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這些醜聞以及隨著1873年的經濟恐慌而來的蕭條,嚴重地動搖了共和黨的統治地位。格蘭特在最後一次給國會的谘文中坦率地承認了錯誤,部分地接受了對他執政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災禍的指責。他說:“沒有任何搞政治的經驗就被選為總統,這是我的幸運,也是我的不幸。……在這樣的情勢下,難免作出一些不正確的判斷。”
後來,學者型的美國總統伍德羅·威爾遜對格蘭特作了這樣的評價:“這位正直、坦率的軍人沒有給總統職位增添威望。他自己知道,他失敗了。……他決不應該成為總統。”
“亞拉巴馬”賠償要求與“聖多明各插曲”
在外交政策上,格蘭特政府取得了一次巨大的成功,也遭受到一次慘重的失敗。所謂成功是指解決了內戰期間由“亞拉巴馬”號以及其它英製南部同盟巡洋艦造成的破壞而向英國提出的賠償要求。所謂失敗是指美國在加勒比海地區擴張的受挫,特別是吞並聖多明各圖謀的失敗。
美國內戰爆發後,英國一直為南部同盟秘密建造戰艦。1862年3月,英國利物浦造船公司建造的“奧列托號”駛離英國,在巴哈馬群島裝上大炮並升起南部同盟的旗幟,更名為“佛羅裏達號”。同年5月,另一艘戰艦“290號”建成下水,該船在亞速爾群島裝備火炮後,命名為“亞拉巴馬號”,編入南部同盟海軍。林肯政府曾多次向英國抗議,英國政府詭稱這些船是作為非武裝船隻建造的,並不違反國際法,從而駁回美國的抗議。英國為南部同盟建造了約300艘戰船,使北部遭受了高達2,500萬美元的損失。尤其是“亞拉巴馬號”,到1864年6月被擊沉為止,共摧毀北部船隻60多艘。內戰結束後,美國被炸船隻的船主和貨主向英國索賠,但為英國政府所拒絕。因此導致大西洋兩岸關係的緊張。
1869年1月,英美開始就1853年以來兩國之間存在的衝突和爭端進行談判,並簽訂了一份條約。但由於該條約未提及內戰的賠償問題而被美國國會否決。參議院外交委員會主席薩姆納認為,英國對南部同盟的支持,使美國內戰的時間延長了一倍,所以英國應承擔這次戰爭全部費用的1/2,共計212,500萬美元。英國隻有向美國割讓加拿大方能夠賠償它給美國造成的巨大損失。經過數次談判,美英雙方決定設立聯合委員會。從1871年3月8日到5月8日這兩個月間,聯合委員會在華盛頓召開了37次會議。國務卿漢密爾頓·菲什向英國代表暗示隻有轉讓加拿大方能解決兩國間的衝突和爭端。英國代表對此表示冷淡。經過一番討價還價和相互妥協,雙方簽訂了《華盛頓條約》。
該條約規定將兩國間爭端提交給一個由美、英、意、瑞士、巴西5國代表組成的調停委員會裁決;英國政府就“亞拉巴馬號”問題表示“遺憾”。
美國的賠償要求在原則上已被滿足。
美國參議院很快就批準了《華盛頓條約》。隨後在1871年12月15日舉行了日內瓦調停會議。美國代表提出間接賠償應包括1863年7月4日以後的全部戰爭費用,理由是在葛底斯堡和維克斯堡戰役之後,隻是因為英國的支持南部才得以繼續進行戰爭。這一要求遭到英國的反對。憤憤不平的英國人威脅說,要是美國再堅持這種“不合理”的論點,英國就完全退出仲裁委員會。1872年9月,仲裁委員會以4票讚成、一票反對(英國持有異議)的表決最後宣布,英國沒有很好地履行自己的中立義務以阻止“亞拉巴馬號”和“佛羅裏達號”等戰艦的建造和裝備,故應向美國賠償1,550萬美元。至此,長達幾年之久的亞拉巴馬賠償要求基本上以美國的勝利告一段落。
至於格蘭特政府的兼並聖多明各(今多米尼加共和國)的圖謀,也有它的曆史淵源和背景。它是“天定命運論”的產物,但又和內戰後複興起來的民族主義有關。許多共和黨人同40年代的民主黨人一樣,有強烈的擴張主義欲望。國務卿西沃德在1867年從俄國手中買下阿拉斯加,為獲取與美國不接壤的領土開創了先例。西沃德還使美國兼並了夏威夷群島西麵的中途島;並為在將來開鑿地峽運河,取得了橫越尼加拉瓜的過境權。另外,西沃德在退職前還和丹麥協商簽訂了一項購買維爾京群島的條約,但這項條約為參議院所否決。
格蘭特總統雖然對丹屬維爾京群島興趣不大,卻非常熱衷於西沃德的另一項加勒比海計劃———兼並聖多明各。這個輕率的建議最初是由兩個想發大財的新英格蘭土地投機商提出來的,他們打算使那個島上的財富的一半歸他們自己所有。他們拉攏金融界、工商界的一些大亨和那些做著巴拿馬運河美夢的海軍軍官們在華盛頓組成了一個院外活動集團,並收買了本傑明·巴特勒和格蘭特的秘書奧維爾·巴布科克等政府要員,由他們說服總統來實現這項計劃。參與該計劃的人簡直就是馬克·吐溫的《鍍金時代》所描寫的那些投機家和冒險家。他們的花言巧語打動了總統。格蘭特認為,美國如果兼並了聖多明各,就會為這個動蕩不定和經濟落後的國家帶來和平與安全,會使其富饒的資源得到開發,會為美國的恩澤施遍整個加勒比地區叩開大門,並會促使巴拿馬運河工程得以盡早開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