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從事生產或銷售的廠商,如果他的總收益大於總成本,那麼他就會有剩餘。這個剩餘就是利潤。
俗話說“有誰會嫌錢多?”企業追求的也是“利潤最大化。”它已經成為企業的生產動力,行動的指南。身處市場大潮之中的任何一個企業,都不能、也不敢違背這一目標,而隻能去盡力實現它。
那麼,如何理解利潤最大化呢?
利潤最大化說利潤越多越好,因為企業的利潤來自於自身的生產或者銷售,在市場裏,一個企業的生產和銷售總是處於變化之中的,利潤也在隨之改變。因此問題的關鍵就在於,企業得判斷出自己的經營在何種狀態時能夠取得利潤的最大值。這就意味著,在衡量如何實現“利潤最大化”時,必須要有一個客觀的標準。
經濟學家給出了這一標準,即“邊際收益等於邊際成本”。邊際收益是每多賣出一單位產品所增加的收入,邊際成本是每生產一單位產品所增加的工人工資、原材料和燃料等變動成本。
需要指出的是,邊際成本往往隨著企業的生產發生變化。廠商在生產過程中會時刻監督自己的經營狀況,如果從某一刻起,再增加一單位產量時,該單位產量的邊際收益大於邊際成本,就說明增加產量可以增加總利潤,於是廠商會繼續增加產量;反之,如果增加的這一單位產量的邊際收益小於邊際成本,就說明增加產量將發生虧損,這時會減少產量。這樣,隻有在邊際收益等於邊際成本時,廠商的總利潤才能達到極大值。
在經濟學裏,通常用高等數學中的微積分對此加以分析。邊際收益用MR表示,邊際成本用Mc表示,所以,當你看到“MR=Mc”這一條件成立時,便說明企業實現了自己夢寐以求的目標,即利潤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