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再嫁婚變(2 / 3)

我們現在義正辭嚴地說,我就要結束這一切,好像說得很輕鬆,是吧?還挺有底氣。我們要知道,在古代要說出這個話非常不容易,有幾個封建時代的女子敢說這樣的話,我丈夫打我了,我要離婚,我再也不要過這樣悲慘的生活了,恐怕很少。你看我一說大家就笑了,好像這是在說瘋話一樣,其實這是很正常的話,對不對?所以李清照的話反而讓我們覺得好像有點反常,有點不正常。更何況,她做這個決定的時候,才跟張汝舟結婚了不過一百天左右。那你才結婚了一百多天就提要離婚,兩個人要分,這話真是石破天驚。更何況李清照是什麼身份,是不是?她的父親是什麼身份?她原來的丈夫趙明誠那也是做過知府的人物,她自己又是長期在上流貴族社會生活的這麼一個貴婦人,可她說出來的這個話好像在那些封建官員的眼中,是不大合乎一個什麼呢,婦道的。

大家可能還不太清楚,在古代,具體說在宋代社會,這個離婚呢,普遍地受到人們的否定。我們知道古代這個離婚權,主要掌握在誰手裏,丈夫的手中。那你想李清照現在說我不過了,我要跟張汝舟離婚,那張汝舟能同意嗎,我張汝舟我忙了半天,我忙什麼呢,你說離婚就離婚呐,才結婚了一百多天,我這文物還沒見著幾件呢,我也不要什麼監護權了,起碼我跟你待在一塊兒,從長遠的發展來看,總歸這文物將來有一天,我也有一半兒吧。你現在說離婚,那我不離。當然不是說張汝舟這麼敲門叫響地跟李清照這麼說,但情理之中可以這樣推論嘛,他肯定是不同意,那不同意怎麼辦呢?

畫外音:

僅僅結婚三個月,李清照便提出了石破天驚的離婚請求,而張汝舟為霸占李清照的文物,費盡心機,此時還沒有達到目的,豈肯善罷甘休呢?在那樣一個重視禮教的封建社會,從來隻有丈夫休掉不滿意的妻子,即使妻子主動提出離婚,也要得到丈夫的首肯。如果張汝舟不同意離婚,那麼李清照又該怎麼辦呢?

康震:

正常的途徑是不可能的,那不行,這不符合李清照的性格,也不符合李清照對感情和婚姻的基本的原則。正常途徑離不了是吧?行,我跟你離不了婚,我可以告你,我走法律的途徑。這是怎麼回事啊,怎麼離不了了可以告他呢?李清照也不是等閑之輩,她告張汝舟什麼呢?她告張汝舟有個罪名叫做“妄增舉數之官”。這是什麼意思?就是中國宋代科舉,考科舉的這些舉子們,一生當中啊,在做官的曆程當中,他們要參加好多次的考試、考核,朝廷規定,當你考試的次數達到一定的次數以後,朝廷按規定可以授予你一定的官職。比方說我現在考試,我已經考了三次了,你授我一個九品,我又考試考了六次了,你可以授我一個八品,等等等等。李清照告他就是說,張汝舟跟她結婚的時候,怎麼也五十歲左右了吧,在他做官的過程當中,他虛報了這個舉數,就是虛報了考試的次數,隱瞞了自己考試次數少的這個事實,騙取了官職,就這個罪名。

這個案子當時鬧得很大啊,大家知道嗎。為什麼說鬧得很大呢,李清照在給綦崇禮的信裏邊說,這個官司當時驚動了宋高宗,宋高宗委托司法機關、監察機關專門調查此案。怎麼調查的咱們不知道,最後的結果是什麼呢?就是張汝舟被查實,確實虛報舉數入官,所以給他的處罰是什麼呢,撤除官職自然不用說了,開除公職,發配到廣西的柳州。

