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複與不複(1 / 2)

第二十三章複與不複

那夜我在房間之中,苦苦突破靈隱之境,可是久久毫無進展。算了,畢竟修行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我還是好好計劃一下吧!腦海內浮現出當年之境:

那年我手裏揣著獸核之晶,一個勁兒跑向夜塞城,就在剛要接近城池之時,靈衝他們追趕而出。我奔向城門疾呼開門(獸語),現在想想實在可笑,人族怎麼會讓一個不會人語的人進入城池呢?

我想:當時那城樓上的守城將士肯定認為我是一個野孩子,而死一個野小孩對他們來說算不了什麼。可恨的是那城主李光竟然打起了我手中之物,目中閃過貪婪的目光。一聲令下,城牆馬麵之上,數位幻影獵手就位,更有百步之王的階位的人坐鎮。城樓上百步之王射出一箭,箭帶著冰冷的寒光,更有箭主人的金色屬性加成,直奔靈衝而去,卻被靈衝巧妙地躲過了。靈衝他們見李光有靈主六鼎的修為,畢竟這隻是一計,不便惡戰。他們丟下我返身而去。

李光靈主六鼎的修為,麵對靈衝他們這一擊對其好似若無其事。明明可以豪搶過來,卻硬要假惺惺的對我說:拿來。當時的我怎麼可能聽懂這哪來一詞。我始終牢記著風爺爺說的:城開時,進去後,獸核之晶才能給他。否則萬不能給。我當作沒有聽見一樣,徑直走上前去敲門。李光說:東西拿來,讓你進去。我怎會聽懂。接下了一頓暴打,使我深受重傷,險些喪命。

如今想想都可怕,可又有什麼可怕的呢?七年之後我又回來了。細細思索著,據雪蕁說,那年李光是靈主六鼎,不知這幾年是否有所進步。還有城內有數位幻影獵手在,依稀記得還有一位百步之王。如果明的去戰,沒有雲的幫助我隻有死,可是他隻會在我有生命危險救我而不會出手助我。這戰該怎麼打,我慢慢陷入了深思。

雲在腦海內,提醒道:最好不要打,你要要回你的那個什麼獸核之晶,偷嘛!雖然不光彩,可他好搶你的東西就光彩了嗎?

偷?偷盜為天下所恥。再說了,我跟本就不知道他將獸核之晶放在哪,怎麼偷?真是躺著說話不腰疼。

“謔謔,小樣還挺有秉性,告訴你這是個強者的世界,什麼恥不恥的都是笑話。唯有自己的實力才是王道,這片大陸是這樣,神界亦是這樣。你不狠,別人狠。那麼等待你的就隻有死了。”雲嘲笑著“還有,光是靈主六鼎你就夠嗆,再有幻影神射和百步之王在。你怎麼能敵!將李光單獨的引出來,可你拿什麼引?要我說你還是放棄吧,再讓他多活幾年,至少目前的你不要去找他。”

“不行,我實在是咽不下這口氣,我一定要拿回屬於我的東西”說著我握緊拳頭。

“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小命丟了,以後可怎麼燒啊!”雲嬉笑道

“不是還有你嗎?有你在我肯定會活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