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從奪情到歸葬(1 / 3)

嘉靖三十七年,居正曾經看到父親一麵。十九年的日月了,居正從一個平凡的翰林院編修,成為當國的首輔,文明也從一個平凡的府學生,成為首輔的父親。在北京的掌握政權,在江陵的掌握利權。誰能說文明的不是呢?遼王府到手了,重行翻造,純忠堂、捧日樓都蓋好了,沙洲來了,劉總兵送來的銀子,也從瞿塘三峽下來了。快得很,李太白不曾說過嗎?“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這一位七十歲的府學生想起。其餘的,還有許多許多數不清的事件。七十歲的人,應當休息一下,但是這一家的事,交給誰呢?不錯,還有居易、居謙,但是文明究竟放心不下。居正也談起要迎養到北京,可是老年人擱不下江陵的山水,擱不下自己的姬妾,擱不下一切的家事。

萬曆三年神宗忽然問起左右的人來:“張先生的父母還在嗎?”

“先生的父母已經七十幾歲了,”大家說,“還是好好的。”

神宗高興得很,吩咐準備賞賜,一麵親筆寫信給居正:

聞先生父母俱存,年各古稀,康健榮享,朕心喜悅。特賜大紅蟒衣一襲,銀錢二十兩;又玉花墜七件,彩衣紗六匹,乃奉聖母恩賜,鹹宜欽承,著家僮往齎之。

大致是萬曆年夏間,文明病了,有時連走路都困難,居正準備請假省親,偏偏神宗大婚的問題來了,後來婚期決定在萬曆六年三月,居正看到暫時走不得,索性定在大婚以後再行回去。他在給王之誥的信上提起:“老父頃患甚劇,今雖暫愈,然聞動履尚屬艱難,桑榆暮景,風燭可虞。顓擬主上大婚後,乃敢乞身。(”乞身“二字不可信。文集十《先考觀瀾公行略》作”擬俟大禮告成當請告一省覲,“語較翔實。)今定婚期於來歲三月,則陳情之舉,當在夏初矣。遙望此期,以日為歲,奈何?”(書牘九《答司寇王西石》。)

文明這一年七十四歲,疾病纏綿,(敬修《文忠公行實》言“不謂一日晨出登王粲樓,蒙犯霜露,寢疾十有一日,遂卒。”與居正《答王西石書》不合。)終於在九月十三日逝世了。那時從江陵到北京,交通困難,九月二十五日,居正才得到訃聞。內客同僚呂調陽、張四維奏明神宗,神宗頒賜禦筆給居正說:

朕今覽二輔所奏,得知先生之父,棄世十餘日了,痛悼良久。先生哀痛之心,當不知何如裏!然天降先生,非尋常者比,親承先帝付托,輔朕衝幼,社稷奠安,天下太平,莫在之忠,自古罕有。先生父靈,必是歡妥,今宜以朕為念,勉抑哀情,以成大孝。朕幸甚,天下幸甚。(奏疏六《聞憂謝降諭宣慰疏》。)

神宗賜銀五百兩、絲十表裏、新鈔一萬貫、白米二十石、香油二百斤、各樣碎香二十斤、蠟燭一百對、試布五十匹。兩宮皇太後也是照樣賜唁。二十八日禮部奉聖旨,文明“著照例與祭葬,仍加祭五壇”,身後恤典,一切從厚。

但是重大的問題來了。明代內外官吏人等有丁憂的製度,在遇到承重祖父母,親父母的喪事,自聞喪日起,不計閏,守製二十七月,期滿起複。英宗正統七年令,“凡官吏匿喪者,俱發原籍為民”;十二年令,“內外大小官員丁憂者,不許保奏奪情起複”。“丁憂”指親喪二十七個月中,必須解職的事;期滿而後,照舊做官,稱為“起複”。在二十七個月中,由皇上特別指定,不許解職,稱為“奪情”。奪情之事,平常很少見,但是在軍隊中,尤其是在作戰的時候,原談不到“丁憂”,這一類的事,古人稱為“墨魆從戎”,又稱“金革之事不避”。在宗法社會裏麵,政治就是教化,官吏就是師長;主持教化的師長,在教忠、教孝的社會裏,自己先行履行對於亡父、亡母的義務,不能不算是一種合理的行為。

