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醫護人員的具體責任1(1 / 3)

第一節人員素質與服務質量

1.怎樣提高醫務人員素質和醫療服務質量?

《執業醫師法》在總則部分開宗明義地提出了“醫師應當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醫療執業水平,發揚人道主義精神,履行防疾治病、救死扶傷、保護人民健康的神聖職責。”其實,這一要求不僅適用於醫師,所有的醫務人員都應遵循這一原則。要提高醫務人員素質和醫療服務質量,應該從以下兩方麵入手:

(一)醫者仁術,貴在醫德。首先要在廣大醫務人員中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職業道德教育,大力弘揚救死扶傷、愛崗敬業、樂於奉獻、文明行醫的行業風尚,自覺抵製不正之風的侵蝕,樹立高尚的道德品質和良好的醫德醫風。

(二)要通過貫徹實施《執業醫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對醫務人員的資格管理,保證他們的基本業務素質。廣大醫務人員要努力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技術,堅持合理檢查、合理用藥,改善服務態度,對病人要有愛心、耐心和責任心,使醫療衛生工作更好地為患者服務

2.如何體現醫術勞務價值?

所謂醫術勞務價值,就是用價格的形式,體現醫務人員在提供醫療服務時的專業知識、經驗積累以及體力勞動。

醫務人員提供的醫療服務,是其專業知識、經驗積累以及體力勞動的綜合成果,所以,應該體現其相應的勞務價值。其體現方式,就是在對醫療機構進行調整、改革,分流富餘人員,並進行經濟運行分析和成本核算、實行醫藥分開核算、分別管理的基礎上,合理提高醫療技術收費價格。具體來說,就是適當提高醫療技術服務的診療費價格,降低藥品收入占業務收入的比例,使醫療機構和醫生主要通過醫療技術服務的收入取得相應的補償和報酬,杜絕通過多賣藥、小病大治等不正當手段以獲得經濟收益,特別是通過“塞紅包”等非法手段來補償。

值得注意的是,醫療服務不同於一般商業服務,醫療服務價格的調整關係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因此,醫療服務價格的調整要從我國國情出發,統籌考慮國家對衛生事業的投入、衛生服務發展的需要和人民群眾的經濟承受能力。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努力改善醫務人員的工作和生活待遇,使他們能夠安心並熱愛本職工作,以身作則,積極投身醫術勞務價值的調整。

3.社區衛生服務與醫療保險製度有什麼關係?

社區衛生服務是以城市社區為基本單位,為群眾提供基本醫療、預防、保健、健康教育和計劃生育技術指導等衛生服務的綜合服務體係的重要部分。

醫療保險製度是國家通過立法,強製性地由國家、單位和個人繳納醫療保險費,建立醫療保險基金,當個人因疾病需要獲得必需的醫療服務時,由社會醫療保險機構按規定提供醫療費用被補償的社會保險製度。

由於社區衛生服務在降低醫療服務成本,調整醫療機構結構,完善醫療服務體係,促進衛生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以及為居民提供便捷、優質的醫療服務等方麵的巨大作用,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製度的決定》中規定,社區衛生服務中的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可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範圍,以鼓勵社區衛生服務的發展,形成基本醫療保險服務體係。

發展社區醫療防疫衛生服務,實現醫療衛生資源的配置,要以醫療服務需求為導向,做好關於醫療服務需求方麵的預測,實施區域衛生規劃,通過行政法規和經濟政策來保證職工群眾獲得良好的衛生服務;要發揮市場在衛生資源優化配置方麵的重要作用,調整醫療機構布局,促進醫療機構之間的有序競爭,優勝劣汰,逐步解決醫療機構“小而全”、衛生資源分散和缺乏效率等問題;提倡醫療機構進行各種形式的聯合或合並,特別是大醫院和中、小醫院的聯合,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更好地為患者服務;也可以借鑒國有企業改革中的一些成功經驗,對那些不符合社會需要而且技術設備陳舊落後的醫療機構實行關、停、並、轉。

