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一個人必須是這世界上最堅固的島嶼(1)(1 / 3)

1.當知更鳥正在歡快地歌唱

這是十九世紀最後的一年,七月的天氣熱得人心煩。那一天,剛過八點,晴空萬裏,天上沒有一絲雲彩,太陽把地麵烤得滾燙滾燙;一陣南風刮來,從地上卷起一股熱浪,火燒火燎地使人感到窒息。雜草抵不住太陽的暴曬,葉子都卷成細條。

北奧克大街四百三十九號,一個普通人家的宅子,在這一天迎來了新生命的誕生。嬰兒出生時體重九磅半,身長二尺三。頭發濃密烏黑,雙眸深藍色,引人注目的兩個小酒窩嵌在臉頰兩邊。

窗外的天氣還是一樣的燥熱,院子裏的大黃狗吐著舌頭,疲倦得趴在地上,都懶得享用碗裏的美食。不遠處的一棵楊樹,枝繁葉茂,幾隻紅色的知更鳥停在梢頭歡快地歌唱,和熱浪下的慵懶與疲乏顯得極為不和諧。

嬰兒落地後的第一聲叫顯得洪亮有力,給夏日的煩躁注入一絲涼意和活力,窗外的知更鳥變得更加興奮,撲打著五彩的翅膀,不停地在院子裏盤旋鳴唱,像是在迎接這個小生命降落人間。

嬰兒的父親名叫克拉倫斯·埃德蒙·海明威,不過人們習慣稱他為埃德。他在芝加哥魯斯醫學院取得碩士學位後,當了一名醫生。

埃德是安森·梯·海明威的大兒子。安森·海明威參加過南北戰爭,現已兩鬢灰白,不過看上去仍然雄壯有力。在芝加哥,他有引以為傲的地產生意,與他的妻子愛德萊德在奧克派克還有一所白色的大房子,他們的孩子都住在那裏。

二十八歲的埃德蒙身高六尺,虎背熊腰,臂力驚人,鷹嘴式的鼻子,銳利深邃的黃褐色眼睛,加上滿臉的絡腮胡子使他顯得更加成熟。他平時喜歡收集動物標本,銅幣及郵票。除此之外,釣魚和打獵尤其令他其樂無窮。

埃德第一次見葛萊絲的時候就被她一頭的褐色長發和白皙的皮膚深深吸引,尤其她開口唱歌的時候,埃德更是心中蕩起漣漪,顯得無所適從。葛萊絲小時候就長得楚楚動人,藝術天賦出眾,後來由於種種原因不得不結束藝術生涯,一八九六年十月一日同海明威醫生結婚。婚後,他們同葛萊絲的孤寡父親霍爾住在北奧克派克大街,也就是嬰兒出生的地方。

嬰兒的名字叫厄內斯特·米拉·海明威,海明威的姓是從他母親葛萊絲家族那兒來的,米拉是他大姨夫的姓,而厄內斯特則是他孤寡外公霍爾的姓。

海明威豐富的童年是從出生後的第二年夏天開始的,那年,全家搬進了貝爾湖邊新建的房子裏,新家是用白鬆木建成的,翻新的油漆味兒混雜著淡淡的鬆木香,讓人身在屋內卻有身處自然的想象。屋外好一片青山綠水,鬱鬱蔥蔥的山坡上長滿了植被,一條明鏡的小河蜿蜒其中,不時有鴨群在此地嬉戲。

夕陽西下,微分徐徐吹過,河麵波光粼粼,一邊木屋鴨群相伴,一邊自然絲竹之樂,愜意的生活,美好的開始。

海明威人生中的第一個冬天過得平靜無趣,那時在伊利諾斯,手裏的玩具僅僅幾個普通的小娃娃,母親還興致勃勃得把他打扮得和姐姐瑪斯琳一樣,穿著小碎花邊兒的連衣裙,戴著鑲花寬邊兒的小帽。

比起伊利諾斯,這裏簡直是夢想的天堂,海明威生來就與自然有解不開的緣分,或許是遺傳了他父親,對動物,植物,自然界的一切都饒有興趣。這年夏天,海明威與瑪斯琳是在水裏度過的,他們拿家裏的盆作為小船在淺水灘漂流,又唱又跳,模仿著大自然各種動物的叫聲,炎熱的貝爾湖畔少了一份寧靜,卻多了那麼點生機。

玩兒累了,倆人仰天躺在“小船”中,望著青山綠樹,沐浴著河邊小風,伴著知更鳥的歌聲進入夢田。

童年的海明威表現出與其他孩子不一樣的興趣,在他第一個生日的時候,一本名叫《自然界的禽鳥》的圖畫集月刊令他非常入迷,他喜歡聽人講故事,和動物有關的故事,最喜歡一個給他父親拉大車的黑馬的故事。

海明威最喜歡給人和物取各種各樣的名字。他先給自己取了個名字,叫“奈尼”。這是許多綽號中的一個。他給外祖父取名“阿爸熊”,稱祖母為“愛德萊德·阿媽熊”,把女傭人叫做“莉莉熊”,把他那隻雙頭玩具搖擺馬喚作“普林斯和查理”。一月份種牛痘的時候,他把皮膚上的斑點說成是“壞了的蓓蕾”。他給母親取了個綽號叫“菲蒂”。

他母親說,海明威兩歲的時候,“長得胖乎乎的,看起來像個五歲的孩子。頭發淡黃,前額剪成劉海式,發端卷曲,蓬蓬鬆鬆搭在頭上,皮膚赤褐色,看起來十分健壯。栗色眼睛,眉毛濃黑,一張不大不小的口,臉頰兩邊各有個酒窩”。當他母親叫他作“荷蘭玩具娃娃”時,他一邊跺著腳,一邊大聲叫嚷,“我不是荷蘭玩具娃娃,我是波尼比爾。砰!我要開槍打死菲蒂。”

那年,海明威隨父親到貝爾湖去釣魚,度過他的第三個生日。

“他釣的魚都是大魚,”葛萊絲寫道,“他掌握魚吃餌的時機,自個兒把魚拖上來……他是位自然科學家,對自然界的東西樣樣都喜歡,諸如:臭蟲、石子、貝殼,各種飛鳥和動物,昆蟲和花卉。”從那以後,海明威對自然的癡迷就跟著了魔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