居正照例谘行吏部,題請放回原籍守製。吏部隨即奉到聖旨:

朕元輔受皇考付托,輔朕衝幼,安定社稷,朕深切依賴,豈可一日離朕?父製當守,君父尤重,準過七七,不隨朝,你部裏即往諭著,不必具辭。(奏疏六《乞恩守製疏》。)

居正九月二十五日得訃,這道不許守製的上諭,也在九月發下,一切都是四五日間之事,沒有回旋的餘地。本來居正奪情的事情太嚴重了,居正身後,經過神宗十年到四十八年這個很長的階段,一般人因為後來神宗對於居正的反感,無從追求正確的結論;等到神宗死後,討論可以自由的時候,奪情的經過已經成為長遠的過去,時日不清楚了,事實不清楚了,偽造的根據,曲解的現實,到處作祟,於是奪情的是非,遂成為一個謎。

據說第一個主張奪情的是戶部侍郎李幼孜,馮保主張奪情,居正也有意奪情,因此造成奪情的局勢。其實幼孜第一個提出這個呼聲,隻提出時代的要求,而造成這個時代要求的,卻是居正本人。

自從隆慶六年六月,居正當國以來,這五年三個月的時間,整個國家安定了。政治上了軌道,經濟有了把握,太倉粟支十年,太仆寺積金四百餘萬;北邊的俺答屈服了,土蠻雖然沒有屈服,但是不斷地潰敗,解除了東北方的威脅;內閣裏麵,安靜到沒有一點波浪,更是嘉靖、隆慶以來沒有的現象。這一切是誰的大功?居正去了,這個局麵,交付哪一個?徐階七十五歲了,高拱更和馮保結下生死大仇,都談不到回朝,在野的還有哪一個幹練的大臣?呂調陽是一個忠厚老實的人,他自己沒有大的抱負;張四維也許還有些才氣,但是資曆太差,而且也沒有人望,在朝的又交給誰?居正固然有三個主人,但是慈聖太後和馮保,都說不到自己掌握政權,明代根本沒有太後臨朝和宦官執政的前例;至於神宗,這時才十五歲,慈聖太後還把他當小孩看待呢,更說不到自己負責。一切的形勢竟造成居正非留不可的局麵。這一個局麵是居正自己造成的,居正自己也看到。

其次大學士丁居憂起複,不是沒有故事的。成祖永樂六年六月楊榮丁憂,十月起複。宣宗德元年正月金幼孜丁憂,隨即起複。四年八月楊溥丁憂,隨即起複。景帝景泰四年五月王文丁憂,九月起複。憲宗成化二年三月李賢丁憂,五月起複。這都是故事。五人之中,惟有李賢是首輔,而李賢所處的時代,是一個太平的時代,成化二年,憲宗已經二十一歲,即使李賢丁憂,也還和現在非留不可的局麵有些不同。這一切,慈聖太後、神宗、馮保,連同居正也都看到。

不許守製的上諭下來了,居正再行上疏請求,自稱“是臣以二十七月報臣父,以終身事皇上”,但是語氣並不十分堅定,他甚至說:

