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震(1724~1777)清代考據學家,思想家。字東原,安徽休寧人。進士出身,曾任纂修、翰林院庶吉士之職。
他曾提出“光照說”,認為心之認識如同火光照物,光小照得近,光大照得遠,這實質上是一種樸素直觀的反映論。在倫理思想方麵,認為人“有欲、有情、有知”,這是人的本性,否定情欲,也就否定了“人之為人”。他主張要區別欲與私的界限,認為私是“欲之失”,不能“因私而咎欲”。要“理存乎欲”,使人的自然情欲得到合理的滿足,而不能隻“存理滅欲”。他還提出“以情潔情”的主張,反對道學家的偽善,“以理殺人”。
戴震幼從塾學,遍覽諸經及小學之書。自十七歲時即有誌聞道,已爾精通《十三經注疏》,“謂當先從事於字義製度名物以通六經之語言。考諸篆書,由《說文》以觀古聖人製作本始。更念《爾雅》為承學津筏,又殫心其書,旁推交勘,盡得古畫古義古音聲。有一字不準六書,一解不貫群經,即無稽者不信,不信者必反複參證而後即安。”自言曰:“餘於疏不盡記,經、注則無不能背誦也。”
至二十歲,在郡城紫陽書院從師徽派樸學的創始人江永,與程瑤田、金榜、鄭牧、汪肇龍、方矩等同學於歙縣西溪不疏園,學問益進。其後至京師,與王鳴盛、錢大昕、朱筠、紀昀、盧文紹、王昶、惠棟等知名學者交往,共同研討學問。此外常與洪樸、洪榜兄弟等相與交遊。戴震的周圍聚積了諸多良師益友,他們之間學術方麵的切磋探討對其學識建樹大有俾益,並使他得以與當時考據學的主流相往還。
戴震生平無嗜好,惟喜讀書,博聞強記,於小學、經學、哲學、天文、數學、機械、曆史、地理都有研究。
戴震治學誌存聞道,領域廣博,有著強烈的經世色彩,從考據出發而又不囿於考據,在考據的基礎上闡發義理,形成獨特的學術風格。戴震在小學研究方麵始終貫穿著一種既注重漢學師承又銳意創新的精神,以“精專”為最高的學術追求,“貴精專不貴博,與其知十而皆非真,不若知一而為真”,開乾嘉樸學精專學術風尚,發明六書“四體二用”說,提出聲轉說,作“轉語”以補“爾雅”、“方言”、“釋名”之缺,闡釋“訓詁聲音,相為表裏”的訓詁原理和“疑於義者以聲求之,疑於聲者以義證之”的音義互證方法,主張以字考經,以經考義,義理、考據、辭章三者合一,訓詁與校勘密切聯係。
戴震治學反對孤證,重證據而不輕信,以書證書,縱橫考索,卓然稱考據大師。在哲學上,肯定世界是“氣”之變化過程,而“氣化流行,生生不息”,即為“道”、“理”。“氣”是“陰陽五行”,也即“道”之實體。又以為《易·係辭》所謂“形而上”之“道”,即“未成形質”以前之“氣”;“形而下”之器,即“已成形質”以後之物,反對理學家“理在事先”等說。
又提倡從具體考察事物中認識事物規律,即“理”,“事物之理,必就事物剖析至微,而後理得”,以為“理也者,情之不爽失也,未有情不得而理得者也”,“今以情之不爽失為理,是理者存乎欲者也”。其“理存於欲”之命題,一反理學家“去人欲、存天理”之說教,以為“後儒以理殺人”,與“酷吏以法殺人”無本質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