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銀行貸款的程序一般如下:
(1)建立信貸關係
企業對銀行申請建立信貸關係,需要提交“建立信貸關係申請書”一式兩份,等待銀行信貸員的調查,調查內容包括:企業經營的合法性、獨立性、是否屬於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序列、經營效益如何、資金使用是否合理合法。
(2)提出貸款申請
企業向銀行提出貸款申請,必須從生產經營中流動資金的合理需要量出發,向銀行申請流動資金貸款額度,填寫“借款申請書”。銀行會根據國家產業政策、信貸政策等規定,結合上級銀行批準的信貸規模計劃和貸款資金來源,對貸款申請進行審查。
(3)貸款審查
(4)簽訂貸款合同
主要內容包括:貸款種類、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保證條款、違約責任等。
(5)發放貸款
貸款申請經審查批準後,下一步就是銀行發放貸款了。
貸款審查的內容主要有:
(1)直接用途。
(2)企業近期經營狀況,主要看物資購進、耗費、庫存,產品的生產、供應、銷售,流動資金占用水平、結構,企業信譽,企業經濟效益。
(3)企業發展前景如何,主要考察整個行業的發展前景,以及企業發展方向、產品結構、壽命周期、新產品開發能力,主要領導工作能力、開拓創新能力等。
(4)企業負債能力,主要看可用自有流動資金占全部流動資金的比例、企業流動資產負債率兩項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