宋代的法律規定,如果丈夫被流放,那麼妻子就可以離婚了,不但可以離婚,而且可以保有屬於自己的財產。那這樣一來,李清照第一步就做到了,就是我告你,而且告得有名有據,皇上委托相關的機關調查屬實,那麼你被撤職,被查辦,被流放,那我名正言順,我就可以跟你離婚。但是宋代還有一條法律規定,做妻子的如果告丈夫,丈夫如果果真有罪,算是自首,做老婆的也得坐兩年牢。我們說以李清照的見識,她不是不知道法律上有這麼條規定,那換句話說李清照就是一條路我走到黑了,為了要跟你離婚,為了不再過這種陰暗的生活,為了不再受你的氣,為了真正地要能夠保全我和趙明誠的這點文物不落在你這小人的手裏,我豁出去了,我坐兩年牢,我也要把你告倒,然後跟你離婚。值得慶幸的是,李清照沒有坐兩年的牢,隻坐了九天就放出來了。我們應該實事求是地講,李清照的關係還是很多的,這才能夠使得她在眾人的幫助之下,這麼快地,相對來說比較順利地脫離了張汝舟和她的這樁比較糟糕的婚姻。

畫外音:

李清照不惜冒著入獄的危險也要離婚的決心,在那樣一個年代實屬不易,然而李清照畢竟是出身名門的大才女,以前的夫家和娘家都是社會名流,自己與前夫珠聯璧合享譽當世,在丈夫死後的晚年,卻出現了再嫁又離婚的是非,那麼其他人對李清照的離婚會有什麼樣的看法呢?

康震:

當時有一些比較著名的文人,在他們的著作裏邊提到這個事的時候啊,也是充滿了一種譏笑和嘲笑。可以舉兩個例子,有一位叫胡仔,他說:

易安再適張汝舟,未幾反目,有與綦處厚雲:猥以桑榆之晚景,配茲駔儈之下材。中傳者無不笑之。——胡仔《苕溪漁隱叢話》

就說這李易安,李清照跟張汝舟結婚,沒過多久兩人就翻臉了,她在給綦崇禮的信裏邊還說,真可惜我這清清白白之身,嫁給這麼一個肮髒的市儈。聽到這話的人都止不住笑話她,那意思就是說,你早幹嘛去了,你眼光不是挺厲害的,收藏文物的眼光那麼銳利,看人看得這麼差,當初看趙明誠的時候也沒這麼差,年紀大老花眼了?總而言之就是說什麼呢,嘲笑她。還有一位叫王灼,說什麼呢:

趙死,再嫁某氏,訟而離之,晚節流蕩無歸。——《碧雞漫誌》 王灼

趙明誠死了之後她又再嫁人了,不但嫁了人了,而且又告她丈夫,告了她丈夫,而且還馬上離了婚了,晚節不保啊。其實啊,就是李清照自己,她又不傻,她也很清楚自己這一百多天裏邊的這個折騰,肯定會對自己的名聲有影響。她在給綦崇禮的信裏邊寫得很明確,原文很長我就不說了,翻譯成白話文大體的意思是什麼呢,說我捫心自問,覺得還是很羞愧很慚愧,我覺得我肯定逃不脫別人對我的譏諷,即便是後代人,也肯定對我的這個做法看不慣。這名聲要是敗壞了的話,將來怎麼見朋友。其他的人七嘴八舌地對我冷嘲熱諷,肯定是多得不得了,這就說明什麼呢,李清照的這個再嫁並且迅速地離婚,而離婚又是通過什麼呢,狀告她的丈夫來取得的離婚的效果,在當時的士大夫的圈子裏邊,確實引起了不小的波動,她名氣太大了,引起了一些很不良的反應。但是我們說,是不是就沒有人維護她,替她說好話呢?當然有,有很多的人都想維護和為李清照的這件事做辯護,可是滑稽的是什麼呢?做辯護的人並不是說她再嫁告丈夫、從而離婚這件事是正確的,而是說壓根兒就沒這回事兒,你們都是瞎說的,他們和那些批評李清照的人都站在傳統的道德觀念的立場上。也就是說,他們總覺得應該把李清照拉回到他們的道德規範的這個軌道裏邊來,覺得李清照不應該是這樣一種形象,應該是自己的這種儒家傳統道德裏邊的所謂美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