同時,社區衛生服務主要功能是解決常見病、多發病和診斷明確的長期慢性疾病的治療和保健。所以,要在推進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製度改革的同時,建立和發展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衛生服務體係,各地區、各部門要有計劃地實現將醫院的富餘人員和設備向社區衛生服務機構。

發展社區衛生服務,一是有利於向居民提供便捷的綜合性衛生服務,既可以解決看病難的問題,又適應我國人口老齡化的趨勢和疾病結構的改變,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更好地保證居民身心健康;二是有利於衛生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解決醫療機構的結構性矛盾和問題,可以為醫院的富餘醫務人員提供施展才幹的廣闊天地;三是有利於從整體上降低醫療服務成本,控製醫療費用的過快增長,保障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製度改革的成功。

第二節具體領導的責任

1.院長的職責是什麼?

(一)努力提高科學管理水平。在上級衛生主管部門領導下,根據黨的方針政策,全麵負責領導醫院的工作,包括醫療、教學、科研、預防、人事、保衛、器材、財務和總務等工作。

(二)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中醫政策,堅持中醫醫院辦院方向,按照中醫醫院的特點,領導製定本院工作規劃,按期部署、檢查、總結工作,並向上級領導機關彙報。

(三)負責組織、檢查醫療護理工作,定期深入門診、病房,並采取積極有效措施,保證不斷地提高醫療質量和服務質量。

(四)負責組織、檢查全院職工的業務技術學習,不斷提高中醫、藥、護隊伍的素質。

(五)負責領導、製定全院科研工作計劃,並認真檢查貫徹執行情況。采取措施,促進研究工作的開展。

(六)負責組織、檢查本院擔負的分級分工醫療工作和地段工作。

(七)教育職工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良好的醫德,改進醫療作風和工作作風,改進服務態度。督促檢查以崗位責任製為中心的規章製度和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嚴防差錯事故的發生。

(八)負責組織領導醫院工作人員的任免、聘任、簽訂合同、辭退、獎懲、調動及提升等工作。

(九)加強對後勤工作的領導,審查物資供應計劃,檢查督促財務收支,審查預決算,關心職工生活。

(十)及時研究處理人民群眾對醫院工作提出的意見。

(十一)因事外出或缺勤時,需指定1位副院長代替院長職務。

2.業務副院長的職責是什麼?

(一)在院長領導下堅持中醫特色的辦院方向,認真抓好中醫藥學術的繼承發揚工作,狠抓中醫療效,分管全院的醫療、護理、藥械、醫技等科室工作。

(二)督促檢查醫療製度,醫護常規和技術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

(三)負責組織和檢查門診、急診工作,以及危重病員的人員情況。

(四)深入科室,了解檢查診斷、治療過程中中醫、中藥的應用和辨證施護情況,定期分析醫療指標,采取措施,不斷提高醫療護理質量,必要時領導對重危病員的會診、搶救工作。

(五)負責組織全院醫務人員的業務學習、考核、晉升和中醫院校臨床教學實習以及掛鉤醫療機構的業務指導工作。

(六)負責領導全院的中醫藥科學研究工作。

(七)領導醫療業務、統計和病案管理工作。

(八)負責組織檢查本院擔負的分級分工醫療工作,指導所負責的機關、工廠等單位的職業病、多發病的防治工作。

(九)組織、檢查本院門診的轉診、會診、疫情報告及醫院預防保健和衛生宣傳工作。

3.行政副院長的職責是什麼?

(一)在院長領導下,分管全院的行政、器材、財務和總務工作。

(二)負責組織、擬定醫院各項行政工作計劃,並經常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三)負責領導財務、行政、器材、總務部門,保證供應醫療所需物資。

(四)負責審查預決算,掌握財務收支、基建維修以及醫院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加強經濟管理,不斷提高效益。

(五)負責領導檢查全院工作人員的生活福利工作。

(六)負責領導全院的清潔衛生和綠化環境工作。

4.院辦公室主任的職責是什麼?

(一)在院長領導下,負責全院的文秘及行政管理工作。

(二)負責安排各種行政會議,做好會議記錄。

(三)負責綜合醫院的工作計劃、總結及草擬有關文件,並督促貫徹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