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2飛機事件發生後,蘇聯政府就美國的間諜活動提出強烈抗議。起初,美國國家航空與宇宙航行局發表聲明,說這是由“一位平民”駕駛的非武裝的“U-2研究飛機”,在土耳其上空為獲得“晴空湍流方麵的資料”,而墜落在土耳其境內;隨後國務院又發表聲明,仍堅持說這是一架研究飛機;5月7日赫魯曉夫宣布,U-2飛機駕駛員鮑爾斯已被活捉,並對其間諜活動供認不諱。美國國務院才含糊承認4年來U-2飛機“一直沿著自由世界的邊境”進行偵察飛行,認為它“飛進蘇聯領空是可能的”;5月11日,艾森豪威爾總統公開承認U-2飛機的飛行由他本人負責,3天後他下令停止了對蘇聯的飛機偵察活動,但他同時拒絕了蘇聯所提出的道歉要求。
四國首腦會議如期在巴黎召開,赫魯曉夫首先發言,他提議最高級會議延期6個月,譴責美國的“奸詐”和“強盜”行徑,並表示蘇聯現在不能接待艾森豪威爾,他的訪蘇計劃應該推遲。艾森豪威爾麵色陰沉,他說越空飛行的事已成過去,但赫魯曉夫的“最後通牒”,美國不能接受。
赫魯曉夫隨即率蘇聯代表團退出了會場,巴黎最高級會議遂無果而終。
赫魯曉夫當初熱切希望開成最高級會議,而後又斷然中止,其中的原因說法不一。一個似乎合乎情理的解釋是,此時赫魯曉夫看到艾森豪威爾任期即將結束,下一屆民主黨人上台的希望很大,和他繼續接觸還不如等到新總統選出後再打交道,而且果然肯尼迪上台不久就實現了美蘇兩國首腦的維也納會談。
台灣海峽危機
艾森豪威爾的對華政策從屬於“遏製”共產主義,進行全球擴張的外交總戰略。他幾乎全盤繼承杜魯門政府的對華政策,其敵視新中國的頑固態度與他前任相比有過之無不及。艾森豪威爾和杜勒斯等人認為,共產主義正在亞洲取得節節勝利,而中國牌子的共產主義比蘇聯牌子的共產主義更具威脅。杜勒斯公然宣稱:“我們將做我們能做的一切,來為推翻這一政權出一份力。”艾森豪威爾在1953年2月2日向國會提交的第一份國情谘文中,宣布不再用第七艦隊阻止蔣介石“反攻大陸”;助理國務卿艾利遜解釋說,總統命令的“目的”,是“放開中國政府的軍隊,使他們對共產黨大陸可以按照他們的願望采取任何行動”,同時第七艦隊將保證台灣“在共產黨進攻下的安全”。 這就是當時人們所稱的“放蔣出籠”政策。
艾森豪威爾政府不僅支持蔣介石在台灣海峽進行戰爭挑釁,而且在亞太地區展開頻繁的外交活動,以建立反共聯盟。1954年初,蔣介石集團加強了對大陸沿海的騷擾與破壞,並在金門、馬祖等島嶼增加兵力。4月12日,美國第七艦隊在台灣海峽舉行演習。6月28日,南朝鮮總統李承晚在美國國會發表演講,鼓吹美國、蔣介石集團和南朝鮮聯合進攻中國。8月3日,杜勒斯國務卿在記者招待會上宣稱,東北亞安全條約和美蔣雙邊安全條約正在“醞釀”之中。當時,杜勒斯還為拚湊東南亞條約組織而積極地奔走於東南亞各國。
1954年7月23日,《人民日報》發表了題為“一定要解放台灣”的社論,揭露了美、蔣正在談判簽訂安全協定的圖謀。8月11日,周恩來總理兼外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重申“解放台灣是中國的主權和內政,決不容許他國幹涉”,9月3日,中國人民解放軍開始對金門進行炮擊。
10月10日,中國政府向聯合國控訴美國武裝侵略中國領土台灣,同時聲明:中國政府為保衛國家安全,反對美國對台灣的陰謀活動,決定解放一江山、大陳島等沿海島嶼,並對金門國民黨軍隊實行懲罰性打擊。
12月2日,美、蔣正式簽訂共同防禦條約,規定美國維持並發展蔣介石集團的武裝力量,當“締約國之領土”遭到武裝攻擊時,雙方應采取共同行動。1955年1月28日,美國參議院通過所謂“福摩薩決議案”,授權美國總統必要時使用武裝部隊“保衛福摩薩和佩斯卡多爾列島”,並把美國對蔣承擔的義務擴展到“有關陣地和領土”,即國民黨軍隊所盤踞的沿海島嶼。但在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強大攻勢下,杜勒斯不得不於2月5日宣布,美國將“協助”國民黨軍隊從大陳島撤退。2月13日,大陳島及其外圍島嶼獲得解放。盡管艾森豪威爾政府在3月份曾以核武器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威脅,但是到4月26日,杜勒斯被迫接受了周恩來總理在萬隆會議上提出的建議,表示美國願意就停火問題與中國共產黨人直接對話。於是,在1955年8月1日,兩國開始了在日內瓦的大使級會談。由於雙方在朝鮮戰爭戰俘問題、台灣問題、在美中國人員回國問題上存在著嚴重的分歧,中美大使級會談未能取得重大進展。1957年,會談暫時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