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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月瑤拽著林路走了,她說讓我等她回來,聽她解釋。

誰要等她啊,我根本就不在乎。

朝朝低頭看著我,小聲問:“宋玉,沒事吧?有沒有哪裏不舒服?”

我捂著胸口,裝作很難過的樣子,跟他說:“心好疼,陪我出去轉轉吧。”

他被我給氣笑了,又覺得我最近狀態不錯,同意帶我出門一趟。

我買了個烤紅薯,帶上了他的小汽車,他有潔癖,從不讓人在他的車上吃東西。

我仗著自己是個病人,在他的車裏大吃特吃,紅薯的渣子掉在了座椅上,林朝朝咬著牙,假裝自己沒看見。

我指揮他把車開到一家高檔婚紗店,春天他就要結婚了,可我大概等不到了。

我想看他穿西服,他也沒問我為什麼帶他來這裏,隻是紅著眼圈跟著我進了店。

我們是最好的朋友,我們心有靈犀。

我給朝朝挑了件,他去試穿的時候,我給自己又挑了一套伴朗禮服。

我穿好衣服,擠進他的試衣間,和他一起照了張合影。

我的眼光不錯,朝朝穿著西服特別帥氣。

我問他,要不要買下來。

他白了我一眼,跟我說悄悄話:“買什麼買,買什麼買,死貴。”

“多拍兩張照片得了。”

我笑了笑,留下他自己在試衣間裏臭美,出來悄悄付了錢。

他是世界上最好的男孩。

我忍著胸腔裏殘忍的疼痛,離開了婚紗店,打車去墓園看媽媽。

朝朝啊,這次真的要說再見了。

不開玩笑,不許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