臣聞受非常之恩者,宜有非常之報。夫非常者固非常理之所能拘也。臣一介草茅,忝司政本,十有餘年,受先皇顧托之重,荷聖主倚毗之專,無論平日所承,隆恩異數,超軼古今,即頃者聞憂之日,兩宮聖母為臣憫惻,聖心感動,為臣淒惋,慰吊之使,絡繹道途,賻賂之賚,充溢筐篚,又蒙皇上親灑宸翰,特降璽書,中間慰藉之勤篤,勉喻之諄切,尚有溢於聖言之外者。臣伏而讀之,一字一淚,雖旁觀逖聽之人,亦無不傷心酸鼻者。夫自古人臣,以忠結主,商則成湯之於伊尹,高宗之於傅說,周則成王之於公旦,漢則昭烈之於諸葛亮,其隆禮渥眷,辭命誥諭之文,載在史冊,至今可考,固未有謙抑下巽,親信敬禮,如皇上之於臣,若是之退篤者,此所謂非常之恩也。臣於此時,舉其草芥微軀,摩頂放踵,粉為微塵,猶不足以仰答於萬一,又何暇顧旁人之非議,徇匹夫之小節,而拘拘於常理之內乎?且人之大倫,各有所重,使幸而不相值,則固可各伸其重,而盡其所當為;不幸而相值,難以並盡,則宜權其尤重者而行之。今臣處君臣、父子兩倫相值,而不容並盡之時,正宜稱量而審處之者也。況奉聖諭,謂“父製當守,君父尤重”,臣又豈敢不思以仰體,而酌其輕重乎?(奏疏六《乞恩守製疏》。)

無疑地,居正是在考慮應否守製的問題了。十月初二日奉聖旨:

卿篤孝至情,朕非不感動,但念朕昔當十齡,皇考見背,丁寧以朕屬卿,卿盡心輔導,迄今海內安,蠻貊率服,朕衝年垂拱仰成,頃刻離卿不得,安能遠待三年?且卿身係社稷安危,又豈金革之事可比?其強抑哀情,勉遵前旨,以副我皇考委托之重,勿得固辭。(奏疏六《恩守製疏》。)

奉旨以後,居正上《再乞守製疏》,十月初五日複奉聖旨:

覽奏,詞益哀懇,朕惻然不寧。但卿言終是常理,今朕衝年,國家事重,豈常時可同?連日不得而卿,朕心如有所失。七七之期,猶以為遠,矧曰三年!卿平日所言,朕無一不從,今日此事,卻望卿從朕,毋得再有所陳。(奏疏六《再乞守製疏》。)

神宗甚至和呂調陽、張四維說起,即使居正再上百本,亦不能準。守製的請求,已經成為僵局,居正隻得再從旁麵提出,他說:

仰窺皇上之心,不過以數年以來,舉天下之重,盡屬於臣,見臣鞠躬盡瘁,頗稱意指,將謂國家之事,有非臣不辦者。此殆不然也!夫人之才識,不甚相遠,顧上用之何如。臣之不肖,豈真有卓犖超世之才,奔軼絕塵之力,惟皇上幸而用之,故臣得盡其愚耳!今在廷之臣,自輔臣以至於百執事,孰非臣所引薦者?觀其器能,鹹極一時之選。若皇上以用臣之道而用諸臣,諸臣以臣心之忠而事皇上,將臣平日所稱聖賢道理,祖宗法度,此兩言者,兢兢守之,持而勿失,則固可以端委廟堂而天下鹹理。是臣雖去,猶未去也,何必專任一人,而使天下賢者,不得以各效其能乎?且臣尚有老母,年亦七十二歲,素嬰多病,昨有家人到,致臣母意,囑臣早歸。田野之人,不知朝廷法度,將謂臣父既沒,理必奔喪,屈指終朝,倚閭而望,今若知臣求歸未得,相見無期,鬱鬱懷思,因而致病,則臣之心,益有不能自安者矣。皇上方以孝養兩宮,何不推此心以及臣之母乎?(奏疏六《三乞守製疏》。)

神宗的聖旨又下了,他說:

