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蒙幹得真是不錯。
繼2001年贏利26億美元之後,2002年贏利33億美元,2003年贏利35億美元。
一年一個台階。
投資人自然會喜笑顏開。
戴蒙高興的原因與投資人不同:投資人因為分紅豐厚而高興,而他高興的原因是他離花旗又近了一步。或者說,為超越花旗,他又邁上了一個大台階。
單單憑借第一銀行的實力來超越花旗,從目前來看還需要很長的時間。
但已經開始贏利的第一銀行讓戴蒙多了一種選擇:可以和其他有實力的銀行進行並購。
本來是個無底洞,現在成為了聚寶盆。戴蒙可供選擇的餘地很大。
董事會上有些董事就是這樣想的:我們是不是應該和花旗合並?
如果花旗能夠將我們收購進去,我們是不是就傍上了一棵大樹?
但戴蒙不是這麼想的。
第一銀行之所以越來越受華爾街的關注,逐漸增長的贏利能力是一方麵,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在這家銀行內部並沒有暗藏陷阱。
就像是過沼澤草地,有些地方表麵上看起來很穩固,一腳踏下去就成了死亡地帶。
戴蒙領導下的第一銀行很幹淨。這種幹淨主要表現在:第一銀行的信貸風險很低。
這和戴蒙的一貫做法是一致的。
在以前他和威爾搭檔的時期,威爾隻負責戰略層麵上的東西,比如,我要和哪個領域內的對手合作,我應該在哪個價位上出手。而戴蒙卻是要實打實地做幕後工作。
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工作就是必須要搞明白這些合並的對象是否有潛在的風險。
就銀行而言,信貸風險是最為常見的,也是最為致命的。
所以戴蒙來到第一銀行後立即就著手進行了這方麵的工作。
將不掙錢的業務砍掉,將風險係數大的業務砍掉,這是他的做法。
兩板斧下去,第一銀行的資產立即變得非常優良。這才是華爾街的對手們所著重看到的。
他們並不是擔心第一銀行會超越他們,畢竟第一銀行遠在芝加哥。他們要考慮的是要不要合並第一銀行來提升自己的實力。有這樣打算的就包括摩根大通。
當戴蒙懷抱著第一銀行這塊金磚麵向整個華爾街時,可供他選擇的餘地太大了。
他沒必要在乎花旗。
花旗隻是用來超越的,而不是用來投奔的。
同比自己實力強的企業合並,有時就像是投奔。
擺在第一銀行董事會麵前的玩法是:要麼繼續自主式發展,要麼和更大的銀行合並。
而擺在戴蒙麵前的玩法要比這個玩法更複雜一些。
他剔除了花旗。花旗是那些董事願意考慮的對象,而不是他的中意郎君。
他想的是通過與其他銀行的合並,來超越花旗。即使不能超過,也要接近。就像是賽車,緊緊地貼在其身後,隻要有合適的超越機會,就一舉超越。
而戴蒙翹首以盼的機會不久之後就將來臨,這就是百年不遇的次貸危機。戴蒙的玩法也更刺激。如果以這種方式超越花旗,夠威爾後悔的了。
可是,誰才是最合適的合並對象呢?
戴蒙像是一隻潛伏的狼。
誰都沒想到戴蒙盯上了摩根大通。
2004年1月14日,全世界都在為一條消息所震驚:
摩根大通與第一銀行合作。新摩根大通的資產超過一萬億美元,僅次於花旗。
成為世界第二。
這正是戴蒙所想的。在目前的市場機會中,他很難找到通過合並就能超越花旗的機會。
在不能超越的情況下,接近就是為了超越。
威爾應該被這個消息所震動,被他踢出華爾街遊戲圈的戴蒙又回來了。
他不知道,接下來,摩根大通和戴蒙,在麵對他和花旗時,會有怎樣的玩法。
摩根大通在華爾街盛名已久。
前身是1871年約翰?皮爾龐特摩根與安東尼?德雷克賽爾創辦的雷克賽爾摩根公司,後來更名為J.P.摩根公司。在皮爾龐特的帶領下,J.P.摩根公司成為最成功的投資銀行之一。
而他本人也成為那個時代華爾街的標誌人物。
美國政府在經受大蕭條帶來的陣痛之後,在1933年通過了《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這個法案的核心內容就是分業經營,也就是說,投資銀行、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必須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