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 “婆陀”何麗有(1 / 2)

她沒有受過教育,不懂中國話,長相很一般,但家務事料理得井井有條,對丈夫體貼入微。

在日本人的眼裏,鬱達夫是一個華僑富商。但這個富商卻沒有家室,日本人感到好奇,常常要問起他的家室在哪裏。他總是說妻子已經亡故,孩子留在了國內。但老是這樣孤身一人,與富商的身份不符。為了不至於引起日本人的懷疑,也為了身邊好有人照顧他的生活,朋友們都勸他結婚。

鬱達夫常常往巴東跑,結識了不少女性,談過兩次戀愛,其中一次是與一個年過三十,受過荷蘭教育,在荷蘭人學校裏當幼稚園教師的金發女郎。

1943年9月,在朋友們的幫助下,鬱達夫第三次結婚。

新娘原名陳蓮有,出生在廣東台山,幼年時由其姑夫帶到印尼。她沒有受過教育,隻能說印尼話,不懂中國話。她和鬱達夫隻能用印尼話交談。結婚時,對自己丈夫的情況一無所知,僅從介紹人那裏得知他在國內是個了不起的人物。她的長相很一般,用胡愈之的話說“容貌絕對不能算美”。因此,鬱達夫在結婚以後給她取了一個名字: 何麗有。意思是: 何麗之有?

婚禮在巴東的榮生旅館舉行。巴東的華僑精英,各種派別的頭麵人物,社會名流,文化界的朋友,都出席了喜慶筵席。日本憲兵也有應邀而來的。

在喜宴開始前,巴東教育界的朋友張紫薇當眾宣讀了結婚證書: 男趙廉

原籍福建

年四十歲

女何麗有

原籍廣東

年二十歲

以上二人於昭和十八年九月十五日在巴東結婚因在戰時一切從簡此證

證婚人吳順通

介紹人戚汝昌

吳元湖

昭和十八年九月十五日這張結婚證是鬱達夫自己起草的。由一個叫逸華的人謄抄,一式兩份。張紫薇當眾宣布完後,將結婚證書分別交到兩位新人手裏,婚禮就結束了。大家步入了宴會廳。

結婚證裏,除了趙廉這個名字是假名外,籍貫也是假的。他一直對日本人稱自己是福建莆田人。年齡也有出入,鬱達夫實際上已四十八虛歲,因新娘隻有二十歲,他相應地縮小了八歲。

喝完喜酒,朋友們鬧洞房。隻見新房的門口張掛著一匹紅布,上書“結婚”兩字。窗外擺滿了花籃,房間裏也到處插著鮮花。新娘文靜地坐在床沿上,垂著頭,看不出喜怒哀樂的表情。新郎則顯得很興奮,有說有笑的,臉上充滿無限的喜悅。

當天夜裏,他詩興大發,一口氣寫了四首七言律詩。第二天一早,他將這四首詩交給張紫薇。張紫薇一看,隻見寫得極其工整,一筆一畫都一絲不苟,與鬱達夫原先那種獨特的右肩下塌式的奔放不羈的筆跡相比,真是判若兩者。要不是鬱達夫親手交給他,說是自己寫的,他簡直難以相信。

這四首詩真實地描摹了鬱達夫新婚之夜的心情。既寫出了新婚的喜悅,也流露著剪不斷的鄉愁,還勃現著抗戰到底的牢不可破的堅強決心。

其中,第三首很有代表性: 贅秦原不為身謀,

攬轡猶思定十洲。

誰信風流張敞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