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正站在我家陽台下麵嚎叫的“瘋婆子”叫阿嬌——多麼動人可愛的名字啊,不過那完全是一個圈套。
我記得剛認識她的時候她明明還是一個淑女。
那時她送了我一條自稱是親手編織的圍巾,精致極了,手法簡直和LV的手織工一樣。我雖然不喜歡那個東東,但還是被她感動了,決定送給她一次刻骨銘心、永生難忘的閃電式初戀——哎,我們這些超級善良的帥哥總是動不動就被感動,到頭來就要為此付出代價。
沒過兩天,那丫頭的惡魔本性就暴露了出來。她還甩著送我的圍巾囂張地喊道:“沒錯!這就是我從LV的店子裏麵買的!哈哈哈哈!你這個傻瓜!上當了吧!”
暈倒……
虧她當時還笑得出來。
鬱悶的是我安陽——代“花聖”竟然栽在了這個小丫頭的手裏!我已經足足用了六個月的時間“甩”她,可她還是像一塊口香糖一樣死死地粘在我的鞋底上。真是想死了——我是說我。
看看時間——Ayo?已經快12點了,應該進去了才是。雖然今晚的星星很亮,樓下的“演出”也很high,但是12點鍾之後我是無論如何也不會呆在陽台上的——難道你沒有聽說過麼?午夜12點的時候,天使會變成風從陽台上飛過,把愛情丟在“可憐人”的身上。
愛情?
頭疼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