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勢第一次見到李栢桐,是在某一次的家族中秋聚會上。
那個時候的小孩穿著一身亂七八糟的所謂新潮衣服,頂著一頭染得五顏六色的頭發,眼白朝天的站在角落裏拽的不得了。
某個八竿子打不著的親戚把王勢介紹給李栢桐的時候,小孩的反應隻是冷冷的一個哼就不再理人了。王勢也沒太在意他,這種小孩現在是一抓一大把,如果和他計較倒顯得自己不大度了。
第二次見到李栢桐的時候已經過了好幾個月,在王勢早都不記得還有這麼一個小孩的時候,小孩被所謂的叔叔帶到了王勢工作的辦公室。
如果不是看到了李栢桐的身份證王勢絕對不會相信,那個拽的跟二五八萬似的小孩會變成這個摸樣。
穿著規規矩矩的白T恤牛仔褲帆布鞋,亂七八糟的頭發也剪成了短短的,小孩本來就不大,收拾幹淨倒是挺白淨可愛的學生仔一枚。當初眼白朝天一副老子最大的德行,現在倒是有點羞澀的縮在椅子上,一雙眼睛左看右看滴流亂轉。
據那個叔叔說是某天早上醒過來就不認識人了,性格也發生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轉變,也沒覺得有什麼征兆,所以起初以為是小孩鬧別扭鬧著玩,後來發現不對勁就趕緊帶著來看了。
王勢冷笑,就算不是八卦的人,親戚之間的家長裏短也是聽說的七七八八,什麼“某一天早上醒過來就不認識人了”這種話有多少真實性恐怕隻有當事人知道。
李栢桐父母前幾年車禍身亡,留下的豐厚財產因為小孩未成年要暫時由成年人保管,為了這筆錢當年可是掀起了一場聲勢浩大的“戰爭”。最後小孩的撫養權和財產盡數落入父親的弟弟也就是小孩的親叔叔手裏。
嘴上說是當親兒子疼實際上怎麼做的誰也不知道,而那筆錢到李栢桐成年又還剩多少恐怕也是未知數吧。
不過這是人家家的事情,就算是為了麵子帶著來看也總算是來看了,隻要給夠他醫療費其他的幺蛾子他懶得管。
簡單的問了小孩幾個問題回答的都是驢頭不對馬嘴,這種情況不是失憶症就是精神分裂,精神病也沒那麼好分辨,短時間王勢也不好下結論是真的病了還是裝得。
亂七八糟的解釋了一堆,最後李栢桐的叔叔以親戚啊信任你啊之類的理由,和王勢商量好了暫時把小孩寄養在王勢這裏,每個月會劃治療費和生活費給王勢。
王勢本來不是很想接,但是又不善於應付這種一表三千裏的自來熟親戚,而且給的報酬也算的上很高就接了下來,沒想到這一暫時就是三年。
小孩來的時候是十四歲,現在都十七了,眼瞅著就要成年了。
但是時間改變的似乎隻有年紀和三厘米的身高而已,會惹麻煩這一點三年來沒有一點點改變,不管說了幾次都還是會做一些沒有腦子的事情。
“王勢,那個,我、我可不可以養這個?”
李栢桐第五次抱著一隻髒兮兮的小狗站在門口,一身衣服上全是土,白白淨淨的小臉上到處蹭的都是泥土,看起來要多狼狽有多狼狽,偏偏當事人還不知道咧著一口白牙都能看到牙花子了。
王勢抬抬下巴:“往後退,別把土給我蹭地板上了,對,給我站門口去。”
“你看它多可愛……”
“我說過什麼?嗯?”
“不、不許養狗……但是、但是這個不一樣!”小孩被王勢的眼神嚇的退了一大步,還是鼓起勇氣想為懷裏的小東西爭取一點權益。
王勢看了看那一坨黃色的小東西,冷笑一聲:“那是什麼?你以為你把它蹭成黃色的它就是肉丸子了?”
“它、它、它雖然還是狗,但是它是一隻不一樣的狗。”
“就算它能說話,隻要它還是一隻狗就不能養。”王勢走過去豪不憐惜就把狗給拎了起來,推開小孩打開門就把狗給扔了出去:“要不然你出去要不然它出去,我家不養兩個隻能吃的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