的墓碑上一定要鐫刻上“自由思想者/殷海光之墓”這幾個字。雷震受此啟發,遂將這塊墓園命名為“自由墓園”。

雷震是冤枉的,他是一個時代大悲劇中的主角。

他的人生沉浮和最終遭遇,折射出一個威權社會在政治上的殘酷性,也意味著上世紀五十年代台灣“自由主義啟蒙運動遭遇一大挫折,伴隨著言論空間的緊縮,使得自由主義知識分子啟蒙活動亦沉寂近二十年。公共論壇為外力所壓製,也顯示知識分子尚無法形成與政治相抗衡的力量,對雷震個人與自由主義知識分子而言,均為時代悲劇。” 不過,從另一個視角來看,雷震和他所主導的《自由中國》半月刊對自由民主理念的堅守與傳播,以及刊物在所爭得的話語空間中實現對現實政治的批判與思考,其意義和影響力遠遠超出了所處的那個年代,尤其是雷震、殷海光、胡適等人揭櫫自由主義、憲政思想的政論文章,因其《自由中國》為上世紀五十年代台灣發行量最大的一份政論雜誌而流傳後世,“對解嚴前成長的青年產生政治啟蒙與思想武裝的作用,不分左右派皆然”,使得無論在何時,人們對於雷震個人遭遇所給予的始終關切,轉換成一種渴求自由民主、社會進步最具說服力的思想動力。所以,當某一天,小兒子雷天洪問自己的父親:“十年牢獄可覺得委屈不平”,雷震沉默良久,隻說了一句話:“總有一天,曆史會證明我的清白……”

上世紀七八十年代,自蔣氏父子先後死去,強人政治不複存在。在台灣,一股翻案之風不期而至。小冤者不計其數,雖不為眾人矚目,但有其“冤”,必“伸”之;而大冤者,關乎曆史的進程和真相,更當強力全民伸張,“不容青史盡成灰”,這是民主社會必備的曆史道德觀。當時,眾所周知的“大案”有兩件,即1958年“孫立人案”和1960年“雷震案”。馬之驌回憶說:“‘孫案’因其散居在海內外的親友及部屬均為其喊冤,要求監察院公開當年對‘孫案’的‘調查報告’,以期平反‘冤案’;監察院因受情勢所逼,不得不將塵封三十三年的‘孫案調查報告’公開。讀其報告內容,足可證明孫立人是清白的。孫氏享年九十歲而終,可謂‘死也瞑目’了。繼之而起的‘翻案’事件,即‘雷案平反運動’。” 1988年4月29日,雷夫人宋英女士和“雷震案”涉案人傅正先生,假台北市台大校友會館,正式發起“雷震案”平反運動。雷氏家屬、親友及各界關心“雷震案”的人士和團體代表等,約二百人參加,當即成立了一個具有重大曆史意義的“1960年雷震案平反後援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