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2月,蔣介石改組空軍,由他自己任“航空委員會”委員長,錢大鈞任委員,由宋子文接替宋美齡任該委員會秘書長,空軍由錢大鈞實際負責。此後,宋美齡致力於婦女救亡活動和外交活動,但她仍十分關注中國空軍的成長和中日空戰的情況。
宋美齡經常在新聞電訊和寫給朋友的信中,詳細介紹或報道空襲、空戰的情況,足見她對空軍的關注。1938年5月17日,錢大鈞派兩架飛機去日本本土空投傳單,並負偵察之責。5月20日清晨,兩架飛機到達日本領空,順利完成任務而後安全返航。正在廬山召開婦女談話會的宋美齡,聽到這一消息後,欣喜若狂,馬上向與會的婦女代表報告了這一好消息。在此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宋美齡都把國民黨空軍稱為“我的空軍”,於是一些人也投其所好,稱她為“中國空軍之母”。
2.特權公司
50年代以後,台灣當局在從中國大陸撤至香港的中國民航飛機的基礎上,成立了“中華航空公司”。宋美齡因為與國民黨空軍的特殊關係,對“華航”事務也具有很大影響力。
“華航”性質很特殊,它成立於1959年,初時設資本額台幣20.7億元,均由國民黨官方墊付。工作人員則由當時的國民黨空軍官兵以退役或停役的方式調用。因此,盡管曆任台灣“交通部”的部長都信誓旦旦地表示:“‘華航’百分之百是民營”,但卻從來沒有人相信。因為,“華航”實際上是百分之百的“公營”。
首先就體製而言,“華航”既是公司,就應該有公司注冊,而且董監事名單要公開。但在台灣,這些資料均屬機密,而在台灣官方,則有一個高階層的“華航小組”的存在。據說它以前的召集人是前“中央銀行”總裁俞國華,後來改由國民黨中常委、前“交通部長”連戰擔任。這個“華航小組”似乎也不負責監督“華航”,而隻是負責幫助“華航”解決財務方麵的問題。
截至1985年,“華航”的總資產已達11.47億美元,但其負債總額亦達10.6億美元。一般正常公司,這樣高的負債比例已接近破產邊緣。“華航”則不然,它有“華航小組”負責解決財務問題,有“交通部”和“民航局”編列預算支付。它是個特權公司。
除了體製上屬於國民黨公營外,整個財務上它亦屬於公營的性質。“交通部”轄下設有“民航局”,“民航局”又有一個“民航事業基金”,這個基金最主要任務即是協助“華航”。如果“華航”需要更新民航機隊,出麵向外國飛機製造公司購買的仍是“民航局”,款項由“國庫”撥款而設的“民航事業基金”先付,然後再以低廉的價格租給“華航”。國民黨政權出資本,“華航”做生意,而且虧損了也有政府可以依賴,這種特權生意人人會做!
另外,“華航”經營不力,虧損累增,“民航局”就用基金收購“華航”的飛機作保護,但仍然租與“華航”使用。“華航”已連續虧損多年,這已超過“保護”,而等於是“特權”了。據估計,單是“民航局”的“民航事業基金”,到80年代末為止,為了“華航”即已虧損了100億台幣以上。
“華航”的種種特權,據說肇始於“空軍之母”宋美齡。自“華航”成立以來,她一直介入甚深,形同實際上的董事長。這種說法是有根據的:“華航”的董事長與總經理任命均由士林官邸決定,人事決定權也屬於“最高當局”。所以有人說,“華航”不是公營,不是民營,它真正的可以說乃是私營!
這種情形的出現,還是國民黨那種“黨”、“國”、“家”三者不分時代的產物。正因為三者不分,他們辦的公司,當然不要去“登記”,反正在他們看來,整個國家都是他們的!他們的任何公司有了虧損,理所當然地用國庫去貼補。“華航”即是例證。
不過,那個“黨、家、國”不分的時代在台灣已經過去了。現在,“蔣家政治”業已衰微,應該到了一切都恢複正常,並且按製度辦事的時候了,應該登記的就要去登記,應該自負盈虧的就不能再由納稅人負責,自蔣經國死後,島內不少人士提出這種要求。
3.公私一體
宋美齡對空軍是情有獨鍾的,她數十年來最喜歡佩帶的胸飾,就是空軍飛行徽章,1987年10月底,她在蔣介石逝世紀念會演講“我將再起”時,仍然佩戴飛行徽章。當然,她對於“華航”事務是不舍得放棄的。尤其對於“華航”的人事,她的話更是有“一言九鼎”的神奇功效。
(宋美齡在蔣介石百年誕辰紀念會上發言)
前台灣“空軍總司令”、現任台灣“華航”董事長的烏鉞,在1986年發生的王錫爵投奔新中國事件中,單獨獲得留任(總經理劉德敏等都被罷官),據悉此即由於宋美齡的插手。因為烏鉞曾經為她駕駛飛機而受賞識,所以當時遠在美國的宋美齡通過她在台的親信傳達的意見說:如果沒有絕對的過失,烏鉞不必去職。而且還問了句:“烏鉞犯了什麼事,為什麼責任要由他來承擔!”懾於老夫人的威風,當局未能對烏鉞作任何處置,烏鉞照坐“華航”的“寶座”。當然此後烏鉞對於有關老夫人的一切事務,無不盡心竭力。1990年宋美齡離台赴美時,烏鉞就為她運送那數量驚人的行李而幫了大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