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武道等級考試二(1 / 2)

“認證注冊的武者,根據等級享受國家醫療和社會保險,擁有更高的自衛權......”

正確。

“武者之間的比鬥,通過了武道協會公證,可以簽下生死契約,若出現人員傷亡,不追究法律責任。

門派之間衝突,也可以向武道協會申請死鬥......”

正確。

李默根據記憶一一作答,若他隨便根據自己的判斷進行回答,還真有可能不對。

“判斷題,武者小王與女友發生矛盾,女友糾結了一群人到小王家中,由於雙方情緒激動,女友一個朋友拿出隨身攜帶的小刀刺向小王,被小王奪過刀之後當場反殺......事後小王被判互毆過失殺人,判處有期徒刑10年......”

“錯誤。”

武者並非鋼鐵之軀,刀槍不入,在管製刀具麵前也是弱者,所以麵對小刀時武者的生命受到了威脅,在這一段恰當的時間內,他可以進行無限製的反擊。

這道題,李默很有印象。

早些年間,有法\/官對於這種案例,她判斷小王在奪刀之後,對方已經喪失了威脅小王生命安全的能力,小王此時應該停止反擊動作,等待對方下一次威脅他的生命的同時,才能進行反擊。

因此,判定小王過失殺人。

小王表示不服,抗議無效。

後續是一個擁有精神病的武者從幾百裏外的精神病院中逃出來正好遇到這個法、官,正好精神病發作,而顯而易見的結果是,那位法、官沒有抓住寶貴的反擊時間,一命嗚呼。

事後,那個武者被認定當時是精神病發作,不屬於正常行為能力人,免於刑罰。

這個案子在當時引起了軒然大波,武者們紛紛支持,推動了法律的改進。

還有一題。

“一個武者在人行橫道上行走,被一輛汽車撞中,武者爬起身後,將駕車者打成二級輕傷......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

“錯誤。”

武者也是血肉之軀,不是賽博人,也不是賽博坦人,麵對大型金屬造物處於弱勢地位,屬於生命受到威脅的狀態,因此具有無限反擊權,就是將那個駕駛者打死,也算駕駛者倒黴。

反而是駕駛者在靠近人行道時沒有減速慢行,需要扣兩分罰款200塊。

不過,這種威脅,也就針對低級武者。

高階武者別說是汽車,就算是幾十噸重的坦克從身上壓過去都沒事。

“武者在受到他人言語侮辱和挑釁時,若發出警告之後對方還不停止不當行為,武者有權利向對方提起決鬥,對方不得拒絕。”

“正確。”

言語、形體侮辱都屬於是一種侮辱,武者在社會中發揮了遠超普通人的作用,所以不應當受到侮辱,法律上會給予武者捍衛自己的尊嚴的保護。

十分鍾後,李默答完了一百道題目,獲得九十八分的成績。

超過了九十分及格線,繼續參加下一輪的現場測試。

若是不到九十分,還有重考一次的機會,也算是一種補救措施。若是兩次都考不過,隻能一個月後再參加評測,還得重新繳納報名費。

接下來就是測試氣血,測試力氣,反應速度,協調性等等。

體育館有的是從武道協會搬運過來的專業大型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