朕為天下留卿,豈不軫卿迫切至情,忍相違拒?但今日卿實不可離朕左右。著司禮監差隨堂官一員,同卿子編修嗣修,馳驛前去,營葬卿父;完日,即迎卿母,來京侍養,用全教思。卿宜仰體朕委曲眷留至意,其勿再辭。(奏疏六《三乞守製疏》。)

這道聖旨,由內閣傳下,神宗再命司禮監太監何進帶去親筆諭旨:

諭元輔:朕以幼衝,賴先生為師,朝夕納誨,以匡不逮。今再三陳乞守製,於常理固盡,於先帝付托大義,豈不鮮終?況朕學尚未成,誌尚未定,一日、二日萬幾,尚未諳理,若先生一旦遠去,則數年啟沃之功,盡棄之矣。先生何忍!已有旨,特差司禮監官同先生子前去造葬,事完便就迎接先生老母,來侍養以慰先生孝思,務要勉遵前旨,入閣辦事,豈獨為朕,實所以為社稷,為蒼生也。萬望先生仰體聖母與朕慻慻懇留至意,毋勞又有所陳。(奏疏六《謝降諭慰留疏》。)

這時禦史曾士楚,給事中陳三謨都上疏,請留居正了。吏部尚書張瀚奉上諭慰留居正,連忙和左侍郎何維柏商議。

“丁憂守製,”維柏說,“是天經地義的事,遷就不得的。”張瀚的宗旨決定了,索性給他一個不理。吏部司官們和尚書說,請他複奏張瀚隻是一味地裝糊塗。他說:大學士奔喪,應當加恩;這是禮部的事,和吏有什麼相幹!皇帝奪情的詔書屢次下來了,官員們正在紛紛請留居正,張瀚隻是捶著胸膛歎息,他認為從此以後,綱常掃地,對於奉命慰留居正的上諭,始終置之不理。給事中王道成,禦史謝思啟上疏彈劾張瀚、何維柏,其結果張瀚勒令致仕,維柏罰俸三月,一切都是十月初的事。奪情的局勢既成,居正沒有回旋的餘地,他隻有承認了。他說:

凡朝士大夫,見者聞者,無不恫切歎頌,皆以大義責臣,謂殊恩不可以橫幹,君命不可以屢抗,既以身任國家之重,不宜複顧其私,臣連日枕塊自思,且感且懼,欲再行陳乞,恐重獲罪戾。且大婚期近,先帝之所付托,與國家之大典禮,莫此為重,乃一旦委而去之,不思效一手一足之力,雖居田裏,於心寧安?用是茹忍哀痛,不敢再申前請,謹當恪遵前旨,候七七滿日,不隨朝,赴閣辦事,隨侍講讀。(奏疏六《乞暫遵諭旨辭俸守製預允歸葬疏》。)

他提出五個條件:(一)所有應支俸薪,概行辭免;(二)所有祭祀吉禮,概不敢與;(三)入侍講讀,在閣辦事,俱容青衣角帶;(紅袍玉帶為吉服,故言青衣角帶。)(四)章奏具銜,準加“守製”二字;(五)仍容明年乞假葬父,便迎老母,一同來京。條件提出以後,奉聖旨:“卿為朕勉出,朕心始慰,這所奏,俱準。歸葬一節,還候旨行。”(奏疏六《乞暫遵諭旨辭俸守製預允歸葬疏》。)

居正奪情之事,雖然是局勢造成的,但是造成這個局勢的,何嚐不是居正?張瀚勒令致仕的時候,居正還沒有承認在閣辦事,但是他已經推薦王國光繼任吏部尚書了。他和國光說:“銓衡重任,非公不足以當之。比時孤方乞歸,然不敢以去國之故,而忘謀國之心,故敢以公進。然公之忠亮,實素簡於帝心,故疏上即荷俞允,非俟孤言以為用舍也。”(書牘九《答太宰王疏庵》。)在苫塊昏迷的當中,居正何嚐有一日忘去政權?居正稱道伊尹,(文集十一《雜著》。)也許他看上伊尹以天下自任的那一點,但是以天下自任,正是熱中政權的一個解釋。

