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假日風雲
第十七章深山喋血(四)
嘿!好吧,國慶三天快結束了,終於可以上傳一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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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快刀手,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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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之旭,男,二十六歲,身材瘦小,皮膚暗黃色,手長過膝。從有記憶的時候起,都是一個人,到處討食要飯過日子的。記得很小很小的時候,看見別的跟自己大小差不多的孩子,就有大人在身邊,而自己卻隻有一個人,別的小孩子要什麼就有什麼,而自己卻吃不飽穿不暖,天天餓肚子也沒有人管,別的小孩穿著幹幹淨淨的好看的衣服,而自己身上卻是破破爛爛的臭臭的碎布。。。。。。天黑了,別的小孩子還不想進那一間間自己做夢也想進去的、在漆黑的夜晚發出太陽一樣的亮光的、而自己即使想跟進去也會被趕出來的大房子裏,但是,自己卻隻能蜷縮在天橋底下、垃圾堆旁邊。。。。。。
有時候,為了吃上一點點美味可口的東西,不惜冒著‘生命危險’去趁著看守小孩的大人不留意之間,強搶其他小孩手中的吃食------還記得第一次吃到這麼美味的東西,是因為自己一個不小心的出現,讓一個長得白白胖胖的大概五六歲的小男孩‘感覺到惡心’了、‘沒有胃口’了、將手中吃過不到三分之一的小糕點扔了,等他們離開後,餓的心慌的自己去撿起來,跑到角落裏躲著吃。
不過,要想搶其他小孩子的東西吃,還真不是一般的難。
有的小孩身邊的大人,看到我們這種,身上髒髒的小孩子,特別是隻有單獨的一個小孩子的時候,遠遠地就能夠聽到他們的大嗓門:“快點走,壞小孩來搶你的東西來了。”------這是想回家,而小孩子想在外麵玩,不要回家的情況。
“快點吃,你看那邊那個小孩,就是不喜歡吃東西,他的爸媽不要他了,現在髒的身上都飛蚊子了。”------這是有的小孩子不想吃東西的時候。(天地良心,當時聽到,自己好冤好冤啊。沒有看到我在狂吞口水嗎?怎麼會變成‘不喜歡吃東西’的小孩子了呢?)
“你要是不好好的吃,敢跟地上到處弄,以後就不給你吃了。就讓你跟那邊那個小叫花子一樣,沒有人喜歡,餓的你。。。。。。”------教育小孩子的聲音。(可是,對於我來說,還有比這更冤的情況嗎?你還別說,看看這一次的情況,你自己判定吧!)
那是一次,一個小孩子不要回家,說是怕被那個壞小孩(用手指著遠處的我)把他的“寶樹”給偷走(一顆爛樹,又不能吃,誰稀罕?),要不就會給他弄壞了,弄死了怎麼辦?要是那個壞小孩(在他家大人的唆使之下,從小就養成了,穿的比他差的,就是‘壞小孩’)消失了,看不見了,不敢再來了,他才回家。於是,他家大人就說,看我不把他打的不敢再來。於是,還真從哪裏找來一根棍子,三指粗細,二尺餘長,跑過來打我------看那樣,如果我不離開的話,還真要挨打。而且,我本來就沒有去他們那邊,可是,就算我再走,那家大人還是在往這邊跑,似乎不打我一頓不罷休似的,嚇得我趕緊跑,而後麵傳來大人的咆哮聲、小孩興奮地叫喊聲,即使相隔老遠老遠了,還能聽到。後來,偶然間聽到其他的流浪兒說到,那家曾經打死過向我們這樣的流浪兒。
一路漂泊,流浪。
隨著時間的流逝,自己也慢慢的長大。
有偷過包子鋪的包子,有盜過果園裏麵的水果,如蘋果、梨子等等,還有在垃圾堆旁邊撿到過‘美味的’雞腿,別人吃剩的盒飯。。。。。。
漸漸地,自己的身體開始長大。而伴隨著,自己的膽量也逐漸地變大。
於是,再也不是看到一隻狗,就嚇得屁滾尿流的一味逃跑了。也不再僅僅局限於在沒有人的地方,偷偷沒有營養價值的東西來充饑了。吃的,穿的,用的,漸漸地,都敢拿,都再拿了。所以,身上,也漸漸地穿的好一些了。至少不再破破爛爛的,不再髒不拉幾的了。
而自從一次,順利的從一個小孩子的手中,搶到一張“百元大鈔”後,順利逃脫,未被追上。而後居然順利的花掉,買到以前自己最多隻能撿到的、別人丟棄的、殘缺的烤肉之後,我也漸漸地喜歡上了那一張張花花綠綠的票子了。
可是,小孩子手中(比我小的,在我的眼中就是小孩子,也就是自己下手的對象。)的錢明顯的很少很少,也不是每一次就能夠順利的到手的,這明顯的不能滿足自己的需求。這該如何是好呢?
有道是:“窮則變,變則通,通則達。”------這話,當然不是當時的自己能夠知道的。至於怎麼知道的,那就不在話下了,因為沒有必要追究,不是嗎?
於是,經過一段時間的觀察,發現有許許多多的,比自己大一點的年輕男女,他們會有不少的錢帶在身上,而看他們那嬌弱的身板,恐怕還真不是自己的對手,這是一個選擇的方向。
隻是,既想要將他們口袋裏麵的票子掏出來,又不想被人“追殺”,------以前被人追,被狗攆的經曆太痛苦了,往往能夠讓自己的美夢瞬間變噩夢。------該怎麼辦呢?