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6章 股票類型(1 / 1)

根據持股人身份和發行地點,股票可以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國有股

指有權代表國家投資的部門或機構以國有資產向公司投資形成的股份,包括以公司現有國有資產折算成的股份。

(2)法人股

指企業法人或具有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以其依法可經營的資產向公司非上市流通股權部分投資所形成的股份。

(3)社會公眾股

是指我國境內個人和機構,以其合法財產向公司可上市流通股權部分投資所形成的股份。我國《公司法》規定,單個自然人持股不得得超過該公司股份的5%。

(4)A股

A般的正式名稱是人民幣普通股票。它是由我國境內的公司發行,供境內機構、組織或個人(不含港澳台)以人民幣認購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5)B股

B股的正式名稱是人民幣特種股票,它是以人民幣標明麵值,以外幣認購和買賣,在境內(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

(6)H股

即指注冊地在內地、上市地在香港的外資股。香港的英交是 HongKong,取其字首,在港上市外資股就叫H股,紐約的第一個英文字母是N,新加坡的第一個字母是S,紐約和新加坡上市的股票就分別叫做N股和S股。

“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的縮寫。源於滬深證券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異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當時提出的異常主要指兩種情況:一是上市公司經審計兩個會計年度的淨利潤均為負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資產低於股票麵值。

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期間,其股票交易應遵循下列規則: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製為5%;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鋼管”;上市公司的中期報管必須經過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