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章 白居易傳(4)(1 / 3)

他想到他可能永遠不會再到這裏來了,他想到他曾生活過兩年的地方雖然地處荒蠻,卻也四麵春色,特別是蜀巴兒女對他的深情眷戀,使他不忍心驟然棄之而去,每想及此,不禁黯然神傷。但對於除命歸京還是由衷地高興。在作好了一切準備後,他帶著全家人登上官船,沿長江順流而下,穿過白狗峽,路過黃牛峽,來到洞庭湖口,折轉向北,直奔鄂州,入漢水,逆流而上,到了襄陽,棄舟登岸,走上商於大路。來到這裏,他百感交集,六年前貶往江州時的情景都曆曆在目,而他自己已經曆了人生的重大轉折。

六、再到長安

他又回到帝都長安了,朝廷發生了重大的變化。宰相蕭是進士集團的代表,傾向革新,另一宰相雖屬舊官僚集團,但為人開朗正直,所以居易的友人都紛紛重新被啟用入朝為官。元稹遷為祠部郎中、知製誥,錢徽、李宗閔、李紳、李德裕、李絳、崔群、韓愈、楊虞卿、楊汝士、張籍等都改官升遷。居易官階較低,感到不好意思,一度又產生退隱的想法。可是不久,就被授為主客郎中,知製誥。

這是一個比較顯赫的職務,可以參與朝廷大事,接近皇帝,實際上就是中書舍人的工作。

穆宗長慶元年(公元821年),白居易正五十歲,受詔與中書舍人王起,複試禮部侍郎錢徽下及第人鄭朗等,這次重試進士,是當時政治上的一件大事。

白居易的許多友人和這個案件有關,而且因為這個案件,使得李宗閔、李德裕黨爭的壁壘更加分明。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

錢徽主持進士考試,事前西川節度使段文昌保薦楊渾之,翰林學士李紳保薦周漢賓,錢徽不理。揭曉後二人榜上無名。中選的是鄭朗(鄭覃之弟)、裴(裴度之子)、蘇巢(李宗閔之婿)、楊盈士(楊汝士之弟)等十四人。段文昌不服,向穆宗訴奏此次考試不公,所取都是權貴子弟,並無實學真才,應該重新考試。穆宗又向李德裕、元稹、李紳等征詢意見,李德裕、元稹都和李宗閔有仇隙,李紳也因保薦周漢賓沒有中選,很有意見,便一致主張重考。結果錢徽下及第人鄭朗、蘇巢、楊盈士都考得不好而落選,隻有裴因裴度的關係特賜及第。錢徽因此被貶為江州刺史,楊汝士被貶為開江令,李宗閔被貶為劍州刺史。從此李德裕、李宗閔兩個官僚集團,各分朋黨,互相傾軋,繼續了四十多年。

白居易對於兩方麵的黨派私鬥,決不參加,奉旨複試,隻有秉公處理,雖在《論重考試進士事宜狀》中說鄭朗等“情有可原”,也是就事論事,他對於這個案件是無所偏袒的。

居易雖然知足保和,但他行在“獨善”,對自己的行為品格持正極嚴,在公務上一貫堅持奉公守法,為人上正直不阿。這一年八月,他奉詔去田布家,宣諭田布拜為魏博節度使,田布贈絹五百匹,居易不受卻還。穆宗出麵,派中使第五文岑,到府上相勸,居易還是堅決不受,並寫了《讓絹狀》,力矯惡習,堅持廉潔奉公。另外,居易在朝廷上依然敢於堅持正義,決不隨波逐流,他的言行,贏得了士林的敬重。

長慶二年,元稹入朝為相,有意解除裴度兵權,慫恿穆宗罷兵。穆宗聽信元稹,詔除裴度為東都留守,判東都尚書事。居易堅決反對元稹的這種作法,不顧二人友情之私,上《論請不用奸臣表》,揭露元稹之非。

居易在朝的廉潔、正直、不以私害公的品格,深為時人讚許。但是人心叵測,君心易變,他雖然知足保和,不涉黨爭,並與同朝多數官員關係融洽,但世事難料,七月份,朝廷竟罷去居易的中書舍人,詔除他為杭州刺史。

七、出任杭州刺史

其實,居易內心是十分願意出任杭州刺史的,這曾是他少年時代的一個夢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