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02/MON/03:13AM
今天出門的時候我忘了帶車鑰匙,我在電梯中途取消了地下室的樓層又返回家裏拿車鑰匙,自己一個人住的缺點之一就是忘帶東西不能叫家裏的人幫你送下來。重新進門後我發現
我的車鑰匙放在我最喜歡的藍色條紋馬克杯邊上。不知道是哪裏來的靈感,我突然想把馬克杯的把手朝內轉了個10°以內的方向,一個幾乎可以被忽略不計的記號。我不明白為什麼我要這麼做,甚至之後當我在學校邊上的星巴克買咖啡時我想起自己的這個舉動依舊覺得好笑。可有時候驚嚇就在這種突發奇想裏猛地跳出來,當我晚上回到家在舒服的泡澡過後我想拿我的馬克杯給自己倒一點紅酒,我一向都是用馬克杯喝紅酒,我不喜歡紅酒杯這樣做作的杯子。在我就要慢慢走近它的時候我突然想起了今早自己神經質的舉動,我思考了一下,慢慢由遠到近的朝它看去。我不敢相信我看到的,到現在我打字的手還在顫抖,我的杯子居然被擺正了!那微不足道的移動被擺正了!突然在我眼裏那似乎不再是我最喜歡的藍色條紋馬克杯了,那是一個怪物,一個血盆大口。我突然覺得很害怕,周圍的一切突然變的危機四伏!在我不在的時候家裏進了人?不可能啊我租房子的小區是保全係統完善的高檔小區,進了小偷怎麼可能隻有我的杯子被移動了。。還是說,我周圍的東西是否每天都在我不經意間在自己移動?我無法確認是自己太過敏感還是這些異樣真的存在?你們有這樣的困惑嗎?今晚我又要吃安眠藥才能入睡了,明早還要早點去學校開學生大會。”
———————
我把林童的新手機放回她的手上,看著她臉上一臉在期待我會說出什麼讓她興奮的話的樣子,我有點不好意思,真不忍心讓她失望,但我必須說:“這就是你一大早把我叫來這個咖啡廳的原因?這篇博文?”
“對啊!就這篇博文,前幾天江猛叫我看這個叫Strayer的博主的博客,我昨晚全部翻過一遍之後就迫不及待要給你看,誰叫你昨晚睡得那麼早又那麼死,晚上才11點電話就怎麼打都不接了,我隻好一大早直接把你叫來啦。這個博主他說他找到了。”
等不及林童說完我就不耐煩的打斷了她的話,因為我看了一眼手表,已經9:20了。
“童啊。我真的不覺得這有什麼好看的,這麼嘩眾取寵的博主你居然也看,我是不是不應該之前一直阻止你看偶像劇的?”我一邊說一邊不經意的摸著手邊咖啡杯的手把,這個手把像一個雪白的小耳朵,很光滑。
“張孓西你真的很沒有耐心,他寫了很多你怎麼可以就看了一篇就一副不耐煩的樣子,你現在真的真的越來越沒耐心了!”林童佯裝生氣的樣子,她鼓起嘴把頭歪向一邊卻正好瞥見我在桌子下不停抖動著的左腿,她一巴掌拍在我的大腿上,有點疼但很響亮,“張孓西!別抖了!隔壁桌的情侶都要被你抖分手了!”
“哈哈,不抖了不抖了,但是我今天真的沒有時間了,一會兒10點我還要去一家公司麵試。這篇博文是11年的,今年都15年了,時隔四年之久,這麼早的博文還是不要深究了吧。說不定這個Strayer隻是一個神經敏感的人而已。但是我答應晚上回家我會自己上網找他的博客繼續看的,好嗎?”
說完後我下意識的又摸了一下咖啡杯的手把,一陣輕微的刺痛讓我倒吸了一口涼氣,我的食指被這個光滑的小耳朵上的一個缺口劃破了一個非常微小的口子,一點點的血滲了出來,但是很快就凝結住了。
“怎麼啦?要不要創口貼?”林童在自己的包包開始翻找起來。
我趕緊擺擺手示意她別找了,“奇怪,剛剛明明很光滑的。。”
林童聽見我的碎念露出了一絲難以琢磨的狡黠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