從居正十九年沒有看見文明一麵的事實看來,父子之間的感情,委實已經生疏了。居正和文明中間,無論在誌趣上,在事業上,都看不出一些共同的場所。十九年的日月,三千裏的距離,在父子之間,造成最大的隔閡。居正當然知道丁憂隻是二十七個月的請假,在這個時間以後,隨時可以起複。但是起複隻是一個理論。徐階致仕了,陳以勤、李春芳致仕了,高拱、殷士儋也致仕了,除了高拱偶然一度重來以外,其餘沒有一個再看到北京的城闕。政權正和年光一樣,是不輕易回轉的。居正自從二十三歲舉進士以後,經過三十一年的政治奮鬥,才取得現在的政治地位,他怎能不留戀呢?

明朝的故事,首輔去位三日以後,次輔便把座位從內閣的右邊遷到左邊,翰林院後輩和內閣僚屬都穿紅袍到內閣道賀。這一次他們穿紅袍到內閣來了,大家向次輔呂調陽道賀。調陽是一個老實人,他雖然沒有把座位移到左邊,但是居然接受大眾的道賀。一切增加居正的恚忿。他認識自己還沒有去位,人情已經變了,將來當真去位,那還了得!夏言、嚴嵩對於當日的政權,都曾經支付血腥的代價;以後徐價、高拱,也都經過最大的危險。現在會不會需要自己償還這一筆血債!

留戀、畏懼,這兩種強烈的情緒,占有居正的胸中。但是最大的原因,還是他舍不得當時的國家。在自己當國的五年三個月中間,整個明朝,已經從困頓的狀態中解放出來,成為富強的國家;自己去位以後,會不會重行回到困頓中去?這一切,隻為了一個十九年不曾見麵的父親,代價未免太大了。居正覺得李幼孜的語句還在自己耳朵裏響著:

皇帝衝齡,天下不可一日無相公,相公怎樣忍得回去守製呀!

這樣他才決定辭俸守製的辦法。萬曆八年他在奏疏中說過:

臣又查得前代典禮與本朝律令,凡奪情起複者,皆居官食祿,與見任不殊。故先年大學士楊溥、李賢等,皆從服中升官考滿,以事同見任故也。今臣乃辭俸守製,皇上原未奪臣之情,臣亦未嚐於製中起複,比之諸臣,事體原自不同。(奏疏九《辭考滿加恩疏》。)

居正辭俸守製,但是神宗沒有讓他枵腹從公的道理,所以萬曆五年十月傳旨:

元輔張先生,俸薪都辭了。他平素清廉,恐用度不足,著光祿寺每日送酒飯一桌,各該衙門每月送米十石、香油三百斤、茶葉三十斤、鹽一百斤、黃白蠟燭一百支、柴二十扛、炭三十包,服滿日止。(奏疏六《謝內府供給疏》。)

居正曾和順天巡撫陳道基談起當日的心境:

唁貺再臨,又辱別諭雲雲,敢不敬承雅意。但孤暫留在此,實守製以備顧問耳,與奪情起複者不同;故上不食公家之祿,下不通四方交遺,惟赤條條一身,光淨淨一心,心理國家之務,終顧命之托,而不敢有一毫自利之心;所謂或遠或近,或去或不去,歸潔其身而已。此孤之微誌也。(書牘九《答薊鎮巡撫陳我度言辭俸守製》。)

“辭俸守製”是居正發見的名辭,但是一般人目光中,隻看到他不奔喪,不守製,怙權貪位。居正曾經談到“聖賢道理,祖宗法度”,這句話更引起他們的反感。《論語》是一部家喻戶曉的書,哪一個不曾讀過?在宰我提出要把三年之喪更行縮短的時候,孔子生了大氣,《論語》裏還記著:

宰我出,子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孔子的邏輯,認定小孩在出生以後的三年中,全靠父母的愛護,因此在父母身死以後,應當守製三年,報答父母的恩愛。現在居正照舊入閣辦事,還說什麼守製?照舊賜酒賜飯,還說什麼辭俸?一切隻是名辭的簸弄,還談什麼聖賢道理?最可恨的是負著言論責任的禦史、給事中,現在不但不曾彈劾,反而陳請慰留,甘心成為權門的鷹犬!一般人正痛恨著。

萬曆五年十月初五日,天上發見彗星,從西南方直射東北,蒼白的色彩,像一道幾丈長的白虹,從尾星、箕星,越過牽牛,一直掃射到織女星。這真是一個很大的變異。不錯,荀子曾經說過:“夫日月之有蝕,風雨之不時,怪星之黨見,是無世而不常有之。上明而政平,則是雖並世起,無傷也;上暗而政險,則是雖無一至者,無益也。”(《天論》)但是荀子的話,一般人不一定讀過,他們看到的隻是這個非常的大變。彗星出現以後,神宗下詔修省。修省是一種反省的工作,皇帝要百官修省,百官當然也可以請皇上修省。第一個上疏的是翰林院編修吳中行,他說:

居正父子異地分暌,音容不接者十有九年,一旦長棄數千裏外,陛下不使匍匐星奔,憑棺一慟,必欲其違心抑情,銜哀茹痛於廟堂之上,而責以諉謨遠猷,調元熙載,豈情也哉?居正第自言聖賢義理,祖宗法度。宰我欲短喪,子曰:“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王子請數月之喪,孟子曰,“雖加一日愈於已。”聖賢之訓何如也?在律,雖編氓小吏,匿喪有禁,惟武人得墨衰從事,非所以處輔弼也。即雲起複有故事,亦未有一日不出國門而遽起視事者。祖宗之製何如也?事係萬古綱常,四方視聽,惟今日無過舉,然後後世無遺議,銷變之道無逾此者。

中行隆慶五年進士,是居正的門生,上疏以後,進謁老師,連同底稿也遞上了。

“這一道奏疏,”居正愕然地問道,“已經奏上了嗎?”

“沒有奏上以前,不敢和老師提起的。”中行說。

中行上疏的第二天,居正另外一個門生,隆慶五年進士現任翰林院檢討趙用賢上疏:

臣竊怪居正能以君臣之義效忠於數年,不能以父子之情少盡於一日;臣又竊怪居正之勳望積以數年,而陛下忽敗之一旦!莫若如先朝楊溥、李賢故事,聽其暫還守製,刻期赴闕,庶父子音容乖暌阻絕於十有九年者,得區區稍伸其痛於臨穴憑棺之一痛也。國家設台諫以司法紀,任糾繩,乃今嘵嘵為輔臣請留,背公議而徇私情,蔑至性而創異論,臣愚竊懼十氣之日靡,國事之日淆也。

用賢上疏的第二天,刑部員外郎艾穆、主事沈思孝又聯名上疏了。中行、用賢上疏請令居正奔喪歸葬,事畢回朝;艾穆、思孝則請令居正回籍守製。他們說:

陛下之留居正也,動曰為社稷故。夫社稷所重,莫如綱常,而元輔大臣者,綱常之表也。綱常不顧,何社稷之能安?且事偶一為之者,而萬世之不易者,先王之製也。今棄先王之製而從近代之例,如之何其可也?居正今以例留,腆顏就例矣,異時國家有大慶賀、大祭祀,為元輔者欲避則害君臣之義,欲出則傷父子之親,臣不知陛下何以處居正,居正又何以自處也。徐庶以母故辭於昭烈曰,“臣方寸亂矣。”居正獨非人子而方寸不亂耶?位極人臣,反不修匹夫常節,何以對天下後世?臣聞古聖帝明王勸人以孝矣,未聞從而奪之也;為人臣者移孝以事君矣,未聞為所奪也。以禮義廉恥風天下猶恐不足,顧乃奪之,使天下為人子者皆忘三年之愛於其父,常紀墜矣。異時即欲以法度整齊之,何可得耶?陛下誠眷居正,當愛之以德,使奔喪終製以全大節,則納常植而朝廷正,朝廷正而百官萬民莫不一於正,災變無不可弭矣。

北京禦史、給事中請留居正的奏疏來了,南京禦史、給事中請留的奏疏來了,南京尚書潘晟也上疏請留了,偏偏居正的門生和刑部兩個屬官上疏請令奔喪,甚至請令守製。這是為的什麼?是反動的勢力,還是另外有什麼陰謀?居正正在痛恨和憤慨。外邊的風聲愈來愈緊張了。從嚴嵩時代起,凡是攻擊輔臣的,常得廷杖的處分,高拱時代不是也準備廷杖言官嗎?一切都在人們的記憶中。居正在七七以內,本來沒有入閣辦事,他在出處方麵,原有周旋的餘地,神宗要留居正,便不能不給居正滿意。杖、杖、杖,惟有廷杖才是滿足居正的辦法。然而廷杖是怎樣一種處分呢?受刑未畢,隨即死在廷中的故事,大家也還記得。血腥又蕩漾起來!

禮部尚書馬自強晉謁居正,居正匍匐在孝幃裏麵。自強極力為中行等解釋,他說這一群少年人,固然是年少氣盛,冒昧無知,但是他們隻是為的國家,並不是有意攻擊首輔;他說皇上盛怒之下,惟有居正上疏,為他們營救,才可免去一場大禍。自強真有些黯然了。

“居喪之中,管不了外麵的事,請馬尚書原諒罷。”居正鋪匐著回答。

翰林院的官員們一齊上疏救援了。侍講趙誌皋、張位、於慎行、張一桂、田一俊、李長春,修撰習孔教、沈懋學都具名,但是這一次上疏,隻是石沉大海,一點影響也沒有。眼看吳中行等四個都要受刑了。他們焦急得了不得。新科狀元沈懋學想起居正的兒子嗣修,他寫信給嗣修,請他和居正說情,一連去了三封信,但是嗣修不敢向居正說。懋學惶急了,他知道李幼滋和居正接近,幼滋不是提倡講學的嗎?和他談一些綱常之道,一定可以生效,因此懋學又去信了。幼滋的答複隻是這幾句:“若所言,宋人腐語,趙氏所以不競也。張公不奔喪,與揖讓、征誅,並得聖賢中道,豎儒安足知之!”居正最初請求守製,現在簡直是有意不奔喪,從被動成為主動,甚至認為聖賢中道,幼滋這一番言論,更引起一般人的不滿。

廷杖的執行更加迫切了。翰林院常院學士王錫爵約齊十幾位翰林院同僚,拜訪居正。居正托辭不見,眼看又成僵局。錫爵急了,一直奔到孝幃前麵,他又向居正疏解了。他為吳中行等辯護,他請居正申救。

“聖怒太嚴重了,說不得。”居正說。

“即是聖怒嚴重,”錫爵侃侃地說,“也是完全為的相公。”

居正伏著叩頭道,“大眾要我去,偏是皇上不許我走,我有什麼辦法?隻要有一柄刀子,讓我把自己殺了吧!”(見王世貞《首輔傳》卷七。又《明史紀事本末》卷六十一雲,居正屈膝於地,舉手索刃,作刎頸狀,曰:“爾殺我,爾殺我”。《明史稿?張居正傳》雲:居正至引刀作自剄狀,以脅之。《明史?王錫爵傳》言居正徑入不顧。今按世貞與錫爵往還甚密,言較可信,其餘則傳聞之辭也。)

錫爵駭然地退出了。就這樣決定吳中行等受杖的命運。十月二十二日行刑。中行、用賢各杖六十,杖畢,拖出長安門,再用門板抬出北京。中行已經氣絕,幸虧中書舍人秦柱率領醫士把他救活,大腿上的腐肉割下幾十塊。用賢是一個胖子,總算受得起,但是大腿上割下來的腐肉有手掌大,後來他的妻索性把這塊肉風幹,留給子孫,作為傳家的教訓。在他們兩人逐出北京的時候,日講官右庶子許文穆送給中行一隻玉杯,上麵鐫著幾行字:

斑斑者何卞生淚,英英者何藺生氣,追追琢琢永成器。

用賢所得的是一隻犀角杯,上麵也有幾行字:

文羊一角,其理沈黝,不惜刻心,寧辭碎首?黃流在中,為君子壽。

艾穆、沈思孝所受的待遇更慘了。廷杖八十以後,手足加了鐐梏,收監三日,再得到充軍的處分,艾穆遣戍涼州,思孝遣戍神電衛。艾穆、平江人,在湖南、湖北沒有分省以前,和居正算是同鄉。居正痛切地說:“從前嚴分宜(嚴嵩,分宜人。)當國的時候,沒有同鄉對他攻擊,如今我比不上嚴分宜了。”他回想到門生和同鄉都向自己攻擊,真有些感慨係之。

氣量寬宏的大臣,遇到這個局麵,用不到憤激,更談不上廷杖,爭是非本來是很平常的,為什麼要流血呢?但是明朝的政局,本來不是一個心平氣和的局麵,居正也不是一位氣量寬宏的大臣。他總以為這樣便可以壓抑當時的輿論,偏偏中行等四人血流滿地、氣息僅屬的形態隻激起了一個誌士的憤慨。這是萬曆五年新科進士,觀政刑部的鄒元標,後來熹宗天啟年間一位有名的大臣。元標看到廷杖以後,隨即上疏:

陛下以居正有利社稷耶?居正才雖可為,學術則偏,誌雖欲為,自用太甚。其設施乖張者:如州縣入學,限以十五六人,有司希指,更損其數,是進賢未廣也;諸道決囚,亦有定額,所司懼罰,數必取盈,是斷刑太濫也;大臣持祿苟容,小臣畏罪緘默,有今日陳言而明日獲譴者,是言路未通也;黃河泛濫為災,民有駕蒿為巢、啜水為餐者,而有司不以聞,是民隱未周也;其他用刻深之吏,沮豪傑之材,又不可枚數矣。伏讀敕諭:“朕學尚未成,誌尚未定,先生既去,前功盡隳。”陛下言及此,宗社無疆之福也。雖然,弼成聖學,輔翼聖誌者,未可謂在廷無人也。且幸而居正丁艱,猶可挽留,脫不幸遂捐館舍,陛下之學將終不成,誌將終不定耶?臣觀居正疏言:“世有非常之人,然後辦非常之事”,若以奔喪為常事而不屑為者。不知人惟盡此五常之道,然後謂之人。今有人於此,親生而不顧,親死而不奔,猶自號於世曰:“我非常人也”,世不以為喪心,則以為禽彘,可謂之“非常人”哉?

奏疏上去兩天以後,元標廷杖八十,謫戍都勻衛。天啟年間,元標為左都禦史,一次在進侍經筵的時候,跌倒下去。熹宗連忙派內官去慰問,大學士朱國祚說道:“元標在先朝,因為直言受杖,至今步履猶艱。”四十餘年的事了,這一次的廷杖,留下不滅的遺跡。元標後來也曾說過:“大臣和言官不同:言官隻要風裁卓絕,大臣非大利害,即當護持國體,哪能和少年一樣地輕動?”大致他對於萬曆五年的建言,感覺到一些懊悔。萬曆十年,居正身死,次年,革除官蔭諡號,直至天啟年間,才能追複官職,那一次卻完全得力於元標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